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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区委2016年度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 2017-10-10   阅读次数:

四川省共青团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的生力军和突击队,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共青团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在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领导下的负责,其机关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及团市委有关决议和方针、政策,行使共青团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赋予的领导全区共青团、青联及少先队工作的职权,抓好青少年教育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职责。
2认真组织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教育、关爱、帮扶、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引导青少年立德树人
3、认真贯彻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参与制定我区青少年工作方针和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协助区委、区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4、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负责对全区团校、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进行规划和管理,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全区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开展好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并对全区性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5、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新形势下青少年思想教育出现的新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好各种寓教于乐的活动。
6、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基本原则,领导和指导全区各基层团组织建设,特别是农村、新经济组织和社会团组织建设,引导他们围绕东区经济建设中心开展各项工作。
7、组织和带领全区团员发挥生力军和突出队作用,教育和引导团员青年立足本职岗位作贡献,弘扬攀枝花精神,做新一代攀枝花建设者。
8、认真贯彻实施青年统战工作政策,做好我区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推荐优秀的党外青年知识分子、民主党派青年人选。推荐、选拔党外青年代表人物后备干部。
9、积极开展团区委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有关工作。
10、以失业青年、农村青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为重点,加大青年创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等,做好大学生社会实践,促进青年创新创业。
11、整合社会资源,开展特殊困难青少年群体的关爱帮扶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团区委、区关工委深入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和未成年人“四零”社区创建活动,巩固未成年人四零社区创建成果,对新申创的3个“未成年人零犯罪”进行考评验收。此项工作未完成,还在进行最终的考评验收。
2、团区委、区关工委开展铭记“两史”、践行“三爱”教育活动,在青少年中开展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建设史、改革开放伟大成就的宣传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已全部完成。
3、区关工委开展创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活动,完成各项创建任务,打造工作亮点,抓好15所学校“零犯罪”创建工作,迎接全国检查评选。此项工作已全部完成。
4、团区委服务各项民生工程。一是完成好年度重点工作和民生工程,重点关心弱势群体,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化志愿服务工作品牌,完善青年创业服务体系。二是服务阳光花城、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和旅游城市建设。三是组建并扩增专业志愿者队伍,新增了社区服务、赛会服务、应急服务志愿者队伍
5、团区委开展扶低工作。一是开展公益助学活动。二是开展“绿色生活种植体验”活动。三是开展春节“三下乡”、基层“双联”帮扶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共青团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2002年至2015年间,设置的工作机构有团区委办公室、关工委办公室、志愿者协会办公室。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共青团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本年收入合计225.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90万元,占99.97%;其他收入0.06万元,占0.03%。
2016年共青团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本年支出合计22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81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共青团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34.44万元。与2015年188.90万元增加45.54万元,增长24.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共青团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3%。与2015年180.14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3.6万元,增长2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共青团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09万元,占96.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万元,占0.59%;医疗卫生支出2.18万元,占0.97%;住房保障支出5.13万元,占2.2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行政运行2012901: 2016年决算数为114.65万元,完成预算121.40万元的94.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缩减了开支。
(2)事业运行2012950: 2016年决算数为75.63万元,完成预算67.03万元的112.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展了普法教育示范区的创建等大型活动,经费支出较大。
(3)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012999: 2016年决算数为24.8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  2016年决算数为1.34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1)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 2016年决算数为2.12万元,完成预算2.08万元的101.92%,决算数与大于预算数,因为2016年新增一批西部计划志愿者。
(2)公务员医疗补助2100503: 2016年决算数为0.06万元,完成预算0.12万元的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共青团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3.7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1.63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301: 116.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 5.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4.02万元、津贴补贴47.4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21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9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5.1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6万元。
    (二)公用经费102.11万元
1、商品和服务支出302: 101.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0.77万元、印刷费0.2万元、邮电费0.74万元、差旅费10.03万元、会议费1.31万元、培训费2.92万元、公务接待费1.53万元、劳务费7.58万元、工会经费0.17万元、福利费0.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7万元、其他交通费0.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万元。
2、其他资本性支出0.69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0.6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共青团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预算4.73万元的88.79%,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完成预算2.0万元的76.5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缩减了开支。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4.2万元,比2015年决算10.83万元减少6.63万元,下降61.2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7万元,下降71.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4万元,增长2.70%。增加的主要原因开展了普法教育示范区的创建等大型活动,经费支出较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7万元,占63.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3万元,占36.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7万元。主要用于区关工委日常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5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65人次,共计支出1.5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中青院开展社会实践活动0.4万元、接待全国普法教育示范区中期督导组1.13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共青团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共青团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11万元,比2015年106.70万元,减少4.59万元,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节约活动、接待、公车运行等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共青团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9万元。主要用于处理团委日常办公购置台式电脑1台、关工委日常办公台式电脑1台。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青团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201(类)29(款)01(项):指反映本单位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指反映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05(款)01(项):指反映本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团区委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171008.xls
 
 
团区委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