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务:东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工作分工:负责审判管理工作、司法统计工作、司法公开工作、审判委员会管理工作、司法调研工作、行政审判工作、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分管审管办(研究室)、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刘澳,女,汉族,1987年11月生,四川夹江人,2012年7月参加工作,西南科技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现任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挂职一年)、一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