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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3-01-16 来源: 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条例》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切,大力提升工作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切实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重点围绕建设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民生实施等领域向社会公开信息,2022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56条,包含:财政预算2条,工作动态31条,行政权力公开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的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存档等各环节的办理。2022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细化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文办理制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制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密工作规定》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股室、专职工作人员,细化分工,夯实责任。同时,主动对接建筑业、房地产业、物业等行业主体,规范对外行文、公告,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在巩固优化已有栏目的基础上,聚焦条例确立的主动公开内容,对外公开内容涵盖疫情防控、保障性住房等人民群众密切关注事宜,也包含施工手续办理指南、办理情况等业务指南内容,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信息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五)监督保障情况。从严执行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纳入绩效管理,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责任股室具体抓、相关股室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引导干部从小信息抓起,树立信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以正确的姿态对待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5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需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需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二是信息公开的界定范围有待深化,公开信息不够全面,形式不够多样。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引,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拓展公开渠道,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