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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5-01-15 来源: 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东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财政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领域信息,促进财政工作的透明化与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通过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幸福东区”APP、四川省OA等平台及时公开信息78条,其中:工作动态14条,财政信息53条,其他信息10条,视频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度收到和处理政府公开申请15件,对依申请公开予以审查,并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处理,未出现因依申请公开处理不当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常态化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幸福东区”APP等载体,全面展示财政系统贯彻落实重大改革部署、支持重大决策、服务民生热点、支持重点项目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工作成果。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加强内容审核把关,严格落实拟稿人员初审、股室(单位)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发的“三审”制度,确保上网信息内容合法、准确、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系统开展,不断加强维护管理,不断丰富平台信息公开栏目,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便捷性。同时,积极探索利用官方新媒体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四川省OA平台、人民网、“川财快讯”等渠道发布财政信息,进一步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和责任股室,及时、保质、保量更新工作信息;二是严明工作纪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提升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5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5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5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按照要求进行了公开,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公开的信息不够多样。二是政策解读存在短板,多元化解读能力有待提升。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确保各项惠民利民政策充分落实,同时,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持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