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9-22 来源: 幸福东区 阅读次数:
9月21日,区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精神,研究东区贯彻落实意见。区委书记苟军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市委书记吴群刚在东区领导干部大会上的讲话,既是对东区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东区干部的关心关怀,也是对东区区委和全体干部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和重托。希望大家共同努力,齐心协力把东区的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以实际行动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让市委放心、让东区人民满意。
区委副书记、区长毛志强出席会议并传达相关精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霄、区政协主席林廷华、园区管委会主任高应华列席会议,区委副书记高雷、邱磊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准则》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着眼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时代性和战斗性,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作出了系统规范,是我们锤炼党性、改进作风、政治忠诚的遵循和指南。全区各党组织要组织学习,学深悟透,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准则》的规范要求上来,以学用《准则》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区委常委会班子及各级领导干部、各级党组织要对标对表《准则》要求,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认真开展组织生活,把《准则》要求落实到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
会议强调要提高站位讲政治,狠抓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做对党忠诚老实的模范践行者。要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格执行党章“四个服从”规定,坚决服从执行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东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会议强调要认清形势聚共识,坚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决心。近年来,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东区取得了一系列沉甸甸的发展成绩。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值得充分肯定。但大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和上级的要求相比,和全区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和先进地区的发展态势相比,工作还存在明显的差距和不足。在经济、产业、干部等方面存在一些影响和制约发展的问题。大家要把问题作为导向,把差距作为潜力,把压力转化为动力,精准施策,攻坚克难,展现出东区主城区应有的担当,再创东区的荣光。
会议强调要挺膺担当挑重担,扛牢中心城区的责任使命。要坚持大抓产业、大抓工业,扎实开展“三招三引”,大力推进建圈强链,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要突出抓项目促投资,结合“十五五”规划编制,做好项目的谋划储备。要大力推进文旅康养深度融合发展,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最大限度激发消费潜能。要认真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要坚定扛起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的政治责任,努力蹚出一条中心城区推动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的新路子。要高质量开展城市有机更新,不断提高宜居宜业的水平。要扎实抓好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重点领域改革,确保全区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会议强调要转变作风提效能,雷厉风行强执行、保落实。要把执行和落实作为工作的最终要求和最高要求。要“说到做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的有关政策方针、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在全区营造重信守诺言行一致的浓厚氛围。要“穷尽办法”,做成一件事情,要想很多办法,把精力用在解决问题上面。要“守土尽责”,大家是东区的“关键少数”,要主动担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同时,对于工作推进中面临的问题,要主动沟通、积极配合、联动解决。要“雷厉风行”,全区上下必须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全面进入快节奏的工作状态;对于既定决策和部署,要迅速响应、快速启动,第一时间分解任务、组织实施;要多去基层一线,对重点工作、重点事项全程动态跟踪,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会议强调要发扬民主顾大局,画好团结奋斗的“同心圆”。要以共同的事业追求增进团结,形成一条心干事业,一盘棋抓工作,一股劲促发展的生动局面。要以严格的制度规定保障团结,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区委工作规定和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提高决策水平。要以坚强的党性增进团结,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夯实团结奋斗的基础。要以广泛的思想共识扩大团结,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推动东区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以良好的党群关系巩固团结,坚持走基层,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工作的方向和目标。
会议强调要严守纪律强党性,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持续优化政治生态。纪委监委要发挥好作用,对工作中存在问题的一些单位和个人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治病救人。要把纪检监察工作对推动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发挥得更加到位、更加精准。要全面强化制度执行,坚决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党组织生活等制度规定。
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区人武部政委,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园区管委会领导参加会议,区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街道(镇)党(工)委书记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