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务: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工作分工:负责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协助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社会稳定等工作。 分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区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兴东集团公司。协助联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区分局。 联系民盟攀枝花市东区支部、大渡口街道。
胡定春,男,汉族,1982年3月生,重庆江津人,201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7月参加工作,西南大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