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06-16 来源: 东区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2022年3月28日上午,区政府区长毛志强在区政府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区十二届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人事议题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法定程序办理。
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会议要求,区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招标投标法律意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履职尽责,严格按程序开展招标投标工作,促进投资项目合法,合规开展。
三、传达学习市委张正红书记调研东区指示精神和3月24日区委常委会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区级部门、各街道(镇)要深入学习贯彻张正红书记调研东区指示精神,切实把知行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要全面对标任务,加快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东区各项工作开新局、上台阶的思路和举措。
四、传达学习粮食安全责任制相关规定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区级部门、各街道(镇)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谋发展必须谋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保民生必须保安全”等责任要求,进一步强化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工作责任。
五、传达学习3月12日全国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3月14日省委常委会会议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精神、3月15日市委常委会会议相关精神、3月19日全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3月21日省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调度视频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区级部门、各街道(镇)要提高站位,清醒地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形势的严峻与复杂,时刻保持警惕之心,绷紧防控之弦,防患于未然。要压实责任,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压力传导到基层单元,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六、传达学习《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
会议要求,区级部门、各街道(镇)要仔细研读《调查报告》,深入学习掌握各部门(单位)防汛工作、安全生产职能职责,明晰权责边界,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七、传达学习市委书记张正红带队到省统计局汇报对接统计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会议要求,区级部门、各街道(镇)要深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统计工作,认真学习统计知识,从严推进内部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做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统计报表工作指导、数据质量管控等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做到依法统计、科学统计、应统尽统,以高质效统计护航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八、传达学习3月17日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3月18日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和3月19日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区级部门、各街道(镇)要强化政治站位,切实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细、抓实。
九、听取《关于东区森林草原防灭火2022年第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要求,区级部门、各街道(镇)要坚持防范在先,创新宣传方式,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力度,要坚持主责主担,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确保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关键时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
十、传达学习黄强省长在全省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专题培训班开班式上讲话精神
会议要求,区级部门、各街道(镇)要引以为戒,深刻汲取甘孜州丹巴县关州水电站“1·12”透水事故教训,在全区上下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学习,要强化隐患排查,聚焦全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要风险点、重大危险源,采用“四不两直”、联合执法等方式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十一、审议《攀枝花市东区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人员关心关爱工作措施(送审稿)》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按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二、审议《攀枝花市东区民生实事目标绩效管理办法(送审稿)》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以区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名义提请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十三、审议《攀枝花市东区专职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送审稿)》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十四、审议《攀枝花市东区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送审稿)》和《部分中央、省驻区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送审稿)》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十五、会议还议定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