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11-24 来源: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 阅读次数:
东区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单位: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 时间:2022年3月2日
序
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单位或自然人 |
违法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和营业执照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机关和日期 |
办案人员 |
1 |
攀东林罚决字(2022)第3号 |
拒不遵守政府发布的禁火令 |
攀枝花****餐馆 |
|
曾* |
2022年2月17日下午4点,区森林草原防灭火专职副指挥长纳梧在带队检查防火工作时发现,东区龙密路9号下方城市边坡发生山火。经调查:2022年2月17日上午9点半,攀枝花****餐馆职工刘**将柴火灰推到该店下方城市边坡倒掉,于下午3点半复燃引发山火,过火面积约100平方米。 |
根据《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攀枝花****餐馆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警告;3、林业行政罚款 20000元(¥贰万元整)。 |
处罚决定已执行。 |
东区林业局 二0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
谢贤荣、刘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