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11-24 来源: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 阅读次数:
东区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单位: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 时间:2022年1月20日
序
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单位或自然人 |
违法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和营业执照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机关和日期 |
办案人员 |
1 |
攀东林罚决字(2022)第2号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攀枝花******有限公司 |
|
张** |
2018年11月以来,攀枝花******有限公司在实施东区******工程过程中,在未取得林地使用许可变更手续的情况下,为方便施工,对部分地段道路进行了位移,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占用林地权属为东区银江镇**村**组集体林地;占用林地地类为有林地;林种为薪炭林;森林类别均为一般商品林地;占用林地面积:3740平方米(5.61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攀枝花******有限公司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于2022年7月7日前恢复林地原状;2、林业行政罚款3740平方米×25元/平方米=93500元整(¥玖万叁仟伍佰元整)。 |
处罚决定第一项由银江镇监督执行;处罚决定第二项已执行。 |
东区林业局 二0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
谢贤荣、刘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