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9-19 来源: 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阅读次数:
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14〕354号)规定及《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规定,经初审,以下人员符合2022年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9日——2023年9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
反馈地点和电话:攀枝花市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3988669 3509010
序号 |
申报单位及法定代表人 |
招用人员 |
人员类别 |
毕业院校 |
身份证号码 |
毕业年度 |
补贴起止时间 |
社保补贴金额(元) |
1 |
攀枝花创盛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刘子月 |
毕业2年内大学生 |
重庆文理学院 |
510402********2623 |
2021.06 |
202209-12 |
4874.36 |
|
合计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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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4.36 |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