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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东区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公示(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时间: 2025-02-25 来源: 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阅读次数:

  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14〕354号)规定及《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规定,经初审,以下单位人员符合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5日——2025年3月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

  反馈地点和电话:攀枝花市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3988669 3509010

攀枝花市东区小微企业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明细表

序号

申报单位

招用人员
姓名

人员类别

毕业院校

身份证号码

毕业年度

补贴起止时间

社保补贴
金额(元)

1

攀枝花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谭丽

毕业2年内未就业大学生

西华大学

511602********7320

20236

202401-11

14852.97

2

攀枝花路航实嘉地信科技有限公司

段正明

毕业2年内未就业大学生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513425********1313

20236

202401-11

14852.97

3

药美玲

毕业2年内未就业大学生

湖南工业大学

650102********4524

20236

202407-12

8101.62

合计

2家企业

3

 

 

 

 

 

37807.56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