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10-25 来源: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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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21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3
二、机构设置……………………………………………………………………………………………4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3
第四部分 附件……………………………………………………………………17
第五部分 附表……………………………………………………………………6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主要职能。
贯彻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东区城乡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拟定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年度计划,组织修建和指导管理廉租住房,审核发放廉租住房补贴;承担权限范围内城乡建设管理职责;承担权限内的工程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监督管理责任;承担在权限范围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拟订我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抓好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的落实,按照城市规划,编制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全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工作情况等;参与城镇小区住宅规划的编制、审核、指导建筑和管理;配合市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辖区内城市污水管网规划;负责辖区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红线范围外,权限范围内污水管网新建;负责权限范围内乡镇、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城市供排水和运行维护、城市防汛、城市节约用水、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
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2503.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6098.49万元,增长44%。主要变动原因是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经费、智慧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2438.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040.96万元,占68.4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97.75万元,占31.5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723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62万元,占1.27%;项目支出46638.13万元,占98.7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2503.6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6098.49万元,增长44%。主要变动原因是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经费、智慧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40.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63%。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755.40万元,增长110%。主要变动原因是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经费、智慧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40.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3万元,占0.1%;教育支出3150.00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26万元,占0.1%;卫生健康支出200.43万元,占0.1%;住房保障支出21153.88万元,占77%;城乡社区支出7449.96万元,占22.4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20万元,占0.1%;其他支出1760.03万元,占0.1%。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3840.99,完成预算100%。其中: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全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0.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4.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3.22万元、津贴补贴39.98万元、奖金36.81万元、绩效工资102.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9.1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7.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9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4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9.02万元、生活补助14.67万元、医疗费补助4.37万元、住房公积金42.88万元。
公用经费36.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32万元、水费0.66万元、电费1.10万元、邮电费3.80万元、差旅费5.47万元、委托业务费3.78万元、工会经费7.60万元、其他交通费6.11万元、维修(护)费0.37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较上年度持平。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22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97.75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21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6.28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厉行节约。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9.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20.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9.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9.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37.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73%。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相关经费项目等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相关经费等12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0分,绩效自评综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项目预算、资金拨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专款专用。财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核算,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部门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部门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
201(类)32(款)99(项)其他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适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
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卫生健康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部门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0(类)15(款)01(项)行政运行:反映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0(类)15(款)06(项)医疗保障经办事务:反映医保基金核算、精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210(类)15(款)99(项)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
213(类)01(款)99(项)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区财政局:
按照贵局《关于开展 2023 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攀东财〔2024〕34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开展了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及人员概况。
东区住建局下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建设股、房管股、住房保障办公室),2个下属事业单位(东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东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东区住建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实有9名,临聘人员17名。
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1名,实有10名。
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实有3名。
(二)机构职能。
1.贯彻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东区城乡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拟定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年度计划,组织修建和指导管理廉租住房,审核发放廉租住房补贴。
3.参与全区城市规划管理,指导村镇规划、依据授权审查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定点和初步设计方案。
4.承担权限范围内城乡建设管理职责。
5.参与全区工程建设项目的可研和初步设计的审查,承担权限内的工程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监督管理责任;
6.承担在权限范围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7.牵头拟订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整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工作。
8.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拟订我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抓好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的落实,按照城市规划,编制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全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工作情况等。
9.负责拟订城乡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10.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23年度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及结余情况。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32220.18万元,年终决算调整预算数为42438.7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全年决算收入为42438.71万元。2022年末结转和结余1005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0万元,项目支出结余10054.1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实现支出47238.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5.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121.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21万元,资本性支出30540.73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2023年度收到的所有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按照资金的来源、用途、使用管理的具体要求分项目、分种类、分科目进行了清理。2023年度单位财政预算编报总额为33028.56万元,经区财政批复审定金额为32220.18万元。财政预算编制支出情况为基本支出650.85万元,项目支出31569.33万元。
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预算编制48.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编制0.36万元。对照年初的预算,通过编制部门决算报表,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区住建局2023年度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执行管理情况。
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遵循有预算才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2023年全年共计支出47238.74万元,资金全面落实到位,均按规定的资金用途支付;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了偿还棚户区改造贷款项目本息资金、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东区辖区市政设施维护、路灯电费及维护费等项目。资金拨付采取区级报账制度,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流程实施,资料齐全,财务报账手续合规、资料附件齐全。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区住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的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机关厉行节约。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未发生公务出国(境)费用,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按照区政府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制定公务接待费的范围和标准,实行了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全年无公务接待。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扎实做好五项经费专项督查工作,无乱发钱物情况,不存在超标准报销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情况。
2.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分配情况。
区住建局决算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住建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东区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东区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及退休人员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和发放辖区符合条件居民的廉租房补贴支出。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采用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分配手段,实现财政资源有效配置,分配合理,公正、公平、公开。项目资金严格管理,规范运作。项目实施完成后建设成效及资金使用效益达到了较好的预期效果。
(3)2023年主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聚焦共同富裕,加速面貌新蝶变。加速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围绕望江片区230亩更新区域,商业一期投入资金约1.1亿元,拆除房屋19栋、违建6421平方米,建设望江等4个便民活动场地,完成道路改造550米、铺设地下管线2200米,完成市卫健委和文广旅办公楼外立面节能改造、光伏铺设,实现节能减碳效果。试点建设完整社区,选取新源路社区打造完整社区试点,片区已建设中医文化体验馆200余平方米,新建幼儿托管服务中心700平方米,建设东华派出所6000余平方米;改扩建雨污分流管网1.6公里,建成景观绿道6.8km、“城市之眼”穹顶花园、观光电梯、休闲驿站等,积极探索实施“红色物业”,提升城市基层治理能力。
(二)攻坚民生工程,助力民生新改善。系统推动老旧小区改造20个,分江南、江北片区实施,投入资金0.3亿元,已完成项目工程总量80%,惠及居民6699户。完成既有住宅电梯增设35部,切实方便老城区群众出行。有效盘活棚改资产,委托渡口集团运营管理已征收房屋、棚改土地,完成22处棚改房屋对外租赁;完成东区智慧停车场建设及配套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权拍卖工作。对区机关大楼旁等8处棚改楼栋和青年路等小区进行改造利用,新增停车位522个,3月至今实现收入约33万元。通过引入资本建成创力巷30号、长寿路53号等10个停车场,增设车位500个。开展公租房实物配租2次,分配入住居民48户;发放廉租住房补贴7.3851万元、涉及居民93户;持续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完成2012年五十四公里廉租房项目办证108套。
(三)力推行业转型,争夺指标新突破。建筑业产值方面,2023年建筑总产值目标任务为276.03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辖区建筑企业总产值218.05亿元,同比增长15.5%。固定资产投资方面,1—9月完成投资6.25亿,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4.2%。升规入统方面,年度目标任务为建筑企业新增入库4家、力争完成5家,全年实现净增入库2家,目前已完成3家,实现净增入库3家,另有2家企业入库资料已准备齐全,待市统计局、省级有关部门审核。房地产指标方面,1—9月商品房销售面积达18.41万平方米,已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0.5亿元,同比下降34%,辖区内仅8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持续投资建设,多数房地产项目已竣工,新开工仅攀商未来城1个房地产项目,投资额虽然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库存商品房销售情况稳中向好。
(四)筑牢平安底线,营造稳定新氛围。一是强化建设工程监管。加强质量安全监督,区住建局在监项目共31个(其中已经办理施工许可证房屋市政20个,提前服务项目11个),总监督建筑面积98万平方米,涉及电梯70余部。已累计出动检查人员540余人次,检查建筑工地252个次,排查出安全隐患628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9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1份(已整改回复28份,整改回复率93%);约谈企业3家;向综合执法部门移交违法违规线索5条,完成处罚2条(处罚企业3家,处罚金额6.65万元),不予立案2条,正在办理1条,检查发现的问题已督促各责任单位完成隐患整改销号。二是工程质安水平显著提升。2023年成功承办全市质量安全观摩会1次,申报“省级标准化工地”2个,“省结构优质工程”1个。三是抓实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全年高效办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3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6件、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5件,举办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政策暨消防技术培训会,开展消防产品质量检查专项行动,落实消防工程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累计排查整改消防质量安全隐患65条。四是推动“问题楼盘”化解处置。多措并举推进遗留问题化解,按照“一盘一策”思路,全力推动“问题楼盘”化解处置。上半年,正在推进化解“逾期办证”、“逾期交房”项目9个(鼎盛嘉园、铂金大厦、恒大城、馨港湾、铂金时代、天娇名都、摩尔盈盛、SOHO领地、金福领秀)。
(五)紧盯城市治理,实现承载新提升。加快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江南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本年计划建设污水管网14公里,目前已完成约11.5公里、投资约1450万元;江北污水收集管网项目,目前已完成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预计可在今年内开工;城市阳台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节能审查、环评备案、立项审批等前期手续;包装城市排洪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可研编制,目前正在开展项目立项、用地、规划等各项前期手续。广泛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围绕城市基础设施专项治理成立工作专班,整治辖区次支干道路面、人行道地砖、沿边线近6000平方米;排查修缮路灯600处;更换窨井盖29个,修复水沟沟盖板45块,更换雨水箅子9个,维修树池23个;增设防护桩17根,增设路缘石无障碍坡口31处;棚改区打围30余处;并对学校周边及部分高边坡的交通标识进行了增设、更换、规范,及时消除了各类基础设施安全隐患。
从社会效益上看,通过各项目实施,特别是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着重改善了群众居住环境、基础配套设施也更加完善,提升了城市建设形象,进一步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4)财务管理情况。
一是制定了《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办法》、《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财务规章制度,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章程办事。二是财务人员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相关法规、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分清资金渠道,专款专用。三是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实行会计监督。对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不予办理,并积极做好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工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在各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严格执行,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严格审批制度,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有效的利用。总体来说项目审核严格,管理到位,完成及时,社会效果良好。
评价结论为优良。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全年调整追加资金较大,决算数与预算数差异比较大,影响了预算收支的准确性。一是必要的棚改贷款项目统借统还本息资金安排不足,与实际支出差距比较大,建议根据当年必须支付的本息资金足额安排预算。二是在预算编制中除人均公用经费、差旅费有标准,其他支出缺少控制指标。三是应进一步规范落实中央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通过项目载体发挥其巨大的社会价值,继续探索好的做法,抓好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不断惠民利民,争取把中央专项资金的有效价值发挥到最大化。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附件2
2023年度城市更新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城市更新项目位于炳二区,北至滨江大道,南接人民街,西靠大梯道,东临原市人大楼路口,涉及更新改造范围约230亩,改造涉及民安巷、望江街社区、攀路、攀宾、西海岸等5个更新单元,总体投资预计3亿元,覆盖居民2000余户。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2022年12月我局对城市更新项目进行工作经费资金申报,总计2000000元。2023年初区财政批复2000000元用于城市更新项目,评价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主要内容:推进东区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宜居品质。
计划实现绩效目标:
1.计划打造望江片区门头门脸2处;
2.计划楼栋外立面改造1处;
3.计划打造特色酒店1处;
4.计划改造道路250米;
5.计划新增停车位50个。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说明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住房保障经费项目年初预算资金2000000元,经区财政局批复资金为2000000元。2023年2月计划资金全部到位。
2.资金使用。该笔资金已完成支付649527.9元,其中区财政局调剂拨付区综合执法局望江片区违章建筑及使用率低效房屋实施拆除和清理费用300000元,剩余1350472.1元。由于未全域开展城市更新工作及财政资金紧张,剩余未支付资金1350472.1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账务会及时处理,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该项工作具体实施,属于经常性工作,按需申请保障工作经费。
2.项目管理情况。实行科学动态管理,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合理控制经费,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3.项目监管情况。一是相关经费支出均要个落实审批制,各个环节做到严格审核把关;二是自觉财政局、审计局及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以年度为周期,结合实际工作进程,稳步推进日常支出管理,剩余未支付资金1350472.1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保障城市更新正常运行和管理。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受相关不可预见因素影响,无法准确预计所有住房保障工作经费,导致部门预算申报不够准确。
(二)相关建议。按照实际工作安排,做到今早谋划,提前规划,减少年中专项追加预算。
2023年度东区炳三区廉租房建设项目土地成本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攀枝花市东区炳三区廉租房建设项目位于攀枝花市东区炳三区,项目业主为攀枝花市东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现改名为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年限为2010-2012年。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999万元,资金来源为市、区财政投资5249万元,申请上级廉租住房补助资金1750万元。项目建设廉租住房700套,包含东区管理的200套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管理的500套。该项目用地面积12593.50平方米(18.89025亩),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该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根据《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减免东区炳三区廉租房建设项目土地成本费的报告》,现需缴纳土地划拨成本费。
2023年我局申请了该笔预算并完成预算资金拨付签批流程,但是由于市财政未落实市级管理的500套廉租房土地成本费,东区无法单独缴纳200套的土地成本费办理土地使用证,因此该笔费用未付出,特继续申请2024年财政预算。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2022年12月我局对炳三区廉租房建设项目土地成本费项目进行资金申报,总计101270元。2023年初区财政批复4353743元用于炳三区廉租房建设项目土地成本费项目,评价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主要内容:根据《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减免东区炳三区廉租房建设项目土地成本费的报告》中“建议东区炳三区廉租房建设项目划拨成本按照《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指导意见(试行)》进行评估,东区政府按照评估价格缴纳划拨成本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程序办理该项目用地批准手续。”和市领导签批示要求,东区现需缴纳土地划拨成本费。
计划实现绩效目标:炳三区廉租房建设项目土地成本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委托四川国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测算出炳三区廉租房土地成本费用为1523.81万元。由于东区管理其中200套廉租房(共700套),东区需承担土地成本费用为4353743元。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按计划于2023年底前实施完成。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说明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炳三区廉租房建设项目土地成本费项目年初预算资金4353743元,经区财政局批复资金为4353743元。2023年2月计划资金全部到位。
2.资金使用。2023年我局申请了该笔预算并完成预算资金拨付签批流程,但是由于市财政未落实市级管理的500套廉租房土地成本费,东区无法单独缴纳200套的土地成本费办理土地使用证,因此该笔费用未付出。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账务会及时处理,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该项工作具体实施,属于临时性工作,按需申请经费。
2.项目管理情况。实行科学动态管理,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合理控制经费,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3.项目监管情况。一是相关经费支出均要个落实审批制,各个环节做到严格审核把关;二是自觉财政局、审计局及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以年度为周期,结合实际工作进程,稳步推进支出管理,但是由于市财政未落实市级管理的500套廉租房土地成本费,东区无法单独缴纳200套的土地成本费办理土地使用证,因此该笔费用未付出。
(二)项目效益情况。按照审计整改要求及时筹齐土地成本费后尽快办理炳三区廉租房建设项目不动产登记证。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受相关不可预见因素影响,市里未落实500套廉租房土地成本费。
(二)相关建议。积极对接市财政局,请其将1088.44万元土地成本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便于推进不动产权证办理。
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委托费用和技术服务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为推动炳草岗桃源街、金华巷地块、川西南农产品电商物流园项目、创业路地块、原市公安局地块和望江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征收工作,前期产生房地产估价委托费用和技术服务费。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2022年12月我局对房地产估价委托费用和技术服务费项目进行资金申报,总计101270元。2023年初区财政批复101270万元用于房地产估价委托费用和技术服务费项目,评价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主要内容:为推动炳草岗桃源街、金华巷地块、川西南农产品电商物流园项目、创业路地块、原市公安局地块和望江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征收工作,前期产生房地产估价委托费用和技术服务费。
计划实现绩效目标:
指标1:中联评估公司对原市公安局办公用房、东区炳草岗民祥巷市建设集团小二楼进行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估价委托费用2.5万元。委托四川羽润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攀枝花市东区炳一区(2019-D6#)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做初步调查报告并完成评审工作,技术服务费为3万元。共计5.5万元;
指标2:炳草岗桃源街估价委托费用0.2万元;
指标3:金华巷大河北路四村房屋价值估价委托费用0.87万元。金华巷外贸公司仓库房屋估价委托费用0.52万元。共计1.39万元;
指标4:川西南农产品电商物流园项目估价委托费用0.937万元;
指标5:弄弄坪片区危旧房棚改涉及攀枝花高老庄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市玲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被征收房屋估价委托费用0.6万元。金联文化旅游公司所属被征收房屋估价委托费用1.5万元。共计2.1万元。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按计划于2023年底前实施完成。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说明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住房保障经费项目年初预算资金101270元,经区财政局批复资金为101270元。2023年2月计划资金全部到位。
2.资金使用。该笔资金已完成支付31270元,包括桃源街12号房产评估费2000元、金华巷地块被征收产投公司外贸仓库评估费5200元、大河北路四村房地产评估费8700元(转)攀枝花中联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高老庄商贸、玲华工贸被征收房屋评估费6000元、川西南农产品电商物流园项目被征收房屋评估费9370元(转)四川桓海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剩余中联评估公司对原市公安局办公用房、东区炳草岗民祥巷市建设集团小二楼进行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的估价委托费用2.5万元、四川羽润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攀枝花市东区炳一区(2019-D6#)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做初步调查报告并完成评审工作的技术服务费3万元和金联文化旅游公司所属被征收房屋估价委托费用1.5万元,共计7万元未支付结转入2024年。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账务会及时处理,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该项工作具体实施,属于临时性工作,按需申请经费。
2.项目管理情况。实行科学动态管理,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合理控制经费,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3.项目监管情况。一是相关经费支出均要个落实审批制,各个环节做到严格审核把关;二是自觉财政局、审计局及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以年度为周期,结合实际工作进程,稳步推进支出管理,剩余未支付资金70000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维护社会稳定。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受相关不可预见因素影响,未及时申报相关工作经费,导致遗留问题未支付。
(二)相关建议。按照实际工作安排,做到今早谋划,提前规划,及时申请和支付相关评估费用。
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助资金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度全区既有住宅电梯增设省级任务目标35部,截至2023年底已完工41部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二)项目绩效目标。
按照《攀枝花市东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方案》,确保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程序合法、完善,质量达到标准。2020年至2023年共完成99部电梯增设工作。改善小区居民出行条件,增强居民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2023年度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区级补助预算资金300万元。进行批复等情况进行说明(如涉及预算调整,应说明预算调整程序及相关情况),评价其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用自评与他评的方式,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上级领导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截至2023年,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区级补助预算资金300万元,其中实际使用资金10万元。未使用补助资金165万元,已通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经区财政局批复同意。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3年共完成41部电梯,计划拨付市级补助资金102.5万元,区级补助资金102.5万元,共计205万元。
2.资金到位。2022年至2023年12月,省级补助资金到位620.62万元,市级补助资金60万元,区级补助资金60万元,企业捐赠资金196万元,计划资金到位936.62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2023年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由区住建局监督实施,严格管控施工进度和拨付补助资料,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补助资金由我局申请,区财政局直接拨付,保证了资金直接到位,不存在挪用、截留的情况。后续及时、规范进行账务核算,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该项工作具体实施,均是按《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通知》(攀东府办〔2022〕38号)要求,正常拨付补助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
以实事求是为原则,结合上级要求,严格控制施工进度,保证施工质量,做好项目管理,并及时落实项目补助资金拨付。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一是安排业务股室负责监督项目实施情况,确保了项目的合法、合规、高效进行。二是加强风险管控,通过建立健全既有住宅电梯增设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考核和监督,确保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的有效管控。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至2023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已全部完成,按照政策要求已使用区级补助资金10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顺利实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厚植高品质宜居生活城市优势,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老旧小区宜居水平。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的实施具有较高的居民满意度,改善了东区辖区内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提升了居民的幸福指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1.电梯办证受阻问题。电梯在通过检测公司检验后需要办理电梯使用登记证书,过程中需要将电梯使用登记证登记在社会团体名下,在此之前电梯使用登记证均登记在所属楼栋业主代表名下,此情况涉及后期电梯维保工作受阻,需要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相关工作。
2.电梯选址用地问题。需增设电梯的楼栋基本位于老旧城区,建筑年限较长且所涉土地红线普遍为滴水面积,不含周围配套土地,因此电梯增设往往需超出楼栋红线,占用周边土地,较难协调。即使所占土地为国有用地且对地块造成影响较小,也难以通过规划部门审批,矛盾激增。
(三)相关建议。
1.组织协调登记证手续。加大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听取部门意见,寻求共识。电梯办理登记证过程中尽快与社会团体联系并确定电梯维保责任单位,为后期电梯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2.研究电梯选址用地程序。发挥牵头单位职责,主动对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区分局研究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国有土地利用程序,根据既有住宅的建筑结构和居民需求,通过“一梯一策”的方式找出合理的电梯选址用地方案。
3.提高资金执行率。制定资金支付计划,加强与区财政局对接,区分急缓、合理分配预算,提高资金执行率。
2023年度攀枝花市九附六方舱医院建设工程相关经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区财政局:
按照《关于开展 2022 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攀东财〔2023〕38号)相关要求,区住建局立即组织开展了攀枝花市九附六方舱医院(方舱隔离点)建设工程相关经费支出经费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攀枝花市九附六方舱医院(方舱隔离点)项目位于炳二区九附六,项目红线面积约65亩,既有建筑面积32934平方米,建设内容分为:一是改造部分(共分为3个区域)。隔离用房区域(现有学生及教师宿舍楼作为隔离储备房间680间),缓冲区域(教学楼和宿舍楼中间廊道进行改造),工作准备区(现有综合楼部分教室作为医务人员工作储备间)。二是新建部分。在学校对面公园绿地处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含洗消区污水收集系统)。
2. 支付实际产生的申请攀枝花市九附六方舱医院(方舱隔离点)建设工程相关经费300万元费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 2023年度申请攀枝花市九附六方舱医院(方舱隔离点)建设工程相关经费300万元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区财政同意纳入当年财政预算。
2. 攀枝花市九附六方舱医院(方舱隔离点)建设工程相关经费300万元与预算基本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通过现场核实,民众意见收集等方式进行验收,按验收结果与预测情况基本相符。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3年度申请攀枝花市九附六方舱医院(方舱隔离点)建设工程相关经费300万元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区财政同意纳入当年财政预算。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2023年度申请攀枝花市九附六方舱医院(方舱隔离点)建设工程相关经费300万元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区财政同意纳入当年财政预算。
2.资金到位。
申请攀枝花市九附六方舱医院(方舱隔离点)建设工程相关经费300万元经费全额到位。
3.资金使用。
按攀枝花市九附六方舱医院(方舱隔离点)建设工程相关经费的预算,据实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管理,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情况。在使用该项目经费时,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和财务制度。
(二)项目监管情况。以局办公室为主成立监管小组,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评价,全面了解分析资金发放预算执行及公开、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执行等情况,督促各股室进一步围绕绩效目标开展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3年度申请攀枝花市九附六方舱医院(方舱隔离点)建设工程相关经费已按绩效目标进度基本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切实提升东区风险人员集中隔离管控和医疗救治能力,确保一旦放生疫情,能快速投入使用,实现风险人员“应隔尽隔”“应治尽治”。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针对服务对象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经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
考核满意度有待提高。
(三)相关建议。
为切实提升东区风险人员集中隔离管控和医疗救治能力,确保24小时达到转运。
2023年度历史建筑测绘建档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攀枝花市第二批历史建筑测绘建档项目申报项目资金20万元,批复项目资金20万元,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东区辖区内大渡口邮电局、原点博物馆等22处攀枝花第二批历史建筑开展测绘建档工作。计划统一设计制定历史建筑保护标志牌,完成对辖区内22处攀枝花历史建筑的挂牌工作,同时,委托专业设计公司,对22处历史建筑逐一进行测绘、建模、建档,做到每一处都有模型、有档案。目前,已实施完成。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合理,绩效指标可量化考核,绩效指标相匹配,全面完整,契合项目实质,与东区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截至评价时点,项目资金已实际到位,区级财政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说明截至评价时点,项目资金实际支出20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等合理合规。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由第三方机构独立完成,项目完成后交付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成果。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东区辖区内大渡口邮电局、原点博物馆等22处攀枝花第二批历史建筑开展测绘建档,目前,项目实施已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该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合理,绩效指标可量化考核,绩效指标相匹配,全面完整,契合项目实质,与东区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
东区第二批历史建筑挂牌及测绘建档绩效目标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对22座历史文化名城点位进行测绘建档 |
22 |
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对已经认定的历史文化建筑进行保护 |
已对经认定的历史文化建筑进行挂牌保护 |
完成指标 |
实效指标 |
按年度工作安排推进 |
2022年已完成 |
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22座历史文化名城测绘建档费用20万元 |
20万元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保护历史文化建筑,避免出现损坏历史文化建筑行为。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有效的宣传历史文化建筑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抽样调查满意度98% |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暂无。
(二)相关建议。进一步优化完善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加强运行监控,节约财政资金并提升资金效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2023年度路灯及景观灯饰电费和维护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资金申报情况。
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报辖区内3388杆(5365盏)总功率为490.76千瓦(不含425杆太阳能路灯)的路灯、炳三区21栋景观灯饰、新中国成立70周年景观氛围灯饰电费共计133.27万元;辖区内3388杆路灯、炳三区21栋景观灯饰、新中国成立70周年景观氛围灯饰管理维护费、路灯高压变电箱检测费等共计166.73万元,合计30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
为强化城市夜间景观改造,方便市民夜间出行,保障夜间交通安全,针对东区辖区内3388杆(5365盏)总功率为490.76千瓦(不含425杆太阳能路灯)的路灯、炳三区21栋景观灯饰、新中国成立70周年景观氛围灯饰进行电费缴纳及管理维护,对路灯高压变电箱进行检测。
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资金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各类计划申报资金已到位,按照支付节点合规合法使用资金。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时间节点、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规范开展项目资金拨付工作。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及东区市政设施管护的相关要求,规范做好相关工作。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按照相关规定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合法使用资金。
(二)项目效益情况。
保障路灯正常使用,强化城市夜间照明及景观氛围,市民满意度提高。
四、问题及建议
无。
2023年度市政设施维护相关经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资金申报情况。
1.市政消火栓相关经费30万元;
2.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经费3万元;
3.桥梁检查费用15万元;
4.水质检查费用1万元;
5.维护费用70.7328万元;
6.东区政府旁停车场造价11.5万元;
7.绿化造价31.1万元;
8.机关食堂停车场造价11.6万元;
9.原公安局广场改造、市图书馆小广场、桃源街道路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费11.9万元;
10.马坎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运行和维护费用164.1672万元;
以上资金申报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合计35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
为保障市政设施平稳运行,2023年市政基础设施检查、维护、维修主要内容有:1.马坎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18.1213公里及两个污水处理泵运行和维护;2.市政消火栓50座;3.19个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4.枣子坪万里桥1座的检查;5.53个冲沟排口水质检查;6.东区管护的次、支干道156条,含有市政污水管道约为200公里;7.东区政府旁停车场513平方米;8.新源路、金海大酒店周边道路绿化补栽。原绿化带整理、造坡约659.25㎡、栽植三角梅约3000株,编制竹篱笆:2970m;9.机关食堂停车场600平方米。
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资金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各类计划申报资金已到位,按照支付节点规范使用资金。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时间节点、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规范开展项目资金拨付工作。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按东区市政设施管护的相关要求,规范做好相关工作。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按照相关规定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合法使用资金。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维护东区城市市政设施,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加强了东区市政设施管理。
2.经济效益:维护东区城市市政设施,促进了东区城市、建筑行业发展。
3.生态效益:做好市政设施管理,及时处理污水溢流等防止了不利于生态的情况发生。
4.可持续效益:有利于市政设施可持续的长久使用,降低政府市政设施建设投入,促进东区城市持续发展;做好东区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有利于建筑行业持续性发展发展。
四、问题及建议
无。
2023年度各街道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厕所考核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资金申报情况。
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报2023年度各街道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厕所考核费25万元(东区大渡口、炳草岗、东华、弄弄坪、瓜子坪等五个街道均按5万元预算考虑)。
项目绩效目标。
为保障市民安全出行,推动东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动大渡口、炳草岗、东华、弄弄坪、瓜子坪等5个街道对各自管理范围的市政基础设施维修整治。
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资金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各类计划申报资金已到位,按照支付节点合规合法使用资金。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时间节点、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规范开展项目资金拨付工作。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按东区市政设施管护的相关要求,规范做好相关工作。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按照相关规定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合法使用资金。
(二)项目效益情况。
提高维护质量、确保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正常使用。
四、问题及建议
无。
2023年度东区棚改项目还本付息资金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基本情况。还本付息包含对涉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行”)项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邮储行”)项目的棚改还本付息以及攀枝花市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国投公司”)筹集棚改资本金的还息。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2022年12月我局对2023年度东区棚改项目还本付息资金项目进行资金申报,总计29316.55万元。通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经区财政局批复下达后,由区财政局直接支付。
(三)项目绩效目标。
主要内容:国开行项目本金848万元,利息17159.11万元;农发行项目本金1294.45万元,利息742.92;邮储行项目本金4398万元,利息3660.86万元;国开行二期项目本金770万元,利息443.22万元;合计29316.55万元。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2023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成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棚改还本付息项目年初预算资金29316.55万元,经区财政局批复资金为29316.5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计划资金全部到位,共计29316.55万元。
2.资金使用。该笔资金完成支付23988.0472万元。资金开支范围和标准根据市住建局每季度支付棚改项目贷款本息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均按进度每季度支付,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不符,由于利息变动,实际支付金额同年初预算有出入。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棚改还本付息项目由区住建局按照攀枝花市住房改革和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进行计划申请,区财政局划拨,后续及时、规范进行账务核算和债务化解。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该项工作具体实施,均是按时正常支付相关费用。
2.项目管理情况。以实事求是为原则,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及时向区政府申请资金。
3.项目监管情况。一是相关经费支出均要个落实审批制,各个环节做到严格审核把关;二是自觉财政局、审计局及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以季度为周期,结合实际工作进程,稳步推进支出责任,已完成目标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保障社会稳定。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受相关不可预见因素影响,无法准确预计所有住房保障工作经费,导致部门预算申报不够准确。
(二)相关建议。按照实际工作安排,做到尽早谋划,提前规划,减少年中专项追加预算。
2023年度住房保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东区住建局住保办负责全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廉租住房补贴的审核、监督发放工作;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的实施。东区管理的炳三区、五十四和枣子坪保障性住房共1142套(东区共有保障性住房1190套,其中电装小学的48套用作疫情防控隔离房)。
(四)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2022年12月我局对住房保障经费项目进行资金申报,总计86306.1元。2023年初区财政批复86306.1元用于住房保障经费项目,评价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项目绩效目标。
主要内容:根据东区住建局同四川省金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炳三区廉租房物业服务合同规定,我局需支付炳三区廉租房电梯、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保、年检费用,2号楼太阳能系统及设备的维修费用、空置房物业费。另外,为开展相关住房保障工作,需支付金保网专线资费、同保障对象签订的保障性住房合同打印费以及对欠租户发催缴律师函律师费和康刚顺合同纠纷案律师代理费。
计划实现绩效目标:1.炳三区公租房电梯年检费。2022年10月,2号楼电梯年检费用为0.2673万元,年检时更换曳引轮0.4750万元,钢丝绳1.44万元。共计2.1823万元。
2.炳三区公租房空置房物业费。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空置房物业费0.84631万元。
3.金保网专线资费。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共计0.18万元。
4.电梯维保和消防维保费。2022年7月1日—2022年12月31日2部电梯维保费0.41万元和消防维保费0.25万元,共计0.66万元。
5.更换人才公寓2号楼太阳能循环系统空气能设备费。更换一台太阳能空气能设备费为2.65万元。
6.炳三区廉租房合同打印费。2023年续签合同打印费0.312万元。
7.公租房租户欠费事宜发出催缴律师函律师费。2022年11月请四川晓明维序律师事务所向王科斌、龙文忠等30名公租房欠费租户出具催缴律师函,产生律师费0.3万元(100元/户)。
8.康刚顺诉东区人民政府合同纠纷案律师代理费。按合同支付一审代理费1.5万元。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按计划于2023年底前实施完成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说明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住房保障经费项目年初预算资金86306.1元,经区财政局批复资金为86306.1元。2023年2月计划资金全部到位。
2.资金使用。该笔资金已完成支付60896.2元,剩余25409.9元。由于未更换人才公寓2号楼太阳能循环系统空气能设备费,涉及设备费26500元,因此提前支付未纳入预算的2023.10—12月炳三区空置物业费1090.1元转四川省金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剩余未支付资金25409.9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账务会及时处理,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该项工作具体实施,属于经常性工作,按需申请保障工作经费。
2.项目管理情况。实行科学动态管理,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合理控制经费,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3.项目监管情况。一是相关经费支出均要个落实审批制,各个环节做到严格审核把关;二是自觉财政局、审计局及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以年度为周期,结合实际工作进程,稳步推进日常支出管理,剩余未支付资金25409.9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保障公租房正常运行和管理。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受相关不可预见因素影响,无法准确预计所有住房保障工作经费,导致部门预算申报不够准确。
(二)相关建议。按照实际工作安排,做到今早谋划,提前规划,减少年中专项追加预算。
2023年度廉租房货币补贴区级配套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东区住建局住保办负责全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廉租住房补贴的审核、监督发放工作。
(六)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2022年12月我局对廉租房货币补贴区级配套资金项目进行资金申报,预计2023年发放廉租住房补贴目标任务90户,按1.5人/户、75元/月*人计算,预计发放资金121500元,按市、区7:3比例需区级配套资金需36450元。2023年初区财政批复36450元用于廉租房货币补贴区级配套资金项目。
(七)项目绩效目标。
计划实现绩效目标:预计2023年发放廉租住房补贴目标任务90户,按1.5人/户、75元/月*人计算,预计发放资金121500元,按市、区7:3比例需区级配套资金需36450元。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按计划于2023年底前实施完成。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说明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住房保障经费项目年初预算资金36450元,经区财政局批复资金为36450元。2023年2月计划资金全部到位。
2.资金使用。该笔资金已完成支付0元,剩余36450元。由于2023年初中央结转资金340253元,省级结转103600元用于廉租住房补贴资金,2023年全年共从中央、省级廉租住房补贴资金支出98868元,因此未使用区级配套资金。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账务会及时处理,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该项工作具体实施,属于经常性工作,按需申请保障工作经费。
2.项目管理情况。实行科学动态管理,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合理控制经费,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3.项目监管情况。一是相关经费支出均要个落实审批制,各个环节做到严格审核把关;二是自觉财政局、审计局及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以年度为周期,结合实际工作进程,稳步推进日常支出管理,剩余未支付资金25409.9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保障公租房正常运行和管理。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受相关不可预见因素影响,无法准确预计所有住房保障工作经费,导致部门预算申报不够准确。
(二)相关建议。按照实际工作安排,做到今早谋划,提前规划,减少年中专项追加预算。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 2023年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2023年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