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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民政局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时间: 2026-06-15 来源: 攀枝花市东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经费

  项目主要内容和绩效目标: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经费62万元,用于东区5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持续运行,其中大渡口街道光明社区精神康复服务站点15.9万元、炳草岗街道紫荆山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站点16.06万元、东华街道民建社区精神康复服务站点7.16 万元、东区卫健局精神康复服务站点7.16万元、瓜子坪街道新民路社区精神康复服务站点15.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心灵绿洲”攀枝花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攀民政〔2022〕73号)要求,东区于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底持续性开展康复服务,主要包括机构康复和居家康复,训练项目包括生活自理能力训练、服药训练、心理康复训练、居家康复服务等,患者接受训练前均需进行评估,选择患者适合的康复服务。训练中坚持正向强化、优势视角原则,激发精神障碍患者康复训练动机。2025年各站点服务7000余人次,开展活动400余场,开展健康自我管理训练、作业疗法共50余次,共开展上门服务300余次。站点应为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人员免费提供技能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技能训练、健康教育促进、健康自我管理训练、服药训练、心理康复训练、居家康复服务等。

  服务方式和要求:提供集中服务、上门服务,确定有效服务联系人、联系电话。每开展一次服务项目后要如实填写服务台账(档案)和留存影像资料。

  覆盖范围:大渡口街道、炳草岗街道、东华街道、瓜子坪街道

  项目周期: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资金额度:根据《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攀财资社〔2025〕162号),下达东区2025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资金62万元,目前已使用资金38.81万元。

  项目负责人:田星

  联系方式:0812-3933881

  项目完成情况:持续开展服务

  接受督查情况:

  服务站点设定定期的服务质量评估与改进机制,通过患者满意度调查、内部审核等方式,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区民政局定期对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站开展实地检查,确保服务人次和服务次数按项目要求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合法合规,并督促站点在全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信息系统上对服务对象、服务协议、过程评估、服务时长、服务记录进行录入。

  二、项目效果

  保障精神障碍康复服务站点持续运营,围绕精神障碍患者提高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恢复职业能力等需求,不断丰富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能力训练、居家康复指导等服务项目,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

  图片展示:

  

  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1.《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0〕64号)

  2.《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