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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东区行政审批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时间: 2025-08-11 来源: 攀枝花市东区行政审批局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东区行政审批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东区行政审批局核定内设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股、市场准入审批股和社会事务审批股4股室下属1个二级事业单位攀枝花市东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代管1个事业单位攀枝花市东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业务用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二)机构职能。

1.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组织推进全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

2. 按照省、市、区部署和要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负责行使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踏勘、聘请专家进行技术论证等工作;负责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对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和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负责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

3.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4. 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务大厅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区级部门(单位)集中开展政务服务工作,并对进驻政务大厅的部门(单位)窗口及人员进行管理、考核;负责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5. 负责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6.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 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目标,努力调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

(三)人员概况。

东区行政审批局共有行政事业编制38人,截至20241231日,实有行政人员13人,事业人员25人,退休人员2人,聘用人员1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东区行政审批局2024支出预算安排1210.77万元,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安排911.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4.2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7.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安排299.96万元。

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东区行政审批局2024支出1048.14万元,包括:基本支出859.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14.0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5.81万元),项目支出188.27万元。

三、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管理情况

(一)绩效管理。

认真做好本单位人员、公用和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化,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四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禁违纪违规行为。

预算执行情况:基本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4基本支出859.87万元,保障了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以及单位日常办公的正常运转。在项目支出方面,2024年项目支出188.27万元。包括:政务大厅运行维护项目支出132.38万元,用于支付大厅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房租、通信及网络使用费、设备维修保养费等,确保了政务大厅的正常运行;行政审批管理目支出9.96万元,用于印制(购置)行政审批文书、各类证照、申请书等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情况 专家评审、法律事务项目支出7.79万元,用于文化、教育、住建、交通、卫生、林业等专家评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聘请律师咨询、诉讼等方面,规范行政审批流程,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情况政府采购项目支出1.88万元,用于专家评审、需求论证等劳务费、专家评审工作餐等方面按照采购流程执行采购,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的规范性职工食堂项目支出22.15万元,用于政务大厅工作人员中午就餐进行伙食补助解决职工就餐问题,为职工提供良好工作条件企业档案扫描项目支出13.25万元,用于企业和个体档案扫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供优质服务,确保行政许可事项的正确审批整个执行过程无违规记录。

(二)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限,提高了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效率。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增强办事群众的满意度。通过办事群众满意标准的实施,评价政府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与办事群众满意度之间的差距,并通过资金使用效率的优化,降低服务成本,真正建立起服务型和效能型政府。

根据财政相关要求及时进行公开。

(三)绩效自评质量。

通过对本单位的整体支出自评,从整体情况来看,本单位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出绩效方面,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局党组会讨论决定。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使用效益。但是,部分项目执行效果不够理想,需加快项目的执行进度和力度。

四、评价结论及

(一)评价结论。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年初制定目标基本实现,重点评价数量和质量基本达到预期,资金管理到位、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健全。经过对本单位2024年整体支出进行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为86分,自评结果为良好。

)存在问题。

1. 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2. 部分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有待提高。

(三)整改措施

1. 加强财务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培训增强预算编制的专业性和准确性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严格财务审核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2. 加强沟通,提前做好规划,加快预算项目执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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