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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时间: 2025-08-11 来源: 东区区委政法委   阅读次数:

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4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内设机构4个: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维稳综治股、执法监督股(信访股)、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办公室;下设2个事业单位: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和区智慧联动中心。

(二)机构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策,同意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区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督促、指导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履行职责时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协调、指导有重大影响的安监和政策性强或有重大争议的疑难案件。

3.指导、协调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了解掌握全区维护稳定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对策及建议措施;督促落实区委、区政府对维护稳定工作的重大部署;检查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指导、协调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分析研究全区社会治安形势和对策,制定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监督、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

5.开展政法战线调查研究工作,探索政法工作及政法管理体制改革的新途径。

6.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和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指导政法干警培训工作和政法部门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检查全区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

7.协助区委处理全区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现有行政编制7个,事业编制9个。现我委有在编人员计14人,其中:公务员5人,事业人员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4年东区区委政法委收入为861.66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861.66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4.44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利息收入)。

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4年东区区委政法委预算支出为86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10.4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74.8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33.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2万元),项目支出451.2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4.44万元。

三、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管理情况

(一)绩效管理。

一是科学合理地制定绩效目标2024年东区区委政法委严格按照东区财政局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涵盖人员类、运转类以及特定目标类项目,确保目标明确、可衡量且与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并按时按质完成报送决算编制等工作,并按时提交部门预算编制草案,不存在应编未编、错误列编,东区财政局根据预算编制草案进行审核,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1208.43万元,预算支出总计1208.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9.1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1.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9万元、项目支出776.12万元。及时按规定上缴结余资金。二是较圆满完成目标。1.人员类:预算数390.93万元,决算支出数376.60万元,执行率100%。足额保障人员薪酬、社保、福利等支出,稳定人才队伍,工作人员积极投入工作,为区委政法委各项职能履行提供人力支持。2.运转类:预算41.38万元,决算支出33.80万元,执行率100%。办公设备购置、水电费、差旅费等支出合理合规,办公环境良好,办公流程顺畅,保障机关日常工作高效运转,执行率100%。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忠诚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不断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东区、法治东区建设;在总结2023年工作基础上,2024年工作坚持不断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东区、法治东区建设。全区连续7年获评“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区”称号,平安满意度测评持续位列全省第一方阵。区法学会被评为2023年度全省法学研究工作先进集体,《平安小区建设2.0升级版的创新研究》顺利结题并获省级优秀课题称号。房地产领域“问题楼盘”交房873套,新增办证167套,化解了铂金大厦等不稳定群体7个,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1亿元。恒大城在全省率先实现复工复产,“三图三清四班”工作机制,获得省政府专项督导组、市委市政府高度认可,被省委政法委印发并向全省推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2024年收入为861.66万元,支出为:861.66万元,年终结转 0万元,资金结余率0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实际公务接待费0.3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学习、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和公务用车费用等。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的控制政策。三是严格支出控制与及时处置。严格遵守预算约束,对各类支出严格审核,无超预算支出情况。审批流程规范,确保资金流向合理。资金支付及时,无拖延支付影响工作开展的情况,保障供应商及服务提供商权益,维护政府良好信用。四是及时推进执行进度与预算完成情况。全年预算执行节奏把控精准,各季度执行进度均衡,未出现前松后紧或集中支付现象。截止20241231日,当年预算数、财政拨款数和决算支出数均为861.6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全面完成预算任务,资金使用效益高。五是无资金结余率与违规记录。资金结余率为0%,不存在资金闲置浪费、低效无效情况。经全面审查,无任何违规使用资金记录,财务管理规范,严格遵循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二)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高效保障预算执行。预算资金在我机关内部得到了精准且充分的应用。人员类预算数390.93万元,决算支出与之完全匹配 ,保障了工作人员的薪资、福利及相关培训等支出,充分调动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为区委政法委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人力支撑。运转类预算41.38万元,从办公用品采购到办公设备维护,从水电费缴纳到日常办公差旅,每一项支出都精准对应办公运转需求,确保机关日常运行有条不紊。特定目标类预算776.12万元则专款专用,针区委政法委代表调研、专项立法研究等特定任务,使得这些重要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有效发挥区委政法委办的职能作用,实现了预算资金效益的最大化。二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每季度召开区委政法委机关党组会,会中及时汇报预算执行进度,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做实评价阶段结果应用。通过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紧密跟踪与深入分析,我机关在本年度尚未发现明显的预算执行问题。这得益于前期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对各类支出的精准预估,以及执行过程中的严格把控。即便如此,我机关依然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建立了完善的问题发现与反馈机制,定期开展内部审查与反思,积极收集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防患于未然,为后续预算管理工作的持续优化奠定基础。四是在预算执行的全流程中,我机关广泛收集应用反馈。工作人员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反馈预算资金在保障工作开展过程中的优势与不足,例如在人员培训资金使用方面,反馈培训内容与工作实际需求的契合度。完善了办公流程和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的合理分配和利用,整体提高了工作质效。

(三)绩效自评质量。

2024年东区区委政法委部门整体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资金管理更加细化,在报销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时使用现金结算较少,公务卡使用率比较高。特别是,2024年预算安排东区区委政法委办项目资金共535.87万元,主要包括:1、政法专项工作经费26万元;2、见义勇为基金5万元 3、治保巡逻队伍经费90.48万元;4、社会治理创新及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专项经费150万元;5、智慧联动中心建设及工作经费209.39万元;6区级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30万元;7网格员考核经费25万元,以上项目基本完成年初目标任务,资金执行情况按计划推进,达到年初预期效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满意度指标达到了预期目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我机关在2024年度绩效表现良好,预算管理与执行工作出色。未来将继续保持,优化资金配置,提升工作效能,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区委政法委力量。

2.2024年我机关通过高效的内部应用、透明的自评公开、积极的问题整改和重视应用反馈,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3.自我评价得分: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40分,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管理40分,绩效结果应用10分,自评质量10分,合计100分。

(二)存在问题。

1.部门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滞后

2.管理措施不够到位。预算编制和执行进度存在差异,由于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导致部分项目预算没有执行完,部分项目预算调整幅度较大。

3.内控制度不够优化随着资金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我机关内部机构进行了相应的优化,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费用报销规程等制度,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体制。

(三)整改措施。

一是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建立项目资金支付台账,对每笔资金的支付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跟踪,明确支付时间节点,责任到人。定期向领导汇报项目资金支付进度,及时解决支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与财政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优化支付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提高支付效率。二是强化管理措施。在预算编制环节,组织各委室深入分析项目需求,结合往年执行情况和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通报,对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及时督促整改。对于“三公”经费等严格管控的费用,提前做好规划和安排,确保在不违反制度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预算资金。对于确需调整预算的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和审批,并及时做好调整后的预算执行跟踪。三是优化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约束监督体制,明确各岗位在财务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确保各项财务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定期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和缺陷,并进行修订和完善。引入外部审计或专业机构的意见,对内部控制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价,不断提升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附件2.东区2024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