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8-11 来源: 攀枝花市东区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根据《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攀东财[2025]20号)要求,现对东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整体绩效开展绩效自评,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攀枝花市东区应急管理局是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设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综合股(政策法规股)、安全监管股(园区监管股);两个事业单位:攀枝花市东区应急救援服务中心、攀枝花市东区应急物资储备中心。
(二)机构职能。
根据攀东委办[2019]59号文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应急管理、防震减灾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区级各部门、园区管委会、街道(镇)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拟订应急管理、防震减灾和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区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和应急体系建设、综合防灭减灾规划。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区级各部门、园区管委会、街道(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导、考核工作。承担权限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按照中央、省、市、区的规划,牵头建设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区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全区各类专业应急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区武装部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市、区相关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全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24年末区应急管理局编制人数共18名,其中:行政编制6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编制11人;以及区聘9人。2024年末实有在职人数25人,其中公务员6人、参公人员0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在职人员9人、区聘人员7人、退休人员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4年区应急管理局财政拨款收入1411071.18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781.36元,本年收入合计1420852.54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4年区应急管理局基本支出4467330.01元,项目支出9648397.73元(含结转项目资金23.95万元、区林业局划转资金43.39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4115727.74元,年末结转结余6310.59元。
三、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管理情况
(一)绩效管理。
1.绩效目标制定
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管理过程的首要环节,是整个绩效管理的基础,如果没有明确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标准,绩效评价就无从谈起。区应急管理局根据《攀枝花市东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编制2024年绩效目标,内容完整、要素齐全、指标细化量化。全局工作围绕着目标、任务来展开,随着目标、任务的转移而变化。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绩效目标及时报送区财政局,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公示。
2.目标实现
(1)人员类
2024年区应急管理局基本工资支出690456元,津贴补贴489684元,绩效工资688061、奖金453410元,五险一金支出1093879.89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49977.0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821元,以上合计4020288.92元。人员类经费实际完成情况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保障了职工正常工资和绩效发放,五险一金按月足额缴纳。
(2)运转类
2024年区应急管理局基本公用支出445,841.09元,其中办公费37715.07元,印刷费0,水电费14871.70元,邮电费40261.32元,差旅费32697元,维修(护)费1800元,公务接待费23422.92元,委托业务费45087元,专用材料费892元,工会经费56565元,福利费25173.55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2853.53元,其他交通费819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602元。有效保障了日常办公正常运转。
(3)特定目标类项目
2024年区应急管理局区级预算项目9个,分别是应急管理专项经费、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工作经费、省安科院东区工作站工作经费、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移动会商系统及海事卫星电话通信数据使用费、职工伙食补助、应急救援综合专项经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应急管理综合技术人员经费,以上项目年初预算数合计8975000元。
3.支出控制
2024年区应急管理局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数557040元,东区应急局厉行节约,缩减开支,实际支出447041.09元;因我局应急系统、应急设备较多,安办、森防上会、办会频繁,日常公用经费中的办公费无法维持正常运行,项目中列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经费,我局严格控制办公费用支出。
4.及时处置
2024年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进行监控,发现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存在偏差,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项目方向和进程,确保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5.执行进度
2024年区应急管理局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项目达到序时进度的50%、70%、90%。
6.预算完成情况
2024年区应急管理局预算项目9个,年初预算经费8975000元,部门预算项目12月预算执行进度95.44%,未达到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初预计应急管理综合技术人员为3人,实际2人,应急管理综合技术人员经费结余15.02万元;2024年底应急管理专项经费一体化平台录入8.1万元,财政未审核支付。其他项目资金基本执行完毕。
7.资金结余率
2024年区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结余40.94万元,结余率4.56%,原因是2024年初预计应急管理综合技术人员为3人,实际2人,应急管理综合技术人员经费结余15.02万元;2024年底应急管理专项经费一体化平台录入8.1万元,财政未审核支付。其他部分项目资金优先使用上级补助经费进行支付。
8.违规记录
2024年区应急管理局预算管理方面无违纪违规问题。
(二)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2024年区应急管理局持续深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着力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严格反馈整改,强化激励约束,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对评价结果不同等级的项目,采用优先安排、适当安排、压缩直至不安排等方式,分类管理,分类施策。对一次性项目在绩效评价达到预期目标和实施效果后,动态调整,及时退出。对安全监管、应急管理等项目,在确保投入、适当压减的情况下,加强项目管理,提升项目质量,确保实效。对未实施的项目下一年度不再安排。
区应急局绩效评价信息按时报送区财政局,并按时间节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公示。
针对项目执行率不高的问题,今后应加强与财政的沟通,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尽可能避免资金滞留,同时强化健全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切实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三)绩效自评质量。
2024年区应急管理局在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过程中,健全了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配套措施,形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今后将继续把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实现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一体化,推动各股室集中力量办实事,有效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绩效实施效果。
四、评价结论及
(一)评价结论。
2024年东区应急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以“防范化解风险、有效遏制事故”为目标,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升安全本质化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环境,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2024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0分,等级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1.预算绩效观念不深入,思想认识有误区。部分职工对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认知不是十分到位,认为预算申报的项目能落实到位,预算安排的资金能用出去就不会有大的问题,没有站在全局高度考虑是不是达到了效益最大化。
2.绩效管理专业人员匮乏,规范管理有盲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覆盖面广、专业性强,不论预算单位在开展日常绩效管理,还是财政部门组织实施绩效评价,都需要具备一定专业素养和实战经验的专职人员。各个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专业人员匮乏,从而导致推进绩效管理既缺乏工作经验也缺乏专业技能,难以做到程序规范、管理科学和绩效显著。
3.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推动作用有局限。绩效管理与年度预算编制结合得不够紧密,落实问题整改意见不是很到位,预算绩效管理的追责问效机制还不完善、预算绩效结果的透明度不太高、绩效评价结果不能更快更多地转化成管理措施。
(三)整改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绩效观念。应积极采取召开会议、出台规范性文件、专题培训、分类指导等多种形式,组织预算单位和工作人员学习预算绩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让绩效理念深入人心、让绩效管理人员熟知政策、知行合一。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预算单位要整合多方力量、引入第三方参与、集中业务骨干充实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队伍,强化专业培训、学习考察、工作调研、业务交流等措施,帮助和促进现有人员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促进预算单位绩效管理整体上台阶。
3.强化运行监管,突出结果导向。要把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使用、项目实施、项目管理等情况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强化整改措施,绩效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绩效评价时指出的问题,要问责问效;管理机制上存在的问题,要标本兼治。同时,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公开工作,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践,提升绩效评价成效。
附件1.攀枝花市东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xlsx
攀枝花市东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