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8-11 来源: 攀枝花市东区信访局 阅读次数:
2024年度区信访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东区信访局内设两股一室即来访和督查督办股、网信管理股和办公室;下设攀枝花市东区群众接待中心(未单独核算) 。
(二)机构职能。攀枝花市东区信访局隶属东区政府,是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和监督指导全区信访和群众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1.总体把握全区开展群众工作的规划、方案、措施,建立推进群众工作的制度和机制,统筹协调与全区各项工作的有机衔接,调度有关具体工作。
2.督促、检查镇、街道、区级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事关群众利益政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情况,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科学、民主决策服务,提出东区每年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项目。
3.向区委、区政府提供群众工作信息,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承办东区及上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转办、批办的涉及群众事项,督促检查领导的批示件落实情况;向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交办群众工作事项,督促检查群众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4.协调处理跨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的重要群众问题;协调处理群众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突发性群众事项;及时上报重大群众信访问题和群众事件。
5.检查、协调、指导镇、街道、区级各部门的群众工作;总结推广镇、街道、区级各部门的群众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群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通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示范引导等方法,加强群众教育,开展群众工作载体建设。
7.了解并掌握全区群众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群众工作干部的培训。
8.承担区群众工作委员会和区群众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2024年攀枝花市东区信访局(含东区群众接待中心)行政编5名,事业编3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实有职工12名,其中在职职工11名(含聘用人员2名),退休职工1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293.92万元,其中:人员预算拨款收入163.08万元,占55.48%;日常公用预算拨款收入19.93万元,占6.78%。专项拨款收入90万元,占30.62%;追加预算资金20.91万元,占7.11%,主要用于支付人员经费,无其他追加预算支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4年攀枝花市东区信访局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在收到财政下达的各类款项后,按照资金的用途使用,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支付。2024部门预算已执行279.3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3.9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98万元,专项支出74.05万元。
人员支出是用于保障东区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支出。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东区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主要包括特殊疑难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专项经费、跨省、市、区信访案件办理专项经费、群众工作专项经费及接待中心运行经费、群众工作联席会议经费、网上信访专项经费、信访业务培训经费、东区信访群众主题活动经费、东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工作经费、四川省网上信访投诉受理平台区县门户网站网络维护费、驻京值班处劝返工作经费、东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事项)专项经费。
三、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管理情况
(一)绩效管理。
1.人员类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为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2024年年初预人员经费支出163.08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83.99万元(其中追加20.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正常增资、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无违规记录;
2.运转类支出安排及支出情况。
为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2024年年初预算日常公用支出19.93元,全年实际支出17.98万元,指标结余总计1.9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0.22%,资金结余率9.78%,主要原因是按照区财政要求压减三公经费、公务接待,差旅次数、党建活动开展次数减少,无违规记录。
3.特定目标类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为更好地使我区继续保持信访群众工作领头羊地位,更好地促进形成“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4年年初预算信访管理经费支出1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8.16万元,指标结余总计1.8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1.6%,资金结余率18.4% ,主要原因是根据全年信访工作安排,无违规记录。为解决辖区内无责任主体、影响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的历史遗留问题或重要、疑难的信访事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4年东区信访局东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事项)专项经费预算8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65.89万元,指标结余总计14.11万元,预算执行率82.36%,资金结余率17.64%,主要原因,根据全年信访工作安排,无违规记录。。
(二)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包括内部应用、自评公开、问题整改和应用反馈等情况。
(三)绩效自评质量。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信访项目经费总体目标:切实维护辖区社会和谐安定,妥善处理好各类信访案件,推动信访积案有效化解,减少积案存量;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促进问题解决,维护社会稳定。
2.数量及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以来,共发生辖区群众走访144批831人次,批次同比下降31.66%,人次同比上升5%;共收转传统来信和网上信访事项1168件,信访事项及时转办率、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等指标均为100%。对54件涉稳信访突出问题和76名涉稳信访重点人员实行区级领导包案化解。重点敏感节点信访维稳任务圆满完成。健全信访举报联查联办和快查快结工作机制,完善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网络,组建专项督查组,采取“督查+指导+分析整改”的模式,在全国两会、成都大运会等重要敏感时间节点,对各街道(镇)、区级重点部门进行实地督导20余次、电话抽查60余次, 实现了“三个不发生”工作目标。四是全面开展《信访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年活动。以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在各级信访接待场所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将《条例》纳入区委党校教学培训内容,持续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用品3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40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群众依法有序表达信访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五是严格对标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区创建指标。细化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职责,确保各项数据达标、可控。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攀枝花市东区信访局在预算编制、执行和支出绩效方面都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合理安排支出。积极开通诉求表达新渠道,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推进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细化程度不够。
(三)改进建议。
攀枝花市东区信访局需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审核,规范财务行为,提高预算编制精确度。
攀枝花市东区信访局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