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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2024年度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 2025-08-11 来源: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   阅读次数:

2024年度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

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为行政单位,内设科室5个;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攀枝花市东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攀枝花市东区动物疫病控制中心”“攀枝花市东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攀枝花市东区公路发展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业、农牧业、水行政管理、水资源综合利用、扶贫开发、移民安置扶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公路、水路、农牧业、农村经济、渔业、水土保持、农村防洪体系建设、水资源综合利用、扶贫开发等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防洪体系建设。

2、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3、承担权限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营运规范。
    4、承担权限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信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权限内公路体系建设,拟订交通设施建设规划、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财政资金安排建议,按照程序报批国家、省、市、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6、承担权限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指导。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照规定负责小码头规划和小码头的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区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承担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的开发和研究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全区交通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部资金工作。
    10、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公路管理养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指导权属内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11、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相关工作。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制定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12、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推进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特色农产品品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农村节能减排。

13、负责制订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械并组织生产作业,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管的责任。
    14、承担农牧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统计、发布农牧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提出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5、负责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组织开展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16、按有关规定对生猪屠宰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肉品品质检验的监督管理;负责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记录的监督管理;负责危害生猪定点屠宰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的私屠滥宰生猪、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
    17、负责全区动物检疫、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组织扑灭疫情;负责饲料饲政、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等管理监督工作。
    18、负责权限内水产渔政工作。负责权限内渔业生产,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和市场建设,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动物的防疫、境内检工作以及鱼药、鱼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拟订渔业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牵头查处渔业污染事故,
协调仲裁渔事纠纷,查处渔政案件,负责渔船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19、负责权限内水资源管理;负责农村供水行业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的指导并实施行业监督;组织实施水资源、水土保持预防与监督的执法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
    20、负责全区江河的综合开发与管理工作。负责小(一)型水库的大坝安全监管和防汛度汛工作;负责指导小(二)型水库安全监管和防汛度汛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河道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对占用河道、河堤通道设施(包括临时设施)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21、负责扶贫开发、移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等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负责制定财政扶贫、移民安置资金使用分配计划方案;负责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政策宣传工作;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就业培训;配合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对扶贫移民资金的审计、监督和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22、统筹协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全区新农村建设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劳务产业经济发展、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工作;牵头推进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建设全面小康工作;牵头负责全区新农村建设示范片推进工作。
    23、承担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抢险及抗旱工作。
    2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参与实施交通运输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交通运输和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25、负责交通运输、农业、水务等行业基础数据搜集、整理和分析。
    26、承担权限内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2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参公编制16人,事业16人,实有人数行政人员7人,参公人员13人,事业14人,退休人员2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4年度我局基本支出财政预算安排921.98万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1024.74万元,合计1946.7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局基本支出使用 918.49万元;部门项目支出1863.62万元,合计使用2782.11万元。

三、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管理情况

(一)绩效管理

1、人员类

2024年我局人员经费预算安排831.17万元,因事业人员新招考录用、参公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级别档次并补发工资导致工资性支出(事业)、基础性绩效奖(事业)、基础性绩效奖(参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等人员经费预算不足,追加经费7.64万元。人员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的工资福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社保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按照“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的原则,我局没有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明确预算执行目标,提高预算执行进度,保障预算执行质量。全年人员类经费预算完成情况良好,无违规记录。

2、运转类

2024年我局公用经费预算安排90.81万元,使用79.68万元,无追加资金,日常公用经费用于日常工作中的办公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维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手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全年运转类经费预算完成情况良好,无违规记录。

3、特定目标类

2024年我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安排1024.74万元。

2024年我局部门预算项目共计10个,预算安排资金1024.74万元,追加预算838.8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农业综合改革支出、防汛、土地开发支出、公路养护、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各个项目的支出。截止2024年末,使用1863.62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攀枝花市东区龙密路10KV电缆通道建设工程项目,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因项目实施方未提交验收申请,故项目未进行验收,资金未拨付。

(二)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各项目实施情况在一个时间截点,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提出意见建议,各项目执行股室会根据意见和建议,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工作。

2、对严重失职、渎职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工作人员,将上报区纪委,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绩效自评质量

   2024年,我局认真落实市委、区委工作思路,结合实际工作要求,奋力争先进位。

1、抓牢稳粮增产“头等大事”。实现粮食产量912.2吨,粮食播种面积2266亩,前三季度一产增加值1.83亿元,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1086万元,预计完成生猪出栏14933头。擦亮示范乡村“和美底色”。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全域整治”,阿署达村作为首批和美村庄建设为示范,今年评为首批市级和美村庄。做好人才培养“增值文章”。优化调整“1+6+N”人才政策体系,选派23名干部人才到重点工作一线攻坚克难,推广“师带徒”结对帮扶共3对。守住粮食安全“底线任务”。完成区级抽样监测任务40个,春秋动物防疫共免疫猪口蹄疫13570头次,牛羊口蹄疫5812头次,猪瘟疫苗13570头次,禽流感88万羽次,山羊小反刍兽疫4922只次,实现常年免疫密度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70%以上,检疫屠宰生猪52221 万头,无害化处理生猪 33头。

2、织密“交通网”。开通公共交通线路20条,升级改造各村公交站台7个,每日通达客车量约6000台次,实现辖区7个建制村公交化运营全覆盖。培育“小升规”。预计今年完成新增1家规上企业,完成新增3家拥有50辆以上运输车辆的企业。严把“质量关”。完成交通建设项目质检11项,合格率达到了100%。优化“农村路”。共清理道路560余公里,边沟130公里,杂草等可燃物176公里,处理小型塌方20余处,维护更换波护710米。

3、严守水资源“三条红线”。完成水土保持批复10个,自主验收备案10个,由税务部门代收水保补偿费455.036979万元,入区财政141.234194万元,建立用水统计调查名录库管理38个,推进东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3平方千米治理任务。扛牢治水兴水“政治责任”。各级河长累计巡河2926次,排查并整改各类问题210余个,东区2个国控监测断面水质持续三年稳定达到Ⅰ类,优良水体比例100%。筑牢防汛抗旱“坚固防线”。防汛期间期间有效应对暴雨黄色预警1次,暴雨蓝色预警9次,转移山洪灾害危险区群众137人次,完成16个山洪灾害危险区、5个村级预案、1个镇级、1个区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预案修编。推进农村供水“三化建设”。加快建设弄密村饮用水管道延伸工程(入户管网),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从胜利水库引水80万立方米解决阿署达片区春耕用水紧张情况,实现“四省两增”综合效益。

4、全力向上争取资金,强化项目资金保障。全年争取上级资金共计18635.85万元,其中,争取上级农业资金共计364万元,用于在双龙滩供水站至李作品地段修建1条全长共0.701333 km的道路,对攀枝花村、弄密村、沙坝村、华山村4个村社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对其部分道路实施道路硬化及改造,布置23套监控点位实现全天候动态化无人禁渔巡查目标;争取上级交通资金7603.85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幸福美丽乡村路建设、道路客运电子客票补助、老旧运营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等工作;争取上级水利资金968万元,实施攀枝花市东区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攀枝花市东区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等项目,完成增发国债攀枝花市东区弄弄沟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年度建设任务;争取移民安置资金9720.66万元,完成银江水电站移民安置区级自验、市级初验、省级终验。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履职效能总分15分,自评得份15分;预管理总分50分,自评得分50分;财务管理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资产管理总分9分,自评得分8分;采购管理总分6分,自评得分6分;项目决策总分12分,自评得分12分;项目执行12分,自评得分12分;项目实现11分,自评得分9.5分。2024年度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7.5分,自评等级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三)整改措施

1、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专项资金的有效管理,坚持强化制度建设,坚持强化项目监管,及时申请和支付项目资金。

2、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学习和培训活动,提升预算绩效管理相关人员业务素质和思想认识,将绩效评价融入到绩效管理的整个过程,提高绩效评价的效率和效果。东区2024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