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8-11 来源: 东区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东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东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东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东区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东区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代表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3个工作机构。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区人代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以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2.负责区人大选举和区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具体工作;
3.负责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督办工作;
4.做好代表视察等活动的安排,受理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和申述,维护代表的权利;
5.组织对司法、经济、城建环保和教科文卫部门进行执法检查、视察、调查和工作评议,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6.负责了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及重要的经济动态,对国民经济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三)人员概况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现有人员26名,其中:区人大常委会现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4名;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区人大预算工委主任委员1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代表工作委员会、财经社会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配备主任各1名、共6名;配备办公室副主任5名;一般工作人员(事业编)1名;工勤人员1名;退出领导岗位人员6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4年东区人大收入为708.77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708.77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利息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4年东区人大预算支出为70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3.4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34.9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2.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6.01万元),项目支出115.3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三、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管理情况
(一)绩效管理
一是科学合理地制定绩效目标。2024年东区人大办严格按照东区财政局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涵盖人员类、运转类以及特定目标类项目,确保目标明确、可衡量且与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并按时按质完成报送决算编制等工作,并按时提交部门预算编制草案,不存在应编未编、错误列编,东区财政局根据预算编制草案进行审核,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826.63万元,预算支出总计826.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4.3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6.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8.13万元、项目支出168.08万元。及时按规定上缴结余资金。二是较圆满完成目标。1.人员类:预算数530.98万元,决算支出数530.98万元,执行率100%。足额保障人员薪酬、社保、福利等支出,稳定人才队伍,工作人员积极投入工作,为人大各项职能履行提供人力支持。2.运转类:预算62.47万元,决算支出62.47万元,执行率100%。办公设备购置、水电费、差旅费等支出合理合规,办公环境良好,办公流程顺畅,保障机关日常工作高效运转。3. 特定目标类:预算115.31万元,决算支出115.31万元,执行率100%。人大代表培训活动有序开展,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各类调研工作顺利进行,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依据,特定目标圆满达成。财政资金均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拨入和支出会计核算及时、合规合法,审批流程齐全、附件资料完整。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东区人大办2024年加强法律监督,法治建设加快推进,强化经济发展监督,助推经济稳中快进,强化社会热点监督,促进社会民生持续改善,依法履职行权,全力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全年向区委请示报告11次。依法依规高效运行机构职能,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10次、主任会议19次,听取“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18项、作出决议决定11个、发出审议意见书11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4人次,接受市区代表辞职、终止代表资格13人,补选市、区人大代表11名;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5次、形成报告7个;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25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2024年收入为708.77万元,支出为:708.77万元,年终结转 0万元,资金结余率为0。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7.20万元,实际公务接待费0.5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和公务用车费用等。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的控制政策。三是严格支出控制与及时处置。严格遵守预算约束,对各类支出严格审核,无超预算支出情况。审批流程规范,确保资金流向合理。资金支付及时,无拖延支付影响工作开展的情况,保障供应商及服务提供商权益,维护政府良好信用。四是及时推进执行进度与预算完成情况。全年预算执行节奏把控精准,各季度执行进度均衡,未出现前松后紧或集中支付现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当年预算数、财政拨款数和决算支出数均为708.7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全面完成预算任务,资金使用效益高。五是无资金结余率与违规记录。资金结余率为0%,不存在资金闲置浪费、低效无效情况。经全面审查,无任何违规使用资金记录,财务管理规范,严格遵循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二)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高效保障预算执行。预算资金在我机关内部得到了精准且充分的应用。人员类预算数530.99万元,决算支出与之完全匹配 ,保障了工作人员的薪资、福利及相关培训等支出,充分调动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为人大办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人力支撑。运转类预算62.47万元,从办公用品采购到办公设备维护,从水电费缴纳到日常办公差旅,每一项支出都精准对应办公运转需求,确保机关日常运行有条不紊。特定目标类预算115.31万元则专款专用,针对人大代表调研、专项立法研究等特定任务,使得这些重要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有效发挥人大办的职能作用,实现了预算资金效益的最大化。二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每季度召开区人大机关党组会,会中及时汇报预算执行进度,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做实评价阶段结果应用。通过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紧密跟踪与深入分析,我机关在本年度尚未发现明显的预算执行问题。这得益于前期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对各类支出的精准预估,以及执行过程中的严格把控。即便如此,我机关依然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建立了完善的问题发现与反馈机制,定期开展内部审查与反思,积极收集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防患于未然,为后续预算管理工作的持续优化奠定基础。四是在预算执行的全流程中,我机关广泛收集应用反馈。工作人员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反馈预算资金在保障工作开展过程中的优势与不足,例如在人员培训资金使用方面,反馈培训内容与工作实际需求的契合度。完善了办公流程和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的合理分配和利用,整体提高了工作质效。
(三)绩效自评质量
2024年东区人大办部门整体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资金管理更加细化,在报销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时使用现金结算较少,公务卡使用率比较高。特别是,2024年预算安排区人大办项目资金共115.31万元,主要包括:1、预算联网监督经费1.52万元;2、十二届人大四次会会议费26.07万元;3、人大代表活动费23.21万元 ;4、专项工作经费3.85万元;5、区十二届人大代表培训费25.07万元;6、代表“家、站”建设及运行费15.50万元;7、食堂补助经费4.24万元;8、人大代表“家、站”工作经费(上级)11.35万元;9、人大基层委员联络站0.5万元;10、东区办公楼应急搬迁费4万元。年度项目资金支出115.31万元,以上项目基本完成年初目标任务,资金执行情况按计划推进,达到年初预期效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满意度指标达到了预期目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我机关在2024年度绩效表现良好,预算管理与执行工作出色。未来将继续保持,优化资金配置,提升工作效能,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2.2024年我机关通过高效的内部应用、透明的自评公开、积极的问题整改和重视应用反馈,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3.自我评价得分: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40分,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管理40分,绩效结果应用10分,自评质量10分,合计100分。
(二)存在问题
1.部门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滞后。
2.管理措施不够到位。预算编制和执行进度存在差异,由于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导致部分项目预算没有执行完,部分项目预算调整幅度较大。
3.内控制度不够优化。随着资金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我机关内部机构进行了相应的优化,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费用报销规程等制度,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体制。
(三)整改措施
一是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建立项目资金支付台账,对每笔资金的支付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跟踪,明确支付时间节点,责任到人。定期向领导汇报项目资金支付进度,及时解决支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与财政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优化支付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提高支付效率。二是强化管理措施。在预算编制环节,组织各委室深入分析项目需求,结合往年执行情况和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通报,对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及时督促整改。对于“三公”经费等严格管控的费用,提前做好规划和安排,确保在不违反制度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预算资金。对于确需调整预算的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和审批,并及时做好调整后的预算执行跟踪。三是优化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约束监督体制,明确各岗位在财务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确保各项财务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定期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和缺陷,并进行修订和完善。引入外部审计或专业机构的意见,对内部控制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价,不断提升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附件2.东区2024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东区人大办定2025041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