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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 2025-08-08 来源: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   阅读次数: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三定”方案及编办文件核定我局内设机构3个,即:综合股、资源股、防火股。实有下属事业单位1个,即:东区绿化工作服务中心(股级)。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区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完善林业政策和管理制度。拟订全区林业发展及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规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绿化和造林工作。拟订全区绿化和造林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监督检查各项造林绿化项目、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编制我区森林城市建设规划和方案,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规划、方案的实施,统筹规划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负责全区种苗管理。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和区退耕还林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管理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监督林地和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及权限范围内的临时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批工作;加强对林区的森林资源管理。承担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林地荒漠化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其标准和规定。

5.宣传贯彻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国家、省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初审工作。

6.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依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和政策,拟订全区重大林业改革的相关实施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推进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7.监督检查全区各产业对森林、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全区林业综合开发。

8.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和林业执法体系建设;协调森林公安工作。

9.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贯彻执行林业及其生态建设补偿制度。提出区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国家、省、市、区级林业专项资金,负责全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区财政资金的安排意见,编制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10.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11.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24年年末在职人员20人(公务员5人、事业人员12人),退休人员4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4年财政总收入3662.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36.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9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67.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1.68万元、公用经费68.41万元、项目经费3102.8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总支出231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8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91.68万元,公用经费49.15万元),项目支出1774.2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数14.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5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总支出10.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7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

2.区级财政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城市景观绿化管护经费预算收入471.98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支付361.72万元

2024年全民义务植树经费预算收入10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支付1.66万元。

2024年森林防灭火经费预算收入25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支付220.18万元。

2024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经费预算收入5.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支付1.4万元。

2024年办理林业行政案件鉴定等经费预算收入1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支付5.33万元。

2024年林政资源管理经费预算收入5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支付31.14万元。

2024年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枯死树木处理经费预算收入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支付1.42万元。

2024年绿地管护绩效考核经费预算收入58.9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通过区财政指标调剂下达拨付各街道资金合计58.99万元。

2024年 攀枝花市2024年第七批次建设用地森林植被恢复费预算收入24.9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支付7.71万元。

2024年花城森林公园项目预算收入3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支付200万元。

2024年东华山体育公园品质提升工程经费预算收入36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支付56.4万元。

3.专项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市本级资金,该资金到位62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支付112.14万元。

2024年中省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二批)到位资金1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支付3.36万元。

2023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三批)到位资金86.2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支付0万元。

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 到位资金4.82万元,主要用于国有林管护补助,已通过区财政局调剂至银江镇。

三、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管理情况

(一)绩效管理。

1.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林业资源管理:一是开展2024年度森林督查。完成各季度共计28个疑似违法图斑调查核实工作。二是有序推进林草湿荒普查。完成东区5510个图斑核实工作,上传地类认定成果。三是完成草原样地监测。完成东区3个样地监测任务并形成监测成果。四是加大执法稽查力度严厉打击涉林案件。开展打击毁林毁草等专项检查,全面排查违法违规使用林地、交易野生动物等行为,开展野生动植物专项执法检查21次、使用林地专项检查54个点位,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共查处各类林业案件10起,给予10人行政处罚,收缴罚款128.03万元;加强执法能力建设,预计新增区级林业执法人员3人。五是加强森林资源管护。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压实东区3.52万亩国家级公益林,3.04万亩天然商品林管护措施;层层落实管护责任,签订天保工程管护责任协议书,聘请24名专职护林员对全区11.85万亩林地进行巡护管理。六是加强林地征占用审批和监管工作。共计审批永久使用林地7起、临时使用林地10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使用林地10起,审批林地总面积2920.5亩。七是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共设林长102人,各级林长共巡林2830次,承担市级林长巡林任务8次,印发林长工作提示(督办)函6件,召开林长制工作会议4次;制定季度巡林任务清单,开展林长制督查1次、林长培训3次;建立推行古树名木离任交接制度、镇级“林长+警长”、村级“林长+执法员”协作机制等。                           

(2)森林草原防灭火:一是强化安排部署,压实安全责任。组织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题会议15次,印发有关文件70余份;全区26名区级领导、42个包保责任部门、564名包保责任人、49名巡山护林员分片包保,建立“十户联保体”411个、签订防火责任书6465份,全面落实全链条责任机制。二是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累计排查整治各类隐患244处,其中火源管控、可燃物清理等风险隐患154处,林牧区输配电设施隐患86处,重点目标重要设施隐患4处。三是统筹组织烧除,构建阻隔网络。累计烧铲防火隔离带3322亩,实施成片林下计划烧除8245亩,清理“五周五缘”可燃物388亩。四是科学管控用火行为。49名护林员对林区实行网格化巡护,在东区各主要进山入林路口设置17个防火检查卡点,实行野外用火事前审批、备案制度,累计办理野外用火许可49份。五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共印发20万份防火宣传资料,新增、更新标语标牌112块,设置横幅265幅,发送宣传短信54.4万条;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开学第一课”、“小手拉大手”等各类宣传活动51场。

(3)造林绿化:一是以重点项目引领推进营造林工作。圆满完成全年900亩营造林目标任务;投资700余万元,推进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攀枝花市东区2023年倪家湾生态修复项目,项目治理面积约390亩,栽植绿植3万余株,增设水土保持及灌溉设施;投资1000余万元,围绕城市视野区生态景观打造完成9个生态项目建设,提高东华山山地体育公园及其周边森林质量。二是强抓落实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投资430余万元实施东华山品质提升工程,对渡口小道两侧及沿线部分景观节点进行了文创打造,对入口广场景观进行了提升改造,强化攀枝花历史文化品牌,提升游客及居民登山体验。三是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积极推进“6.29”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完成全民义务植树58万余株;率先开展“我在东华山有棵树”认养活动,共计发放宣传单365张、宣传手册1万份,实现认养树木1200株。四是推动林业产业健康发展。积极推进阿署达森林粮库试点项目建设,助力东区林下经济提质增效,计划投资199万元,实施面积约66.3亩。五是扎实推进“花城”共建共同富裕特色项目。细化年度“花城”共建项目目标任务,通过新建、改建、微改造等方式完成了东林巷体育休闲广场提升、东华山公园道路沿线景观节点打造等10个“花城”打造项目,有效促进了城市绿化增量提质。六是加强城市绿化日常管理。指导、督促管护单位和街道做好绿化浇灌、病虫害防治、杂草死株清理、补植增绿等日常养护工作;开展绿化管护检查、安全生产督查40余次、出动人员90余次。七是全力保护园林绿化成果。加强日常巡查管护,做好城区6株古树名木的保护复壮工作,通过异地移植保护树木208株,不断筑牢美丽东区生态根基。处理各类涉绿投诉102件,出具行政审批意见39条,有效提升了城市绿化精细化管护水平。八是守牢园林绿化安全底线。完成区级挂牌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马坎森林公园危岩治理工程,牵头防治公共绿地的红火蚁、菟丝子,开展大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约34次,累计处理各类安全隐患370余处。

2.部门目标实现情况。

人员经费:主要用于部门职工人员方面的费用开支,包括工资、补助工资、五险一金、离退休人员经费等,全年预算491.68万元,全年支出491.68万元,执行率100%。2024年我部门人员类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公用经费: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单位日常开销,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差旅费、车辆运行及维护费等,全年预算数68.41万元,全年支出49.15万元,执行率71.85%,2024年我部门运转类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项目经费:2024年以来,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林草系统紧紧围绕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最美丽攀枝花贡献林草力量这一目标,全面推进林草系统重点领域改革,“康养攀枝花”建设成效明显。全年预算数1555.38万元,全年支出945.95万元,执行率60.82%,2024年我部门项目类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3.部门支出控制及及时处置情况。

我单位部门公用经费年初预算68.41万元,年末决算数49.15万元,预决算偏差程度28.15%。

我单位部门项目经费年初预算1530.47万元,年末决算数938.24万元,预决算偏差程度38.7%。

部门开展绩效监控发现部门预算项目或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存在偏差,及时调整绩效目标并向报财政部门备案。

4.部门执行进度及完成情况。

2024年总收入为1555.38万元,2024年总支出945.9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09.43万元,2024年12月预算执行率为60.82%。

5.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

年末结转和结余609.43万元,结转和结余率39.18%。

(二)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东区林业局根据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攀东财〔2025〕20号)文件要求,对2024年度部门支出绩效进行了认真自评,自评等级为良好。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守财经纪律,认真履行部门职能职责,深入了解资金的执行和使用情况,以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查找出财政资金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加强预算绩效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绩效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将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及报表等信息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东区公众信息网“财政信息”栏中进行公开公示。同时对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于近日通过公众信息网站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三)绩效自评质量。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按照预算批复规范和从严控制预算执行,不随意调整和变更。严格财务资金审批程序,原则上无预算不追加,无预算不采购。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政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

四、评价结论及

(一)评价结论。

根据收集的预决算、财务资料和部门整体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资料、通过实地核查并结合2024年实际履职情况,依据设定的评价指标逐一进行评分,自评总得分为88分。

我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良好,很好地完成了年初算计划的各项工作,履行了部门各项职责,达到了预算所设立的主要目标。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准确性不足。2024年初预算收入数2085.25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577.7万元,准确率56.93%。

主要原因:由于无法全面掌握上级转移支付的种类、数额和时间,在年初预算安排中无法准确编制转移支付资金的额度,致使年初预算出现偏差。

(三)整改措施。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要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部门重点工作等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通过查找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附件1::2024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