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8-08 来源: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按照贵局《关于开展 2025 年度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攀东财〔2025〕20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开展了2024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及人员概况。
东区住建局下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建设股、房管股、住房保障办公室),2个下属事业单位(东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东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东区住建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实有6名,临聘人员18名。
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1名,实有6名。
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实有5名。
(二)机构职能。
1.贯彻国家、省、市住房与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东区城乡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拟定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年度计划,组织修建和指导管理廉租住房,审核发放廉租住房补贴。
3.参与全区城市规划管理,指导村镇规划、依据授权审查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定点和初步设计方案。
4.承担权限范围内城乡建设管理职责。
5.参与全区工程建设项目的可研和初步设计的审查,承担权限内的工程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监督管理责任;
6.承担在权限范围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7.牵头拟订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整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工作。
8.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拟订我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抓好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的落实,按照城市规划,编制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全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工作情况等。
9.负责拟订城乡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10.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24年度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及结余情况。
东区住建局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25465.19万元,年终决算调整预算数为130991.22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全年决算收入为131225.79万元。2023年末结转和结余23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0万元,项目支出结余234.5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4年实现支出131225.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47.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9.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5.18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19480.29万元,资本性支出8212.78万元,对企业补助941.1万元。
三、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目标制定。
2024年东区住建局严格按照东区财政局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报送预算编制和绩效目标制定申报等工作,并按时提交部门预算编制草案,不存在应编、未编、错误列编,东区财政局根据预算编制草案,进行审核,并批复2024年预算及绩效目标。
(二)部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2024年东区住建局严格按照东区财政局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制定人员类绩效目标,人员类预算支出588.26万元。我局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实现年初预算目标;预算编制科学合理,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支出,同时确保跟进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较好,资金结余金额少,无违规情况。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运转类项目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支出50.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2024年东区住建局严格按照东区财政局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制定运转类项目绩效目标;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本部门日常运转,实现年初预算目标;预算编制科学合理,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支出,同时确保跟进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较好,资金结余金额少,无违规情况。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2024本部门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市政路灯及景观灯饰管理和维护费及路灯电费、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相关经费、廉租房补贴资金、住房保障经费、支付东区棚改项目还本付息资金、炳三区廉租房建设项目土地成本费、城市更新工作经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助资金、房地产估价委托费用、攀枝花市九附六方舱医院建设工程费用、攀枝花炳四区中部片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建设资金、历史文化名城挂牌及测绘建档、建筑安全鉴定费等13笔资金,合计24826.02万元。项目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审批手续,项目资金管理更加细化,核拨规范。2024年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在年初预算时制定了绩效目标,所有项目基本完成年初目标任务,资金执行按计划推进同时严格控制支出,预算完成情况较好,达到年初预期效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满意度指标达到了预期目标。
(三)支出控制情况。
2024年东区住建局严格控制预算资金支出。一是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制度执行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项管理,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未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三是按规定对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进行自检自查,做好项目资金和资金使用效益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各项专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资金拨入和支出会计核算及时、合规合法,审批流程齐全、附件资料完整。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四)及时处置、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资金结余率(低效无效率)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东区住建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处置及时,执行进度较为合理,预算完成较好,完成率达100%,本年收支无结余资金,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五)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通过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升部门管理服务效能,及时在东区政府网站公开公示绩效评价情况。
(六)绩效自评质量。
1.2024年东区住建局部门预算编制规范、准确,各项经费足额纳入预算安排,确保了部门正常运转和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完成全年绩效目标任务。
2.2024年东区住建局部门决算按照区财政和上级财政要求进行编制,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本单位财政收支情况。
3.2024年东区住建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较科学准确,真实地反映了本单位财政收支情况,较好完成了各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较好的完成了2024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综合评分为优秀。评价得分情况:总体绩效管理58分,项目绩效管理32.86分,合计90.86分。
今后,我局根据往年资金使用情况及本年使用计划编制预算,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安排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积极推动项目实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绩效管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注重绩效结果运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全年工作计划及预算精准度。
(二)存在问题。
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全年调整追加资金较大,决算数与预算数差异比较大,影响了预算收支的准确性。一是全年预算工作有待完善及精准。二是在预算编制中除人均公用经费、差旅费有标准,其他支出缺少控制指标。三是需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在预算内开展全年工作。四是应进一步规范落实上级专项资金及专项债及国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通过项目载体发挥其巨大的社会价值,继续探索好的做法,抓好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不断惠民利民,争取把上级专项资金的有效价值发挥到最大化。
(三)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全年工作预算精准度,严格预算执行,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财务管理,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建议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经费予以保障,确保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