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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东区民政局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 2025-06-17 来源: 东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福利彩票公益金(以下简称“公益金”)管理使用效益,加强公益金使用监督职责,便于社会各方面对公益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东区民政局2024年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中国福利彩票公益性、必要性、透明性原则,突出支持重点项目,统筹规划,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备案,坚持科学规范,东区民政局规范做好公益金使用效益,通过定期调度、现场查看、资金平台跟踪等方式强化监管职能,并按要求做好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的使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按照《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计生委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2〕165号)申报项目,依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确定成都市温江区等50个单位开展2023年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3〕34号)申请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社会组织建设、慈善事业发展等补助项目;依据《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3〕37号)要求,申请2024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资金。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根据《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93号),积极向上级争取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用于符合养老服务定向财力补助规定的养老机构床位责任险、高龄津贴等方面。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财政厅、民政厅印发了《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0〕64号),民政厅制定《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系列操作性文件,

  (1)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0万元。“心灵绿洲”攀枝花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指导中心运营补助市级福彩公益金10万元,用于站点建设,为精神障碍人群服务,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训练、职业能力训练和居家康复指导,提高患者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恢复职业能力。

  (2)儿童福利类项目6.8万元。“阳光童行·呵护花儿成长”困境儿童宜居改造市级福彩公益金5万元;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省级福彩公益金统筹安排1.8万元。保障对象为东区范围内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岁后在读普通高中学生,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在校的普通高中、全日制中职学生,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全日制在校的本专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按照每人每学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

  (3)老年人福利类项目25.668万元。其中,支持攀枝花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中央福彩资金15万元,用于支持各街道(镇)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具体用于支持各地街道(镇)层面具有一定服务规模、运营相对稳定成熟的老年助餐点购置或更新相关设施设备;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项目10.668万元,用于补贴民办养老机构。

  4.资金分配的原则。攀枝花市东区民政局严格按照资金预算项目安排表确定的项目单位、补助资金用途及补助金额安排使用资金,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招投标、国库集中支付等政策,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项目的通知》(川民发﹝2023﹞13号)、《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预算项目安排表的通知》(川民发〔2023〕77号)《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预算项目安排表的通知》(川民发〔2023〕27号)安排进行分配。按照“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主要用于资助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社会公益项目。坚持公开透明,统筹规划,最大化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2024年具体安排为:支持攀枝花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和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市级福彩公益金2024年具体安排为: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心灵绿洲”攀枝花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指导中心运营补助和“阳光童行·呵护花儿成长”困境儿童宜居改造项目。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组织对精神障碍康复站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等项目开展自评,及时上报绩效自评、资金使用情况表等。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民政局根据下达的中央和省、市级福彩公益金42.468万元,经局党组会议审议后,依据资金文件和具体项目额度、实施内容等推进实施。

  (二)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2024年,中央福彩公益金到位资金15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到位资金1.8万元,市级福彩公益金到位资金25.668万元,占资金计划的100%。

  2.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福彩公益金实际使用9.893万元,占到位资金的23.3%。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彩票公益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款专用,公益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结合项目资金管理要求,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0〕64号)《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四川省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厅办〔2018〕48号)进行管理。各项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及时,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组织架构与内控管理组织架构一致,主要责任人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为财务分管领导和业务分管领导,项目实施责任人为业务股室主要负责人。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图纸设计、财评、项目立项等程序,项目由东区民政局组织实施,由具体项目实施单位承办,项目实施完成后,经验收合格,项目资金支付到具体项目实施单位账户。全部项目实施过程中,东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和监督。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0〕64号)《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在项目建设管理中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加强项目质量与安全管理,切实发挥彩票公益金投资效益。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残疾人福利类。“心灵绿洲”攀枝花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指导中心运营补助资金10万元,该项目完成建设并持续开展服务,待区国库支付中心完成经费拨付。

  2.儿童福利类。“阳光童行·呵护花儿成长”困境儿童宜居改造项目5万元,已全部完成支付,对全区10名7—17周岁没有独立居住空间、生活隐私无保障、生活家居环境比较差的困境女童家庭实施居住环境改造,通过街道(镇)摸底确定改造名单和改造需求,通过第三方实施改造项目,区民政局验收通过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建设个数2个,已完成项目建设,“阳光童行·呵护花儿成长”困境儿童10名,宜居改造项目5万元,已全部完成支付。

  (2)质量指标。

  经费使用合规率100%,当年实际完成项目验收合格率为100%,机构建设验收合格率100%,达到设计标准和要求。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慈善、精神康复服务等项目实施辐射带动当地慈善事业发展,带动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发展不断提高,残疾人事业发展效果明显。通过发放助学金明显减轻18周岁以上在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家庭经济负担,资助其长期求学。通过养老服务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补齐养老机构消防设施短板、改善老年人生活居住场所,保障老年人安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有效改善了老年人的生活居住条件,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高龄津贴发放,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二是通过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改善和提高精神障碍患者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与参与能力、就业能力,最终摆脱疾病、回归社会。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项目资金分配充分体现了彩票公益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彩票公益金在老年人福利类、残疾人福利类、儿童福利和社会公益类等项目体现了项目的针对性、时效性,改善了困难群众生活,方便了老年人、残疾人生活,提升了广大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切实解决了群众的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