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6-26 来源: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 阅读次数:
2023年度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为行政单位,内设科室5个;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攀枝花市东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攀枝花市东区动物疫病控制中心”“攀枝花市东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攀枝花市东区公路发展中心”。
(二)机构职能。
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业、农牧业、水行政管理、水资源综合利用、扶贫开发、移民安置扶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公路、水路、农牧业、农村经济、渔业、水土保持、农村防洪体系建设、水资源综合利用、扶贫开发等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防洪体系建设。
2、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3、承担权限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营运规范。
4、承担权限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信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权限内公路体系建设,拟订交通设施建设规划、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财政资金安排建议,按照程序报批国家、省、市、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6、承担权限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指导。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照规定负责小码头规划和小码头的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区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承担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的开发和研究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全区交通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部资金工作。
10、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公路管理养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指导权属内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11、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相关工作。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制定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12、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推进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特色农产品品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农村节能减排。
13、负责制订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械并组织生产作业,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管的责任。
14、承担农牧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统计、发布农牧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提出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5、负责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组织开展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16、按有关规定对生猪屠宰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肉品品质检验的监督管理;负责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记录的监督管理;负责危害生猪定点屠宰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的私屠滥宰生猪、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
17、负责全区动物检疫、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组织扑灭疫情;负责饲料饲政、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等管理监督工作。
18、负责权限内水产渔政工作。负责权限内渔业生产,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和市场建设,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动物的防疫、境内检工作以及鱼药、鱼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拟订渔业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牵头查处渔业污染事故,
协调仲裁渔事纠纷,查处渔政案件,负责渔船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19、负责权限内水资源管理;负责农村供水行业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的指导并实施行业监督;组织实施水资源、水土流失预防防御监督的执法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
20、负责全区江河的综合开发与管理工作。负责小(一)型水库的大坝安全监管和防汛度汛工作;负责指导小(2)型水库安全监管和防汛度汛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河道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对占用河道、河堤通道设施(包括临时设施)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21、负责扶贫开发、移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等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负责制定财政扶贫、移民安置资金使用分配计划方案;负责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政策宣传工作;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就业培训;配合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对扶贫移民资金的审计、监督和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22、统筹协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全区新农村建设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劳务产业经济发展、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工作;牵头推进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建设全面小康工作;牵头负责全区新农村建设示范片推进工作。
23、承担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抢险及抗旱工作。
2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参与实施交通运输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交通运输和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25、负责交通运输、农业、水务等行业基础数据搜集、整理和分析。
26、承担权限内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2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概况。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参公编制16人,事业16人,实有人数行政人员8人,参公人员13人,事业14人,退休人员2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度我局基本支出财政预算安排1035.96万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1664.62万元,合计2700.58万元。
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度我局基本支出使用 935.84万元;部门项目支出2048.41万元,合计使用2984.25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人员类
2023年我局人员经费预算安排937.9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工资福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社保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按照“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的原则,我局没有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明确预算执行目标,提高预算执行进度,保障预算执行质量。全年人员类经费预算完成情况良好,无违规记录。
2、运转类
2023年我局公用经费预算安排98.04万元,无追加资金,日常公用经费用于日常工作中的办公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维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手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全年运转类经费预算完成情况良好,无违规记录。
3、特定目标类
2023年我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安排1664.62万元,上级专项项目支出预算安排766.63万元。
2023年我局部门预算项目共计13个,共计安排资金1664.6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农业综合改革支出、防汛、土地开发支出、公路养护、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各个项目的支出。截至2023年末,使用688.81万元,资金使用率41.38%,资金使用率低的主要原因为:1、县道维修改造工程及农村道路及桥梁建设项目经费,项目在进度完成后,未及时申请资金额度及时拨付,导致资金使用率低。2、东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因不能及时确定项目实施方案,因此项目推动缓慢。3、非洲猪瘟防控及屠宰场生猪无害化处理经费,由于2023年3月区委区政府对此项目工作安排进行调整,不再对防控卡点进行值守,因此在支付1-2月卡点值守费用后,结余资金不再使用。4、道路交通专项经费,因2023年度上级对道路养护工作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因此从上级资金列支了2023年度部分道路养护费用,因此造成区级预算资金结余较多。5、农业农村和水利专项经费,因经办人员报账不及时,存在资金结余未使用。
2023年我局上级专项项目支出预算安排766.63万元,共计19个项目,截至2023年末,使用268.07万元,资金使用率35%,主要用于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其他农业村综合改革支出、移民补助、其他水利支出、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各专项项目资金能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制定绩效目标,能比较清晰的反映专项资金用使用的预期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绩效目标实现过程中,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能对项目运行适时跟踪监控,定期向局班子通报项目绩效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改进管理,使用较科学规范,但由于部分项目审批流程缓慢;部分项目跨年度实施;工作开展缓慢等原因,导致资金使用率较低。
(二)结果应用情况。
1、各项目实施情况在一个时间节点,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提出意见建议,各项目执行股室会根据意见和建议,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工作。
2、对严重失职、渎职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工作人员,将上报区纪委,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自评质量。
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市委、区委工作思路,结合实际工作要求,奋力争先进位。
1、乡村振兴纵深推进,筑牢共同富裕之基。一是乡村振兴“依”路高歌,我区省级“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受到省交通运输厅点名表扬,省市区多家媒体追踪报道。坚持把“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投入资金1.2亿元,通过“一盘棋谋划部署、一系列机制保障、一揽子资金支持”,完成桐银路K12+525桥、K12+761桥、韩家湾大桥等3座危桥拆除重建,美丽乡村路建设项目沙阿路、遥茨路等新(改)48条、总长101.982公里道路“路网”建设工作,实现了“四好农村路”与全域旅游、特色产业、农村环境整治、平安通道建设有机结合,为加快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提供了坚强保障;二是多措并举,稳固农业生产“基本盘”。完成红火蚁重点发生区监测调查7257亩,防控专业技术化服务3000亩次;加快推进东区智慧冷链物流项目,完成33座冻库的主体及部分附属工程建设;争取移民后扶资金20万元硬化沙坝村机耕道;有序开展东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涉及全区耕地、园地2.2万亩;按时足额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一次性种粮补贴等涉农补贴64.5万元,惠及人口2500人;开展“百县千乡万户”农业农村从业人员综合技能专题培训2000人次;以阿署达村为试点,有序推进东区农业水权水价改革试点工作;三是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出台《攀枝花市东区县乡村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挂牌成立东区和银江镇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
2、深度融合,党建引领业务工作推动。一是各项经济指标稳中有进。上半年,东区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0374万元,同比增长3.9%。其中,蔬菜及食用菌产量3143吨,增长1.9%;生猪出栏7019头,增长2.7%;东区1-9月交通综合周转量102577.539万吨公里,同比增长3.5%;截至目前,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非税收入565.3152万元。二是小沙坝及上游租赁站防护工程等6项区级重点项目均已完工,乌东德、银江水电站移民安置工作正在全力按时间节点推进;三是争取100万元用于民生实事项目东区农村供水维修养护工程,年底完工后将为弄密村、双龙滩村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提供更好保障;四是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全年完成国家级、省级、市级抽检75次,预计合格率100%;五是从源头上科学精准积极管控动物疫情,全年共免疫接种畜禽88.36万只(羽),免疫密度100%,城区犬只免疫5817余只,完成动物病原学调查及免疫抗体监测、生猪生产稳产工作;六是保障居民“舌尖上的安全”,全年实施产地检疫禽类25万余只,屠宰生猪5.2499余万头,抽检瘦肉精5240头份; 七是引入高辣素辣椒品种,指导攀枝花市皓高农业有限公司与周边农户签订合同,种植300亩,销售产值达100万元,每亩增收3000元。
3、点线结合,水生态基础稳中向好。在全区20个村(社区)建立“解放模式”河湖基层管护责任体系,将范围延伸至水库、沟等小微水体,让每条河流、每个河段、每个库沟都有人抓、有人管。截至2023年9月,各级河长累计巡河2383次,排查并整改各类问题60余个。突出水岸线整治,在金沙江、大河干流开展“清四乱”行动,清理河道、河岸垃圾等80余吨,完成水利部下发疑似“四乱”图斑复核销号30个。目前,东区1个国控监测断面水质和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Ⅰ类以上,优良水体比例100%;完成了长江禁捕金沙江雅砻江视频监控系统一期项目建设,监控覆盖辖区内金沙江雅砻江沿岸范围。
4、毫不放松,安全生产常抓不懈。汛期,在全区建立层层衔接的防汛“一对一”包保责任制,组建专业应急抢险队伍50人,加强应急力量储备,开展防汛应急综合演练15次,出动人员1642人次,安全隐患巡查426次,发现并整改隐患问题55个,累计紧急避险转移371人次,为安全度汛提供了保障。综合开展农业、水利、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截至目前,开展各类安全检查600余次,巡查道路约3000公里,分管领域内行业生产无重大安全事故。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专项预算绩效管理总分40分,自评得份36.4分;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管理总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绩效运用结果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自评质量总分10分,自评得分7分;2023年度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3.4分,自评等级良好。
(二)存在问题。
无
(三)改进建议。
1、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专项资金的有效管理,坚持强化制度建设,坚持强化项目监管,及时申请和支付项目资金。
2、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学习和培训活动,提升预算绩效管理相关人员业务素质和思想认识,将绩效评价融入到绩效管理的整个过程,提高绩效评价的效率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