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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时间: 2024-06-25 来源: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按照贵局《关于开展 2023 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攀东财〔2024〕34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开展了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及人员概况。

  东区住建局下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建设股、房管股、住房保障办公室),2个下属事业单位(东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东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东区住建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实有9名,临聘人员17名。

  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1名,实有10名。

  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实有3名。

  (二)机构职能。

  1.贯彻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东区城乡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拟定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年度计划,组织修建和指导管理廉租住房,审核发放廉租住房补贴。

  3.参与全区城市规划管理,指导村镇规划、依据授权审查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定点和初步设计方案。

  4.承担权限范围内城乡建设管理职责。

  5.参与全区工程建设项目的可研和初步设计的审查,承担权限内的工程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监督管理责任;

  6.承担在权限范围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7.牵头拟订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整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工作。

  8.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拟订我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抓好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的落实,按照城市规划,编制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全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工作情况等。

  9.负责拟订城乡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10.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23年度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及结余情况。

  东区住建局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32220.18万元,年终决算调整预算数为42438.7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全年决算收入为42438.71万元。2022年末结转和结余1005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0万元,项目支出结余10054.1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实现支出47238.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5.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121.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21万元,资本性支出30540.73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东区住建局对2023年度收到的所有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按照资金的来源、用途、使用管理的具体要求分项目、分种类、分科目进行了清理。2023年度单位财政预算编报总额为33028.56万元,经区财政批复审定金额为32220.18万元。财政预算编制支出情况为基本支出650.85万元,项目支出31569.33万元。

  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预算编制48.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编制0.36万元。对照年初的预算,通过编制部门决算报表,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区住建局2023年度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执行管理情况。

  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遵循有预算才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2023年全年共计支出47238.74万元,资金全面落实到位,均按规定的资金用途支付;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了偿还棚户区改造贷款项目本息资金、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东区辖区市政设施维护、路灯电费及维护费等项目。资金拨付采取区级报账制度,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流程实施,资料齐全,财务报账手续合规、资料附件齐全。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区住建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区住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的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住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机关厉行节约。

  区住建局2023年未发生公务出国(境)费用,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按照区政府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制定公务接待费的范围和标准,实行了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全年无公务接待。

  区住建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扎实做好五项经费专项督查工作,无乱发钱物情况,不存在超标准报销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情况。

  2.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分配情况。

  区住建局决算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住建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东区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东区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及退休人员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和发放辖区符合条件居民的廉租房补贴支出。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采用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分配手段,实现财政资源有效配置,分配合理,公正、公平、公开。项目资金严格管理,规范运作。项目实施完成后建设成效及资金使用效益达到了较好的预期效果。

  (3)2023年主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聚焦共同富裕,加速面貌新蝶变。加速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围绕望江片区230亩更新区域,商业一期投入资金约1.1亿元,拆除房屋19栋、违建6421平方米,建设望江等4个便民活动场地,完成道路改造550米、铺设地下管线2200米,完成市卫健委和文广旅办公楼外立面节能改造、光伏铺设,实现节能减碳效果。试点建设完整社区,选取新源路社区打造完整社区试点,片区已建设中医文化体验馆200余平方米,新建幼儿托管服务中心700平方米,建设东华派出所6000余平方米;改扩建雨污分流管网1.6公里,建成景观绿道6.8km、“城市之眼”穹顶花园、观光电梯、休闲驿站等,积极探索实施“红色物业”,提升城市基层治理能力。

  (二)攻坚民生工程,助力民生新改善。系统推动老旧小区改造20个,分江南、江北片区实施,投入资金0.3亿元,已完成项目工程总量80%,惠及居民6699户。完成既有住宅电梯增设35部,切实方便老城区群众出行。有效盘活棚改资产,委托渡口集团运营管理已征收房屋、棚改土地,完成22处棚改房屋对外租赁;完成东区智慧停车场建设及配套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权拍卖工作。对区机关大楼旁等8处棚改楼栋和青年路等小区进行改造利用,新增停车位522个,3月至今实现收入约33万元。通过引入资本建成创力巷30号、长寿路53号等10个停车场,增设车位500个。开展公租房实物配租2次,分配入住居民48户;发放廉租住房补贴7.3851万元、涉及居民93户;持续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完成2012年五十四公里廉租房项目办证108套。

  (三)力推行业转型,争夺指标新突破。建筑业产值方面,2023年建筑总产值目标任务为276.03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辖区建筑企业总产值218.05亿元,同比增长15.5%。固定资产投资方面,1—9月完成投资6.25亿,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4.2%。升规入统方面,年度目标任务为建筑企业新增入库4家、力争完成5家,全年实现净增入库2家,目前已完成3家,实现净增入库3家,另有2家企业入库资料已准备齐全,待市统计局、省级有关部门审核。房地产指标方面,1—9月商品房销售面积达18.41万平方米,已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0.5亿元,同比下降34%,辖区内仅8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持续投资建设,多数房地产项目已竣工,新开工仅攀商未来城1个房地产项目,投资额虽然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库存商品房销售情况稳中向好。

  (四)筑牢平安底线,营造稳定新氛围。一是强化建设工程监管。加强质量安全监督,区住建局在监项目共31个(其中已经办理施工许可证房屋市政20个,提前服务项目11个),总监督建筑面积98万平方米,涉及电梯70余部。已累计出动检查人员540余人次,检查建筑工地252个次,排查出安全隐患628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9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1份(已整改回复28份,整改回复率93%);约谈企业3家;向综合执法部门移交违法违规线索5条,完成处罚2条(处罚企业3家,处罚金额6.65万元),不予立案2条,正在办理1条,检查发现的问题已督促各责任单位完成隐患整改销号。二是工程质安水平显著提升。2023年成功承办全市质量安全观摩会1次,申报“省级标准化工地”2个,“省结构优质工程”1个。三是抓实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全年高效办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3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6件、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5件,举办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政策暨消防技术培训会,开展消防产品质量检查专项行动,落实消防工程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累计排查整改消防质量安全隐患65条。四是推动“问题楼盘”化解处置。多措并举推进遗留问题化解,按照“一盘一策”思路,全力推动“问题楼盘”化解处置。上半年,正在推进化解“逾期办证”、“逾期交房”项目9个(鼎盛嘉园、铂金大厦、恒大城、馨港湾、铂金时代、天娇名都、摩尔盈盛、SOHO领地、金福领秀)。

  (五)紧盯城市治理,实现承载新提升。加快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江南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本年计划建设污水管网14公里,目前已完成约11.5公里、投资约1450万元;江北污水收集管网项目,目前已完成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预计可在今年内开工;城市阳台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节能审查、环评备案、立项审批等前期手续;包装城市排洪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可研编制,目前正在开展项目立项、用地、规划等各项前期手续。广泛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围绕城市基础设施专项治理成立工作专班,整治辖区次支干道路面、人行道地砖、沿边线近6000平方米;排查修缮路灯600处;更换窨井盖29个,修复水沟沟盖板45块,更换雨水箅子9个,维修树池23个;增设防护桩17根,增设路缘石无障碍坡口31处;棚改区打围30余处;并对学校周边及部分高边坡的交通标识进行了增设、更换、规范,及时消除了各类基础设施安全隐患。

  从社会效益上看,通过各项目实施,特别是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着重改善了群众居住环境、基础配套设施也更加完善,提升了城市建设形象,进一步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4)财务管理情况。

  一是制定了《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办法》《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财务规章制度,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章程办事。二是财务人员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相关法规、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分清资金渠道,专款专用。三是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实行会计监督。对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不予办理,并积极做好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工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在各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严格执行,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严格审批制度,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有效的利用。总体来说项目审核严格,管理到位,完成及时,社会效果良好。

  评价结论为优良。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全年调整追加资金较大,决算数与预算数差异比较大,影响了预算收支的准确性。一是必要的棚改贷款项目统借统还本息资金安排不足,与实际支出差距比较大,建议根据当年必须支付的本息资金足额安排预算。二是在预算编制中除人均公用经费、差旅费有标准,其他支出缺少控制指标。三是应进一步规范落实中央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通过项目载体发挥其巨大的社会价值,继续探索好的做法,抓好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不断惠民利民,争取把中央专项资金的有效价值发挥到最大化。

  附件:东区住建局2023年度区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