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6-25 来源: 东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东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
2023年度区级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攀枝花市东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是攀枝花市东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与东区大渡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合署办公单位。
(二)机构职能。
攀枝花市东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指导咨询、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等;组织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民生项目;开展以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防治为主的基本医疗服务工作。
(三)人员概况。
东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2023年年末在职人数47人,其中:编制人员31人(均为事业编制);单位自聘人员16人。退休人员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全年度东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财政资金收入1229.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5.08万元,事业收入(财政专户资金)554.6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全年度东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财政资金支出1171.48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95万元,占总支出59.3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10.49万元,占总支出26.5 %;上级专项项目支出165.99万元,占总支出14.2%。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实现(按人员类、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分类阐述)、支出控制、及时处置、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资金结余率(低效无效率)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2023年度东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部门整体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各项业务指标均达到年初预算绩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简述:
1.人员类:年初预算安排312.89万元,实际支出694.99万元(偏差原因是:自聘人员的人员经费由非税收入安排,未纳入当年部门预算批复表中)。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自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在人员经费支付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无任何违规行为。
2.运转类:年初预算安排28.46万元,实际支出300.26万元(偏差原因是:医疗成本费由非税收入安排,未纳入当年部门预算批复表中)。主要用于支付日常水费、电费、办公费、邮电费以及医疗成本药品费、卫生耗材费等。在公用经费支付过程中,各项费用均按照资金原有用途规范使用,无挤占、挪用,无任何违规行为。
3.特定目标类(区级资金):年初预算安排10.23万元,实际支出10.23万元,资金执行进度100%,资金结余率0。在经费使用过程中,严审票据的合规性、合理性,无任何违规行为。
4.特定目标类(上级补助资金):2023年实际下达指标295.74万元,其中2022年结转资金107.57万元。2023年实际支出165.99 万元,其中使用结转资金47.3万元。主要包含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新并入)、省市级卫生健康项目、孕产妇住院分娩免费服务项目等。在经费使用的过程中,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无任何挤占、挪用。
(二)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中心薪酬绩效方案中涉及了预算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但没有具体操作细节。
2.自评公开:我中心整体预算绩效自评情况均按照相关要求,及时通过“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3.问题整改:近年来,根据预算及绩效目标的评价要求及自评结果,综合反映我中心专项预算项目的资金执行进度较慢。对于存在的问题,财务科与业务科室加强了沟通、协调,找出原因“对症下药”,在干好业务工作的同时用好财政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三)自评质量。
我中心严格按照《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开展自评工作,认真研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计分标准,本着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评打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中心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86.69分。
(二)存在问题。
1.部分专项资金执行进度较滞后,一部分原因在于财政资金紧张无法完成审核支付;另一部分原因在于开展项目时与供货方或服务方的费用结算进度滞后。
(三)改进建议。
1.积极与财政加强沟通,及时审核资金,提高资金使用进度。
2.持续加强业财融合,将财政资金用好、用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