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2-24 来源: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公开目录
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1
二、基本情况……………………………………………………………..2
三、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2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四、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2-3
(一)收支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3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4-7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7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7-8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9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部门预算(含预算绩效目标和政府采购预算)经东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东区城乡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拟定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年度计划,组织修建和指导管理廉租住房,审核发放廉租住房补贴;承担权限范围内城乡建设管理职责;承担权限内的工程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监督管理责任承担市政公用设施、城市供排水和运行维护、城市防汛、城市节约用水、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承担在权限范围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区防空袭方案、保障计划、人口疏散和接受安置计划,按权限负责全区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防空袭演习,组织安装人民防空警报设施,负责制定全区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拟订我区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抓好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的落实,按照城市规划,编制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方案。
二、基本情况
我局共有行政编制5人,所属事业单位2个,共16名事业编制。目前,我局实有行政人员6名,事业人员16名,退休人员11名,临时聘用人员20名,内设办公室、住房保障办公室、建设股、房地产管理股等4个股室。未保留公务用车。
三、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我局将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炳四区中部片区基础设施完成炳盘梁路部分路段、龙滩路路基施工,持续优化片区路网;江南片区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一期)完成14公里污水管网建设,基本实现江南片区炳草岗雨污分流;紧盯各类重大项目施工建设,桃园里、新鸥鹏、山水康城2023年实现主体完工,湖畔森林完成一期1-4#楼主体,二期5-8#楼完成主体工程的20%;系统推动20处老旧小区改造,惠及居民6699户;完成既有住宅电梯增设20部,进一步方便老旧小区居民出行;完成审计整改保障性住房办证工作,开展公租房实物配租1次,分配公租房20套,发放租赁补贴90户,涉及资金约12万元。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区住建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东区住建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32220.18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0.7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5名人员相关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东区住建局2023年收入预算32220.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33.13万元,占17.4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6562.05万元,占82.4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25万元,占0.08%。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东区住建局2023年支出预算3222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0.85万元,占2.02%;项目支出31569.33万元,占97.98%。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住建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220.18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0.7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5名人员相关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33.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6562.0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2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2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475.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57.8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区住建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33.1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386.57万元,主要是因为棚改贷款项目还本付息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6万元,占0.36%;卫生健康支出47.27万元,占0.15%;城乡社区支出28475.45万元,占88.38%;住房保障支出3557.87万元,占11.0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万元,占0.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6.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退休人员房帖及生活补贴的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9.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房帖及生活补贴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6.33万元,主要用于按相关规定为在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的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1.93万元,主要用于按相关规定为在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缴纳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04万元,主要用于按相关规定为在职机关单位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4.36万元,主要用于按相关规定为在职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2.86万元,主要用于按相关规定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退休人员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23.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及临聘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支出。
9.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3万元,主要用于建筑工地质量和安全管理等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439.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2个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1247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及公共路灯电费、维护等支出。
12.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23222.05万元,主要用于棚改贷款项目还本付息支出。
13.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3040万元,主要用于棚改贷款项目还本付息支出。
1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3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路灯照明电费及维护费等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8.63万元,主要用于炳三区公租房维护及管理等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3.65万元,主要用于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17.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3500万元,主要用于棚改贷款项目还本付息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5.59万元,主要用于按相关规定为在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公积金单位部分的支出。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25万元,主要用于对辖区各街道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厕维护管理考核等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住建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0.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2.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48.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住建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公务接待经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2023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0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住建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56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925.83万元。比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减少4363.78万元,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资金还本付息部分支出调整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住建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比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增加17.9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街办管理市政设施维护考核费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东区住建局以及下属东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等2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8.3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31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东区住建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04.1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炳三区80栋楼外墙建(构)筑物景观氛围灯饰外包服务费、马坎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运行维护、炳四区中部片区基础设施项目清单编制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东区住建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东区住建局部门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指标、其他绩效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涉及当年财政拨款32220.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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