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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东区卫生健康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 2023-02-23 来源: 攀枝花市东区卫生健康局   阅读次数:

目录

一、主要职责 - 3 -

二、基本情况 - 5 -

三、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 6 -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 8 -

(一)收入预算情况 - 8 -

(二)支出预算情况 - 9-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 9-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 9-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 9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 9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 10-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 13 -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 13 -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 13-

(二)公务接待费。 - 13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3 -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 14 -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 14 -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 14 -

(一)机关运行经费 - 14 -

(二)政府采购情况 - 14 -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 15-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 15-

十二、名词解释 - 16 -

 

2023年部门预算(含预算绩效目标和政府采购预算)经东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1)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组织开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委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

(6)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8)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9)制定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予以组织实施。

(10)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1)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2)负责区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直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3)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东区卫生健康局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业务股(重大传染病防治股、卫生应急办公室)、社会事务股(区爱国卫生工作办公室)、法制健康股。下属机构:东区基层发展促进中心、东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东区卫生健康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计生协会参公事业编制2名,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参公事业编制10名,社区卫生服务办公室事业编制3名,区人社局统一聘用人员15人,银江镇卫生院事业编制14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事业编制275名。现有在职人员总数375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参公人员9人(因调动关系故减少2人),事业人员336人,区人社局统一聘用人员12人。离退休人员7人(去世1人)。

无车辆。

三、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1)抓细抓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折不扣落实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二十条优化措施”,强化重点场所、行业、人员管理,做好隔离治疗和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防控措施,严防疫情快速蔓延。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增强防控措施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严防疫情快速蔓延。

(2)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及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作好重大传染病防控和职业卫生管理,接受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省级免疫规划示范区复审。启动“二级甲等'疾控中心创建,强化检验检测内控,拟新增20个检测项目,促进区疾控中心能力快速提升;二是实施母婴安全提升计划。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保障,持续保持孕产妇0死亡;提升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能力,持续完善镇、街道与基层医疗机构孕情监测“网底”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防治一体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管理体系。提倡优生优育,全区婚检率达90%以上。三是进一步规范卫生执法监督。在监督覆盖率100%的基础上,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力争实现双随机抽检完成率100%、群众投诉举报处理率100%,案件办结率100%;四是以区疾控中心和突发公卫事件指挥中心投入使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东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指挥体系,提升监测预警、检验检测、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按照“一机构一特色”工作思路,打造基层特色医疗服务,与市级大医院错位发展,互联互补;深化医联体建设,提升东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加快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改革,选择1-2个机构试点,按照“一类保障,二类管理”的原则和国家“两个允许”政策,健全科学高效的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制度。深入推进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在瓜子坪、弄弄坪社区实施重点人群的日间照理、中医康复、健康干预等综合服务,探索东区社区医养结合模式。

(4)推进人口与家庭发展。健全人口信息平台共享机制,高质量完成全国人口监测点工作;稳步实施计划生育特殊人群帮扶,规范补助金发放,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及时兑现育儿补贴、孕产妇住院分娩免费补助,打造“生育友好环境城市”,促进人口稳步增长;鼓励实施多种形式的托育机构建设,增加规范的托育床位供给,力争达到3.55个/每千人的目标。

(5)深化爱国卫生及健康城市建设。全面启动第四轮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动员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群众广泛参与,夯实创建基础,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通过国家复审。助力健康城市建设,构建健康社会,发展健康文化,营造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人群,完成健康城市建设各指标,争创“健康城市示范市”。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区卫生健康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992808.5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8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3397.50元、卫生健康支出47800216元、住房保障支出704911元。东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51992808.50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413908.5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工作已开展但费用未支付。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东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收入预算51992808.5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992808.50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上年结转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东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支出预算51992808.50元。其中:基本支出9986408.50元,占19.21%;项目支出42006400元,占80.79%。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992808.50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2413908.50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工作已开展但费用未支付。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992808.5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8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3397.50元,卫生健康支出47800216元,住房保障支出704911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992808.5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2413908.50元,主要是因为财政资金紧张工作已开展但费用未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84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3397.50元,占6.68%;卫生健康支出47800216元,占91.95%;住房保障支出704911元,占1.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62365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相关规定为事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部分的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57164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032503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和参公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14384.50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费用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54264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的离休费、离退休人员的年度目标绩效奖等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400521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4186400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36300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机构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疫苗耗材采购等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172600元,用于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等项目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798700元,主要用于狂犬病防治工作、四害消杀工作等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704911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相关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27000元,主要用于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经费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461800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工作经费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主要用于严重精神障碍防治与管理救助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14749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343200元,主要用于职工食堂伙食补助经费和项目工作日常工作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36566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相关规定为行政参公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部分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28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和参公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480400元,主要用于拨付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费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14000000元,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986408.50元,其中:人员经费9114924.5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87148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8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189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9800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21.1%。主要原因是计划用于上级单位来攀调研及检查的接待支出减少。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2023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0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东区卫生健康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986408.50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2155208.50元,增长42.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东区卫生健康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456500元,主要用于采购彩色打印机(彩打兼扫描)、东区城区公共区域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便携式打印机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东区卫生健康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东区卫生健康局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指标、其他绩效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涉及当年财政拨款51992908.50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攀枝花市东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4.攀枝花市东区卫生健康局预算绩效目标表.xls

5.攀枝花市东区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预算表.xls

预算名词解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