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10-27 来源: 东区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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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 10月26 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12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明……………………………………1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3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明…………………………………2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6
第四部分 附件......................................................29
附件1……………………………………………………………………………29
附件2……………………………………………………………………………43
第五部分 附表....................................................10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04
二、收入决算表………………………………………………………………104
三、支出决算表………………………………………………………………10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0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10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0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10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10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104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0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04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04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04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04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区园管会及街道(镇)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材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取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承担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区属企业和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0、完成区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践行“两个维护”坚定有力。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聚焦波澜壮阔的党的百年历史、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意识形态,区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90余次。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科学内涵、精准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双重领导体制,重大案件线索、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向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分别书面请示报告25次、38次,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8次,自觉将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党的统一领导下。
2、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责任链条更加紧密。积极协助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四责”贯通、上下联动。及时调整区委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制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运用“大数据”思维优化落实责任数字化管理系统,从严落实年终考核、述责述廉、满意度测评结果运用等制度机制,督促党员领导干部知责于心、履责于行。坚决用好“失责必问责”这一“杀手锏”,结合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案件查处,对各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力、群众反映强烈、发生重大腐败案件、侵害群众利益和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等突出问题实行“一案三查”,全年问责领导干部13人。
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政治监督既严又实。紧扣疫情防控常态化、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重大项目建设等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精准跟进监督检查50余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00余个,处理党员干部13人,以有力政治监督保障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自觉观大局、察大势、谋大为,围绕“三个圈层”“四项重点工程”“十四五”规划等发展大计,部署开展“园区建设纪律作风保障年、干部干事创业环境保障年”2项活动,细化完善“容错纠错、惩处保护、受处分干部启用”3项机制,精准有效回访教育受处理处分干部56人次,对7名处分期满、表现良好且实绩突出的受处分干部提出正面意见,向组织推荐到重要岗位任职,推动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不断提振东区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
4、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作风建设成果持续巩固。始终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纪律审查的重点,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正风肃纪反腐专项督查3轮,督促整改问题50余个。聚焦违规吃喝、接待“公”“商”不分等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吃公函”治理行动,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件3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规违纪党员干部17人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大学习、大讨论、大谋划、大落实”行动,集中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百日行动,打出以责促干组合拳,开展监督检查10余次,全区印发督查通报3期,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3件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点名道姓通报党员干部4人。
5、坚定不移拍“蝇”惠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社区(村)开展“阳光问廉”坝坝会、信访举报下基层等活动4场次,着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46个。构筑“4+2+1+1”系统治理体系,“点线面”同向发力推动工程招投标、建筑企业资质审批、就业培训、粮食购销等方面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查处重点行业领域违纪违法问题11件19人,新建、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等制度办法8个。持续纠治群众关注的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1件6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增强群众获得感。
6、始终高压惩贪治腐,“三不”一体综合效应释放红利。紧盯“三类人”、“关键少数”、重要岗位,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全区共受理信访举报55件,处置问题线索159件203人,初核140件,采取留置措施14起。立案66件6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4人,移送检察机关9人。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0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42人次,占68.6%;第二种形态43人次,占20.8%;第三种形态11人次,占5.3%;第四种形态11人次,占5.3%,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将打伞破网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效衔接,严格执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两项政策,受理问题线索70件,处理政法干警30人,其中运用“被查从严”政策,立案审查调查8人,在全市首先运用“自查从宽”政策处理2人。
7、聚焦监督基本职责,“一米阳光”品牌效应逐步显现。心怀县乡村领导班子换届“国之大者”,将严肃换届纪律、强化风气监督作为本年度头等大事,立足纪委监委监督本职,建立联查联办、快查快结、资格联审、信息沟通等机制,出具换届人选党风廉政意见1466人次;组建风气监督组6个、派出风气监督员106人次,现场监督选举大会5场;从严处置换届问题线索9条,处理2人,坚决确保换届环境风清气正。聚焦村(社区)改革“后半篇”文章,启动开展村(社区)“三务”监督改革试点,指导试点村(社区)制定5项28条履职清单,建立健全《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监督制度》等制度12项,依托大数据思维建成村(社区)“三务”监督数字化管理系统,走出一条“清单化履职、制度化保障、数字化监控”的基层监督新路,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该项工作得到市纪委监委高度肯定,并在全市进行推广。
8、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廉政文化入脑入心。严格落实《重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办法》,用好用活“一案三书三会、四教四改”工作模式,以杨礼文、阳家红为典型案例,召开全区警示教育大会2场次,指导案发单位召开“三会”9场,组织旁听庭审50余人次,拍摄警示教育片《信仰之失》,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指导推动健全各项制度20余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形成有效震慑,充分发挥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打好“不想腐”思想警示前战,推送微信廉政要闻179期500余条,发送廉政短信5万余条,“走心动情”式开展新任科级干部廉政谈话90余人次,组织观看《黑白人生》《无根藤》警示教育片、参观教育基地上万人次。大力实施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城市原点”广场获评攀枝花市廉洁文化基地;对标省级标准,稳步推进大渡口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不断擦亮“一米阳光 两袖清风”廉洁文化品牌。
9、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以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为牵引,启动开展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出台《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责任追究办法》等系列保障制度,开展督查3轮9次,对整改成效逐项检查验收、跟踪问效,点名通报整改质量不优的单位15个,有力督促13个问题完成整改,63条整改措施落地见效,整改成果得到省纪委、省委巡视办充分肯定。接续开展政治巡察,完成十届区委第十轮常规巡察和十届区委巡察“回头看”集中巡察工作,向7家单位反馈问题47个,移交问题线索12条,查处违纪违法问题13人,实现十届区委任期内的巡察全覆盖,全面启动十一届区委首轮巡察工作。积极推进“延伸巡察3+1,暖心纾解百姓烦忧”“巡纪会商增实效”2个巡察品牌培育创建,完善巡纪会商机制、协调协作机制,促进巡察监督与其它监督贯通融合。
10、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本色突显。以加强区纪委常委会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建立健全常委会带头学、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学习强国”等平台自主学等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高标准完成县乡村三级纪委换届工作,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领导下选举产生十一届区纪委委员25人,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7人;银江镇新一届镇纪委委员5人;村(社区)基层纪检委员(纪委书记)47名。突出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加强内部轮岗、跨系统交流力度,公开招录、选调10人,5名纪检监察干部得到重用,3名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到重要岗位任职,选派11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与办案、顶岗锻炼。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规范梳理日常监督、信访处置、审查调查等工作程序,制定《东区纪委监委履职工作流程图》,提高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精细化、精准化、规范化。认真办理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坚决防止“灯下黑”。
中共攀枝花市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攀枝花市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核定内设机构10个,组织部、宣传部、办公室、第一、二、三、四纪检监察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下属事业单位一个,为攀枝花市东区纪检监察教育培训与信息中心,都已配备室主任。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区纪委监委行政编制58名(其中委机关30名、区委巡察机构8名、派驻纪检监察组20名),参公编制8名(派驻纪检监察组8名),事业编制5名。具体为:
(1).区纪委监委机关行政编制30名,包括领导职数14名和一般干部行政编制16名。现目前,领导职数实际在岗13名,空编1名(宣传部部长);一般干部行政编制实际在岗12名,空编4名。
(2).派驻纪检监察组编制28名(行政编制20名、参公8名),其中,组长9名(副科),实际在岗9人,满编;副组长9名,实际在岗5人,空编 4人;一般干部行政编制10名,实际在岗8人,空编2人。行政编制空6名,参公编制空0名。
(3).区委巡察机构行政编制8名,其中,区委巡察办主任1名(正科)、副主任1名(副科);区委巡察组组长3名(正科)、副组长3名(副科),实际在岗8人,满编。。
(4).事业编制情况区纪委监委机关事业编制5名(包括事业编制领导职数1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1名。事业编制实际在岗人员6人,超编1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实际在岗1人,满编。
(5).车辆编制数为4辆,2020年报废车辆1台,实有执法执勤用车3辆,车辆资产权属单位全部为中共攀枝花市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并按要求纳入编制管理,手续完备。
中共攀枝花市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收、支总计1367.9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15.13万元,下降27.4%。主要原因是2021年受到新冠疫情影响,财政资金紧张。
中共攀枝花市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中共攀枝花市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316.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6.76万元,占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8万元,占0.1%。
中共攀枝花市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收入决算结构图
中共攀枝花市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34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5.54万元,占68.6%;项目支出423.61万元,占3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中共攀枝花市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中共攀枝花市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67.8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12.24万元,下降27.2%。主要原因是2021年受到新冠疫情影响,财政资金紧张。
中共攀枝花市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9.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9.29万元,增长17.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度财政应返还额度较大。
中共攀枝花市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9.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6.92万元,占8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75万元,占6.6%;卫生健康支出47.1万元,占3.5%;住房保障支出76.29万元,占5.6%。
中共攀枝花市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49.0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8.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支出(项)2011101:支出决算为646.6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2、2020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较多。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行政单位(项)2011102:支出决算为203.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1150:支出决算为66.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较多。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11199:支出决算为220.3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1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上年度财政应返还额度教多,另外,2021年度有15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留到下年度使用。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1:支出决算为17.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支出决算为55.8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支出决算为9.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80599:支出决算为4.1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2082501: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支出决算为3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支出决算为4.4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1103:支出决算为4.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支出决算为76.2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5.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8.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9.22万元、津贴补贴361.63万元、奖金21.29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39.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5.8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4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0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2万元、住房公积金76.29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93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21.29万元、救济费2.25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116.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65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1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1.43万元、电费4.13万元、邮电费7.99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4.1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33万元、租赁费1.02万元、会议费0.46万元、培训费0.63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8.27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0.52万元、福利费3.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0万元、其他交通费33.9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5万元、国内债务付息0万元、国外债务付息0万元、国内债务发行费用0万元、国外债务发行费用0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0万元、大型修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物资储备0万元、土地补偿0万元、安置补助0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0万元、拆迁补偿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文物和陈列品购置0万元、无形资产购置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资本金注入0万元、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0万元、费用补贴0万元、利息补贴0万元、其他对企业补助0万元、赠与0万元、国家赔偿费用支出0万元、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4.46万元,完成预算9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46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中共攀枝花市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46万元,完成预算98.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30.8万元,增长841.5%。主要原因是2021年购置1台执法执勤车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7.88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载客汽车1辆、金额27.88万元,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工作。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1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5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执法执勤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58万元,比2020年减少6.76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中共攀枝花市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执法执勤用车。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共攀枝花市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执纪监督及执纪审查办案工作等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廉政文化理论、调研和法规、宣传工作经费项目、监察委改革相关经费项目、内部业务系统、信息化设备网络、监控设备运行维护项目、区委巡察工作项目和执纪监督及执纪审查办案工作项目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廉政文化理论、调研和法规、宣传工作经费项目、监察委改革相关经费项目、内部业务系统、信息化设备网络、监控设备运行维护项目、区委巡察工作项目和执纪监督及执纪审查办案工作项目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廉政文化理论、调研和法规、宣传工作经费项目、监察委改革相关经费项目、内部业务系统、信息化设备网络、监控设备运行维护项目、区委巡察工作项目和执纪监督及执纪审查办案工作项目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中共攀枝花市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行政单位(项),反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以来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1年中共攀枝花市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中共攀枝花市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为一级预算单位,核定内设机构10个,组织部、宣传部、办公室、第一、二、三、四纪检监察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下属事业单位一个,为攀枝花市东区纪检监察教育培训与信息中心,都已配备室主任。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区园管会及街道(镇)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材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取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承担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区属企业和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0、完成区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区纪委监委行政编制58名(其中委机关30名、区委巡察机构8名、派驻纪检监察组20名),参公编制8名(派驻纪检监察组8名),事业编制5名。具体为:
(1).区纪委监委机关行政编制30名,包括领导职数14名和一般干部行政编制16名。现目前,领导职数实际在岗13名,空编1名(宣传部部长);一般干部行政编制实际在岗12名,空编4名。
(2).派驻纪检监察组编制28名(行政编制20名、参公8名),其中,组长9名(副科),实际在岗9人,满编;副组长9名,实际在岗5人,空编 4人;一般干部行政编制10名,实际在岗8人,空编2人。行政编制空6名,参公编制空0名。
(3).区委巡察机构行政编制8名,其中,区委巡察办主任1名(正科)、副主任1名(副科);区委巡察组组长3名(正科)、副组长3名(副科),实际在岗8人,满编。。
(4).事业编制情况区纪委监委机关事业编制5名(包括事业编制领导职数1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1名。事业编制实际在岗人员5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实际在岗1人,满编。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中共攀枝花市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67.8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了512.24万元,减少了27.2%,收入总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受到新冠疫情影响,财政资金紧张。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中共攀枝花市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67.8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了512.24万元,减少了27.2%,支出总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到新冠疫情影响,财政资金紧张。具体支出如下: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21年年度基本支出预算资金为958741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安排8148047元,日常公用支付安排134688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安排92484元。2021年基本支出使用情况为9255425.8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53368.72元,日常公用支付1166630.1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5426元。
2、部门预算项目安排及支出情况
2021年项目经费预算数为2696000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1、监察委改革相关经费136000元(纳入总预算安排)。2、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廉政文化理论、调研和法规、宣传工作经费250000元。3、内部业务系统、信息化设备、网络、监控设备运行及维护费260000元。4、执纪监督及执纪审查办案经费2000000元。5、专项巡察工作经费50000元。2021年项目经费共支出4236064.05元。其中,1、监察委改革相关经费实际拨付205910元。2、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及社会满意度评价工作相关经费实际拨付指标250010.90元。3、内部业务系统、信息化设备、网络、监控设备运行及维护费实际拨付指标251998.90元。4、执纪监督及执纪审查办案经费实际拨付指标2644756.30元。5、专项巡察工作经费使用34660元。
3、追加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由于工作需要,本单位追加预算项目5个,1、办公大楼运行维护费用实际拨付309632.95元。2、村(社区)纪检干部培训经费实际拨付151250元。3、检举举报平台建设经费实际拨付29037元。4、执法执勤用车购置经费实际拨付278808元。5、纪检组织建设经费实际拨付80000元。该项目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2021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2021年末收回2020年财返指标6792158元,需退还涉案人员暂扣款5800000元,收回检举举报平台建设资金992200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制定和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
数量指标:按要求开展2021年党风廉政社会评价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文化宣传,持续深入开展巡察巡察,完成推进监察委改革后续工作。全年共办理执纪监督案件22件,其中,采取留置措施案件7件;拍摄警示教育片2部。中共攀枝花市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共处理执法监督案件67件,留置案件9件,完成上级共同执纪案件审理4件,完成拍摄警示教育片2部。
质量指标:高效优质的完成了纪检宣传信息。紧盯重点人群、重要领域、关键环节,从严查处各类违纪问题,全年未出现冤假错案、无违纪违规办案。
时效指标:按照年度工作安排要求推进。
成本指标:加大了宣传经费投入;纪检专网、视频会议室、纪检内网系统运维良好;完成了留置室验收及办案区周边设施验收。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经济效益:2021年共收缴违纪款1599.25万元,上缴国库,达到预期目标。
社会效益:加大了案件办理力度,特别是采取留置措施案件增多,形成了强大的威慑作用,达到了预期目的。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有效的惩治了贪腐行为,但是由于群众民生诉求未得到有效解决,导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列全市第四位。后期将重点关注民生问题,重点查办群众关注高、反应集中的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
中共攀枝花市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年初预算人员类费用为824.05万元,实际完成决算为808.88万元,完成预算率为98.2%,保障了本部门人员经费运转,由于本部门人员减少,故未完全完成预算;中共攀枝花市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年初预算运转类费用为134.68万元,实际决算为116.66万元,完成预算86.6%,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为受到新冠疫情影响,财政资金紧张,同时,各部门加强厉行节约措施,公用经费使用减少;中共攀枝花市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年初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费用为269.6万元万元,实际完成决算为423.61万元,完成预算率为157.2%,保障了本部门特定项目运转,取得了良好效果。中共攀枝花市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支出控制良好,本部门各项工作运转正常,执行进度达到了东区财政局各项要求,预算完成情况良好,2021年资金结余为18.81万元,比2020年末的资金结余51.12万元减少了32.31万元,减少了63.2%,2021年末结余资金为年底上级转移资金,在2021年12月20日才下达,故无法使用,2022年继续执行该项目,故资金低效无效率为0%。
2.区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
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廉政文化理论、调研和法规、宣传工作经费:
数量指标:1、全年要拍摄警示教育片2部、一本廉政宣传读本1本。2、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廉政家风活动3次、制定主体责任清单与监督责任清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
质量指标:1、加大宣传力度,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制作整改台账,一一跟踪督促整改。2、按要求完成了纪检宣传信息。
时效指标:按2021年度全年工作安排推进。
成本指标:发放宣传稿件撰写费用;征订宣传资料、报刊、杂志;社会评价工作相关费用,“两个责任”系统相关费用,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资料、材料费用,专项整治工作资料费用等预防腐败相关费用等共计250010.90元。
内部业务系统、信息化设备、网络、监控设备运行及维护费
数量指标:1、将2021年之前案件档案录入了案件管理系统。2、做好了视频会议室管理维护。3、给各相关科室配备了纪检专网要求的专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打码机等设备。4、完成了纪检信息综合平台、纪检专网进行管理、升级。5、做好了留置室设备管理维护。
质量指标:1、完成了档案数字化录入、规范管理。2、做好日常运维,视频会议室、纪检信息综合平台、纪检专网、留置室设备运行正常。
时效指标:按2021年度全年工作安排推进。
成本指标:东区干部廉洁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案件档案数字化系统、档案“双套制”管理系统录入、运行维护和升级费用;视频会议室、纪检信息综合平台、纪检专网、留置室设备运行维护费用;纪检专网及内部业务系统等设备运行维护和采购费用共计331998.90元。
执纪监督及执纪审查办案经费:
数量指标:全年共办理执纪监督案件67件,其中,采取留置措施案件9件。达到预期目标。
质量指标:全年未出现冤假错案、无违纪违规办案,达到预期目标。
时效指标:按2021年度全年工作安排推进。
成本指标:预算申报指标200万,截止2021年12月底,实际拨付金额2644756.30元。
监察委改革相关经费:
数量指标:完成了视频会议室和纪检专网机房搬迁装修验收、办公办案场所装修验收及专业办案设备采购验收。
质量指标:确保视频会议室、纪检专网机房、留置室及办公办案场所设备能正常使用
时效指标:按2021年度全年工作安排推进。
成本指标:办案场所专业办案设备运行维护费20591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廉政文化理论、调研和法规、宣传工作经费:
社会效益:提高新媒体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力度;用案例警示全区党员干部,提高自身反腐能力。切实提高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可持续影响指标: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依靠科技手段提升“有为监督”实效。宣传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亮点工作,推动政风持续好转。
内部业务系统、信息化设备、网络、监控设备运行及维护费:
社会效益:1、完善档案系统,保障了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提高了视频会议室、纪检信息综合平台、纪检专网运维水平,保障健全留置室功能,确保纪检专网和办案安全,有效的防止了失泄密事件发生。
专项巡察工作经费:
社会效益:强化了巡察监督,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和发展良好政治生态。
监察委改革相关经费:
社会效益:运用新设备,提倡文明办案、科学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安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廉政文化理论、调研和法规、宣传工作经费:
满意度指标: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促进了全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内部业务系统、信息化设备、网络、监控设备运行及维护费:
满意度指标:工作效果满意度达到满意
纪检组织建设经费:
满意度指标:提升了群众对纪检干部的满意度。
专项巡察工作经费:
满意度指标:机关企事业单位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
执纪监督及执纪审查办案经费:
满意度指标:有效惩治贪污腐败,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监察委改革相关经费:
满意度指标:工作效果满意度达到满意。
(二)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要运用到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向纵深发展,着力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评价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财政管理效率。首先,把好事前绩效关口,对年度预算新、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价,从项目设立、项目预算到项目绩效做到严肃、精准、高效,充分发挥事前绩效作用,把好预算第一道关口。其次,选好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聚集选取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庋高、持续时间长的项目进行评价,倒逼各科室从“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惯性思维向“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常态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转变。最后,需要把好事中管理和事后评价和运用。
(三)自评质量
本部门2021年项目推进、项目经费管理均严格按照上级纪委监委要求及区财政局管理规定执行,无论在数量上、质量上、时效上、成本上都取得了好的成效,实现了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达到了预期效果。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整体支出规模绩效为8分,投入、过程绩效为38.5分,产出及效率绩效为45分,总绩效为91.5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缺乏主动性,由于预算绩效管理的专业性、复杂性等特性,我单位的业务水平还不能满足绩效管理工作要求,专业素质有待提高;规范高效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还处于起步阶段,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重点将绩效管理工作作为一项日常性重要工作来抓;彻底改变“重安排,轻监督;重争取,轻管理;重使用,轻绩效”的思想,扭转“只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就行,忽视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的工作方式;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丰富绩效评价方法采用横向比较法、预定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法等。
附件2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廉政文化理论、调研和法规、宣传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综合协调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查处;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综合协调应由委局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指导、督办单位和部门对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实施行政效能监察,对被监察对象的履职情况、机关效能等进行监督检查;履行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监督检查承担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任务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协调查处在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负责全区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和检查指导;组织协调全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服务指导驻区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承担巡视工作的协调服务、日常联络、信息沟通、配合督办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交办的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综合分析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汇总、整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成果和信息资料,组织开展对纪检监察工作历史及规律的研究;组织协调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调研工作和相关重大课题研究;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协调廉政文化建设及纪检监察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委局机关的新闻事务,承担委局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传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市纪委监委工作考核要求及科室职责设定。保障2021年东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聚焦中心任务,加强理论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按时上报“两个责任”系统,切实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统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系统化防治腐败项目、行权监察平台、廉政风险防控、统筹联动等各项工作,不断增强预防腐败工作系统性、创造性、时效性。同时,加强理论宣传,强化舆论引导,进一步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强有力的思想舆论支持。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参照相关财务制度、区财政要求和有关规定执行。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充分保障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系统化防治腐败项目、行权监察平台、廉政风险防控、统筹联动等各项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宣传。合理开支,厉行节约,注重实效。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弥补日常经费开支不足和其他行政、事业性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开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接受相关监督检查。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保障2021年东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按时上报“两个责任”系统,切实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统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系统化防治腐败项目、行权监察平台、廉政风险防控、统筹联动等各项工作,不断增强预防腐败工作系统性、创造性、时效性。同时,加强理论宣传,强化舆论引导,进一步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强有力的思想舆论支持。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数量指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廉政家风活动;拍摄警示教育片;督促各部门完成了主体责任子系统和监督责任子系统的相关任务清单,订阅发放了党风廉政宣传报刊杂志,社会满意度全市排名靠前。
质量指标:对警示教育片和教育读本进行验收,做好相关工作,注重预防腐败,按要求完成了纪检宣传信息。
时效指标:按2021年度全年工作安排推进。
成本指标:拍摄警示教育片和印刷教育读本费用,发放宣传稿件撰写费用;征订宣传资料、报刊、杂志、宣传资料、报刊、杂志;社会评价工作相关费用,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廉政家风活动费用、“两个责任”系统相关费用,预防腐败相关费用等共计250000元。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根据“两个责任”系统日常维护、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宣传、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和廉政家风活动等各方面成本测算,综合拍摄警示教育片、宣传片等情况制定的绩效目标。与实际相符、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内容,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做好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2020年底,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由相关业务科室申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相关工作、反腐败工作宣传、党风廉政宣传、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和廉政家风活动等各方面成本经费项目预算。业务科室综合2020年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申报2021年该项目资金25万元,报区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送区财政局。财政局批复该项目资金25万。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在说明该项目全区资金计划的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部门分别说明各类资金计划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该项目资金全年总预算金额为25万元,全部为区财政资金,纳入2021年预算安排。根据工作推进进度情况使用经费。
2.资金到位。
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区资金到位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部门统计各类资金到位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及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并重点围绕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等进行评价,对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的情况作出分析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区财政共下达指标25万元。
3.资金使用。
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区资金支出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部门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并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重点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底,该项目资金实际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宣传稿件撰写费用;征订宣传资料、报刊、杂志;社会评价工作相关费用,“两个责任”系统相关费用,制作廉政宣传读本、拍摄廉政宣传片、订阅《中央纪检监察报》、《中央纪检监察杂志》、《党风廉政建设》、《廉政瞭望》等杂志、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廉政家风活动等费用。资金支付范围、标准、依据等都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标准执行,符合规定、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该项目经费使用、报销范围及标准均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及内部管理制度执行,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自主开发了“两个责任”系统,依托落实“两个责任”数字化管理系统,统一制发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18项、班子成员6项、纪检组织12项责任清单。拍摄了拍摄廉政宣传片、制作了廉政宣传读本、完成了《中央纪检监察报》、《中央纪检监察杂志》、《党风廉政建设》、《廉政瞭望》等杂志的订阅任务、开展了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廉政家风等活动。
(二)项目管理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经费使用、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区财政局要求执行。严格人员管理,政府采购程序完备,内部管理制度完善。
(三)项目监管情况。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 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区级财政及审计的监督管理。按照工作进度及需要,经研究审批后,按照财政相关程序进行报销。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数量指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廉政家风活动;拍摄警示教育片;督促各部门完成了主体责任子系统和监督责任子系统的相关任务清单,订阅发放了党风廉政宣传报刊杂志,社会满意度全市排名靠前。
质量指标:对警示教育片和教育读本进行验收,做好相关工作,注重预防腐败,按要求完成了纪检宣传信息。
时效指标:按2021年度全年工作安排推进。
成本指标:拍摄警示教育片和印刷教育读本费用,发放宣传稿件撰写费用;征订宣传资料、报刊、杂志、宣传资料、报刊、杂志;社会评价工作相关费用,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廉政家风活动费用、“两个责任”系统相关费用,预防腐败相关费用等共计25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社会效益:加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人人知晓了社会评价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可持续影响指标: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依靠科技手段提升“有为监督”实效。宣传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亮点工作,推动政风持续好转。
满意度指标: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促进了全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区纪委监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反腐败工作宣传、党风廉政宣传、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和廉政家风活动等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宣传,督促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切实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项目推进、项目经费管理均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定要求执行,加强了理论宣传,强化了舆论引导,进一步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实现了社会效益,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由于群众民生诉求未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导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排名较低,群众满意度不够。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1、高度重视目标绩效的重要性,加强绩效考核力度;
2、强化目标绩效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3、加快推进资金执行支付进度;
4、确保资金的绩效性,经费开支按用途使用合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有成效,保证项目工作正常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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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自评 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廉政文化理论、调研和法规、宣传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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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东区纪委 11510301008324050A |
实施单位 |
东区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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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25 |
执行数: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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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财政拨款 |
25 |
其中: 财政拨款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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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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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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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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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2021年东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聚焦中心任务,加强理论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弘扬优秀文化,为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新胜利,进一步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强有力的思想舆论支持。持续加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风政风监督,督促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区贯彻执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更好执行到位,推动全区党风、政风持续改善。 |
完成了2021年东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任务,加强了理论宣传,强化了舆论引导。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按时上报了“两个责任”系统,切实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统筹推进了惩防体系建设、系统化防治腐败项目、行权监察平台、廉政风险防控、统筹联动等各项工作,不断增强了预防腐败工作系统性、创造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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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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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警示教育片(反面题材)或者廉政宣传片的拍摄工作 指标2:廉政宣传教育手册(画册)制作工作 指标3:廉政廉洁教育活动、廉政家风活动经费以及订阅廉政刊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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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要拍摄警示教育片1部或廉政宣传片; 全年要制作1本及以上廉政宣传手册(画册); 组织开展廉洁教育活动、廉政家风活动以及订阅廉政刊物费用; 开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作风建设情况、“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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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拍摄警示教育片2部; 其他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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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指标1:对警示教育片和宣传片进行验收 指标2:廉政宣传教育手册(画册)制作进行验收 指标3:开展廉政廉洁教育活动、廉政家风活动及订阅廉政刊物 指标4:强化政治监督 指标5:深化作风建设 指标6: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 |
视频验收合格后按照之前签订的协议付费; 廉政宣传教育手册(画册)验收合格后按照之前签订的协议付费; 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能力; 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到位; 党风、政风持续改善; 党委(党组)自觉履行主体责任 |
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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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2021年全年 |
2021年全年 |
2021年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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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1:警示教育片(反面题材)或者廉政宣传片的拍摄费用 指标2:廉政宣传教育手册(画册)制作费、廉政宣传相关资料 指标3:订阅党报党刊、“一报三刊”等各种报刊杂志订阅工作。 指标4:系统维护和升级 指标5:印制各类宣传资料 指标6:召开会议 指标7:开展监督检查 |
拍1部片子5万; 由广告公司制作印制读本,制作费3万和印制费6元1本5000本,3万元,共计6万元; 订阅费用4万; 落实”两个责任“数字化管理系统维护与升级费用2万元; 印制各类宣传资料5万元; 筹备各类会议; 开展各类监督检查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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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2部警示片拍摄,并完成支付; 其他指标已经完成并支付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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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
经济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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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加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指标2: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
提高新媒体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力度;用案例警示全区党员干部,提高自身反腐能力; 督促各部门、街道(镇)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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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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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指标1:实现“两个责任”落实从“安排部署—责任落实”到“监督检查—分析考核—档案管理”全程互联网在线操作的完整闭环,依靠科技手段提升 指标2: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找准工作着力点,更加科学有效推动预防腐败工作 指标3: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
每年持续开展。 |
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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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指标1:全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满意情况,促进全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指标2: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
对全区各单位(部门)了解学习教育收获情况; 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中,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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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门受访者对东区工作满意,提出的意见建议较少;无较大网络舆情;,满意度评价全市排名第4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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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监察委改革相关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1.(一)区纪委组织部
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负责委局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工资福利等工作,加强干部日常管理;负责区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区纪委监察局派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组织建设以及有关综合协调工作,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街道(镇)纪(工)委领导班子建设,承办街道(镇)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等干部人事工作,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对全区纪检系统干部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区纪检系统干部因公因私离攀、因公因私出国(境)备案等工作;牵头组织办理区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区委组织部意见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娱乐、生活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受理对委局机关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受理对区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区纪委监察局派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及干部违纪违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受理对区级部门纪检组(纪委)和街道(镇)纪(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督办有关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纪委宣传部
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综合分析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汇总、整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成果和信息资料,组织开展对纪检监察工作历史及规律的研究;组织协调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调研工作和相关重大课题研究;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协调廉政文化建设及纪检监察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委局机关的新闻事务,承担委局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传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办公室
负责处理委局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区纪委全委会、常委会议、书记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与区纪委委员的联系;汇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委局有关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以委局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督促检查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区委、区政府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区纪委全委会工作部署和区纪委常委会议、书记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及委局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组织协调特约纪检员和特邀监察员工作,承担委局绩效考核工作;起草区纪委工作报告、委局主要领导同志文稿,审核委局重要文稿;组织协调委局机关机要文件的办理和运行管理,保管使用区纪委、区监察局及区纪委办公室印章,负责统筹监督派驻、派出机构印章使用,负责委局机关保密工作,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密码管理工作;负责委局机关外事、对外联络接洽、秘书和值班工作;负责委局机关档案管理,编辑整理有关档案材料;协调委局机关内部事务,指导全区纪检系统的文秘工作;负责委局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安全保卫、医疗、卫生防疫、精神文明等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配合审计主管部门对委局机关财务进行审计,对机关本级专项经费进行日常审计;负责委局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
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综合协调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查处;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综合协调应由委局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指导、督办单位和部门对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实施行政效能监察,对被监察对象的履职情况、机关效能等进行监督检查;履行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监督检查承担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任务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协调查处在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负责全区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和检查指导;组织协调全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服务指导驻区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承担巡视工作的协调服务、日常联络、信息沟通、配合督办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交办的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信访室
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提供信访举报信息,报告重要举报情况;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检举、控告进行核实;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全区基层纪检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负责对区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协助办理区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区委组织部意见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报告市纪委监察局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统一受理全区纪检系统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负责查办案件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跨行业、跨部门协作办案机制,归口管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负责对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委局办案场所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做好办案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督促查办市纪委监察局、区委区政府及委局领导批办、交办案件及办理相关事项;负责对查办案件及相关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全区纪检系统查办案件工作绩效考核等案件综合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纪检监察室
监督检查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各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对涉及的区管干部实施责任追究;督促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承办区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和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承办应由委局机关参与调查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监督、指导全区纪检系统案件查处工作;做好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监督指导各单位部门上报问题线索处置;协助、配合区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区委组织部意见等工作,组织协调区管干部的诫勉谈话工作;综合协调、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协助考察了解全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负责本单位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案件审理室
审理委局直接检查处理和下一级党组织、区级部门报批或备案的案件,承办有关案件向市委、市纪委的报批或备案工作;承办党员、监察对象对委局作出的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对党组织、政府(部门)作出的复议复查(复审复查)决定不服的申诉案件,及其他需要由委局办理的申诉案件,处理、督办委局收到的申诉信件;承担监察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监察局给予的行政处分的解除工作;负责协调委局机关工作制度的起草工作,并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审核;负责有关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和解释工作,对纪检监察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和评估;负责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工作,负责对有关部门起草的法规制度草案提出意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区监察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攀东委〔2017〕29 号)精神,东区设立了攀枝花市东区监察委员会,与中共攀枝花市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为满足区纪委监委办公办案需要,保证办案安全,按照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及东区实施方案,东区需对办公楼进行装修改造和办案办公设备采购。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参照相关财务制度、区财政要求和有关规定执行。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完成区纪委监委办公办案区域装修改造、纪检监察信息专网搬迁改造及视频会议室搬迁升级、留置室、谈话室设备采购。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根据东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用于视频会议室和纪检专网机房搬迁装修、专业办案设备采购、办公办案场所装修及新增项目验收付款等。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数量指标:涉及纪委办公楼及办案场所装修改造,包括办公区、办案区、陪护区装修改造及办案区周边新增设施。2018年此项目已完成,完成验收后,支付相关款项。
质量指标:确保视频会议室、纪检专网机房、留置室及办公办案场所设备能正常使用
时效指标:按2021年度全年工作安排推进。
成本指标:预计后期费用136000元。。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根据装修改造、采购进度、合同内容以及区指标安排情况等各方面进行成本测算,与实际相符、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内容,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做好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2020年底,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由办公室、信息中心申报开展监察委改革相关工作经费项目预算。业务科室综合2020年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申报2021年该项目资金13.60万元,报区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送区财政局。财政局批复该项目资金13.60万,纳入总预算安排。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在说明该项目全区资金计划的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部门分别说明各类资金计划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该项目资金全年总预算金额为13.60万元,全部为区财政资金,纳入2021年预算安排。根据工作推进进度情况使用经费。
2.资金到位。
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区资金到位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部门统计各类资金到位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及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并重点围绕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等进行评价,对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的情况作出分析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申报资金20.59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0.59万元。
3.资金使用。
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区资金支出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部门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并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重点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底,该项目资金实际支出20.59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该项目经费使用、报销范围及标准均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及内部管理制度执行。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监察委改革工作,结合东区实际,制定了改革方案,2020年申请了专项经费,并于当年完成了视频会议室和纪检专网机房搬迁装修验收、办公办案场所装修验收及专业办案设备采购工作。目前需根据合同要求,完成验收和付款等程序。
(二)项目管理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经费使用、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区财政局要求执行。严格人员管理,内部管理制度完善。
(三)项目监管情况。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 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区级财政及审计的监督管理。按照工作进度及需要,经研究审批后,按照财政相关程序进行报销。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数量指标:视频会议室和纪检专网机房尾款支付;办公办案场所装修改造验收,款项支付;专业办案设备尾款支付。
质量指标:确保视频会议室、纪检专网机房、留置室及办公办案场所设备能正常使用
时效指标:按2021年度全年工作安排推进。
成本指标:视频会议室和纪检专网机房搬迁装修费、办案场所专业办案设备采购费、办公办案场所装修及新增项目费20.59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社会效益:运用新设备,提倡文明办案、科学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安全。
满意度指标:工作效果满意度达到满意。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区纪委监委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满足办公办案要求,完善办案设备。支付视频会议室和纪检专网机房搬迁装修、专业办案设备采购、办公办案场所装修及新增项目等费用。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由于财力受限,尚有质保金9万元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到位。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1、高度重视目标绩效的重要性,加强绩效考核力度;
2、强化目标绩效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3、加快推进资金执行支付进度;
4、确保资金的绩效性,经费开支按用途使用合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有成效,保证项目工作正常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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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自评 监察委改革相关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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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东区纪委 11510301008324050A |
实施单位 |
东区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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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13.6 |
执行数: |
2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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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财政拨款 |
13.6 |
其中: 财政拨款 |
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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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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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6.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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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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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市纪委提出消防、安全等整改要求,用于支付办公楼及办案区消防、安全设施改造费用等。 |
办公楼及办案区消防、安全设施改造已经完成,大部分款项已经支付完成,目前,尚有9万元质保金未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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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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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办公楼及办案区消防、安全设施改造 |
涉及纪委办公楼及办案场所装修改造,包括办公区、办案区、陪护区装修改造及办案区周边新增设施。2018年此项目已完成,完成验收后,支付相关款项。 |
该项目已经完成验收并支付大部分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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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确保办公楼及办案区办公办案安全。 |
组织使用人员进行验收,保障质量。 |
验收合格,能够保障办公和办案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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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2021年全年 |
2021年全年 |
2021年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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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办公楼及办案区消防、安全设施改造 |
预计后期待费用136000元。 |
2021年度支付20.5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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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
经济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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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确保办案安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
运用新设备,提倡文明办案、科学办案,确保办案安全。 |
新设施和新设备运行正常,能够保障办公和办案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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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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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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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工作效果满意度 |
工作效果满意度达到满意 |
工作效果满意度达到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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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部业务系统、信息化设备、网络、监控设备运行及维护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做好东区干部廉洁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案件档案数字化系统的运维保障。完成档案“双套制”的运行、使用及维护;做好纪检信息综合平台、纪检专网、保障视频会议室网络设备、留置室设备的管理和运维保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市纪委监委工作考核要求及科室职责设定。完成东区干部廉洁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案件档案数字化系统的录入、做好运维保障及后期升级;完成档案“双套制”的运行、使用及维护;完成纪检专网及内部业务系统设备采购,做好纪检信息综合平台、纪检专网、保障视频会议室网络设备、留置室设备及信访举报平台的管理和运维保障。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参照相关财务制度、区财政要求和有关规定执行。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充分保障纪检专网、信访举报平台、视频会议室及谈话室网络及设备。做好案件系统录入、完成档案“双套制”的运行、使用及维护,合理开支,厉行节约,注重实效。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开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接受相关监督检查。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完成东区干部廉洁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案件档案数字化系统的录入、做好运维保障及后期升级;完成档案“双套制”的运行、使用及维护;完成纪检专网及内部业务系统设备采购,做好纪检信息综合平台、纪检专网、保障视频会议室网络设备、留置室设备及信访举报平台的管理和运维保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数量指标:1、将2020年之前案件档案录入了案件管理系统。2、使用新的档案系统,将新的文书档案录入了系统。3、做好了视频会议室管理维护。4、给各相关科室配备了纪检专网要求的专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打码机等设备。5、完成了纪检信息综合平台、纪检专网进行管理、升级。6、做好了留置室设备及信访举报平台管理维护。
质量指标:1、完成了档案数字化录入、规范管理。2、做好日常运维,视频会议室、纪检信息综合平台、纪检专网、留置室设备运行正常。
时效指标:按2021年度全年工作安排推进。
成本指标:东区干部廉洁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案件档案数字化系统、档案“双套制”管理系统录入、运行维护和升级费用;视频会议室、纪检信息综合平台、纪检专网、留置室设备运行维护费用;纪检专网及内部业务系统等设备维护和购置费用共计26万元。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根据市纪委考核要求及内部业务开展情况,做好案件资料电子化完成纪检专网及内部业务系统设备采购,做好纪检信息综合平台、纪检专网、保障视频会议室网络设备、留置室设备及信访举报平台的管理和运维保障。与实际相符、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内容,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做好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2020年底,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由相关业务科室申报开展内部业务系统、信息化设备、网络、监控设备运行及维护项目预算。业务科室综合2020年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申报2021年该项目资金26万元,报区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送区财政局。财政局批复该项目资金26万。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在说明该项目全区资金计划的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部门分别说明各类资金计划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该项目资金全年总预算金额为26万元,全部为区财政资金,纳入2021年总预算安排。根据工作推进进度情况使用经费。
2.资金到位。
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区资金到位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部门统计各类资金到位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及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并重点围绕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等进行评价,对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的情况作出分析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申报资金25.20万元,区财政共下达指标25.20万元。
3.资金使用。
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区资金支出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部门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并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重点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底,该项目资金实际支出25.2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东区干部廉洁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案件档案数字化系统、档案“双套制”管理系统录入、运行维护和升级费用;视频会议室、纪检信息综合平台、纪检专网、留置室设备运行维护费用;纪检专网及内部业务系统等设备采购费用等。资金支付范围、标准、依据等都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标准执行,符合规定、与预算相符。因资金到位有所滞后,支付进度有所延缓。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该项目经费使用、报销范围及标准均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及内部管理制度执行,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纪检专网是纪委系统的涉密网络,视频会议系统是上级纪委开展网络培训、传达重要会议精神的主要渠道,谈话室办案系统是纪委监委办案的重要保障。所以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自身加强维护的同时,与具有保密资质的运维公司签订了运维保障协议,确保网络安全及设备正常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经费使用、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区财政局要求执行。严格人员管理,政府采购程序完备,内部管理制度完善。
(三)项目监管情况。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 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区级财政及审计的监督管理。按照工作进度及需要,经研究审批后,按照财政相关程序进行报销。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数量指标:1、将2020年之前案件档案录入了案件管理系统。2、使用新的档案系统,将新的文书档案录入了系统。3、做好了视频会议室管理维护。4、受到新冠疫情影响,东区财政资金紧张,购买涉密电脑和打印机推迟到以后年度进行。5、完成了纪检信息综合平台、纪检专网进行管理、升级。6、做好了留置室设备及信访举报平台管理维护。
质量指标:1、完成了档案数字化录入、规范管理。2、做好日常运维,视频会议室、纪检信息综合平台、纪检专网、留置室设备运行正常。
时效指标:按2021年度全年工作安排推进。
成本指标:东区干部廉洁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案件档案数字化系统、档案“双套制”管理系统录入、运行维护和升级费用;视频会议室、纪检信息综合平台、纪检专网、留置室设备运行维护费用;纪检专网及内部业务系统等设备维护费用共计25.20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社会效益:1、完善档案系统,保障了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提高了视频会议室、纪检信息综合平台、纪检专网运维水平,保障健全留置室功能,确保纪检专网和办案安全,有效的防止了失泄密事件发生。
满意度指标:工作效果满意度达到满意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主要用于东区干部廉洁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案件档案数字化系统、档案“双套制”管理系统录入、运行维护和升级费用;视频会议室、纪检信息综合平台、纪检专网、留置室设备运行维护;纪检专网及内部业务系统等设备采购、办公楼运行维护等。项目推进、项目经费管理均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定要求执行,实现了社会效益,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由于每年上级纪委在不断完善纪检专网系统,开发新的子系统,办案要求越来越严格,谈话室设备也在不断更新,所以运行维护费用不能预算精确。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1、高度重视目标绩效的重要性,加强绩效考核力度;
2、强化目标绩效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3、加快推进资金执行支付进度;
4、确保资金的绩效性,经费开支按用途使用合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有成效,保证项目工作正常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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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自评 内部业务系统、信息化设备、网络、监控设备运行及维护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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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东区纪委 11510301008324050A |
实施单位 |
东区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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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26 |
执行数: |
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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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财政拨款 |
26 |
其中: 财政拨款 |
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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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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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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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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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档案数字化系统运行维护经费等;2.视频会议室网络设备运行维护费等;3.纪检专网及内部业务系统设备采购费用、纪检信息综合平台、纪检专网管理和运行维护经费等;4.留置室设备运行维护费等;5.涉密党政内网运行维护费;6.信访举报平台运行维护费等。7、区委巡察机构增配台式电脑4台,照相机1台、举报电话1部等。 |
2021年度完成了案件档案数字化系统、视频会议室网络、纪检专网及内部业务系统设备、纪检信息综合平台、留置室设备、涉密党政内网系统、信访举报平台系统等的运行和维护,保障了东区纪委工作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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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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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完成东区干部廉洁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案件档案数字化系统录入 指标2:视频会议室网络设备运行维护费 指标3:纪检专网及内部业务系统设备采购费用 指标4:纪检信息综合平台、纪检专网管理和运行维护经费 指标5:留置室设备运行维护费 指标6:信访举报平台建设运行维护费 指标7:区委巡察机构补充采购相关办公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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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确保视频会议室、纪检信息综合平台、纪检专网、留置室设备及信访举报平台运行正常 |
加强日常巡查、与具有相关资质和技术能力的公司签订外包维护协议,保障运维水平,确保各个系统运行正常。 |
2021年度视频会议室、纪检信息综合平台、纪检专网、留置室设备及信访举报平台运行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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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2021年全年 |
2021年全年 |
2021年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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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1:案件档案数字化系统运行维护经费等 指标2:纪检专网及内部业务系统设备采购费用;视频会议室、留置室、纪检信息综合平台、涉密党政内网、信访举报平台运行维护费等210000元 指标3:区委巡察机构增配台式电脑4台,照相机1台、举报电话1部等 |
落实案件档案数字化系统费用20000元 已经支付纪检专网及内部业务系统设备采购费用;视频会议室、留置室、纪检信息综合平台、涉密党政内网、信访举报平台运行维护费等 预计经费30000元 |
已经支付案件档案数字化系统费用20000元 已经支付纪检专网及内部业务系统设备采购费用;视频会议室、留置室、纪检信息综合平台、涉密党政内网、信访举报平台运行维护费等 购买了举报电话1部,并且支付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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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
经济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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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提高视频会议室、纪检信息综合平台、纪检专网运维水平,保障健全留置室功能,确保纪检专网和办案安全,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
确保视频会议室、纪检信息综合平台、纪检专网、留置室设备满足工作需求,同时有效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
确保了视频会议室、纪检信息综合平台、纪检专网、留置室设备满足工作需求,同时有效杜绝了失泄密事件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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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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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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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工作效果满意度 |
工作效果满意度达到满意 |
工作效果满意度达到了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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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区委巡察工作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区委巡察办是区委工作部门,承担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统筹、协调、指导巡察工作,向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承担传达贯彻上级相关决策部署、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的职责:
(一)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巡视办、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察办及区委、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
(二)向市委巡察办和区委、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和工作总结;
(三)组织筹备领导小组会议,起草会议文件,准备会议材料;
(四)起草领导小组呈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的有关请示、报告;
(五)对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六)办理区委、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承担统筹推进区委巡察工作的职责:
(一)统筹推进区委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察;
(二)研究提出区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年度巡察计划;
(三)统筹推进每一轮区委巡察工作;
(四)需要统筹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承担组织协调巡察工作的职责:
(一)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选配区委巡察组干部;
(二)协调配合区委巡察组做好巡察准备、进驻、了解、报告、反馈、移交等工作;
(三)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信访、财政、审计等单位和部门相互协作,推进区委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制定与区纪委监委机关工作协作机制。
(四)需要协调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承担指导区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的职责:
(一)组织召开区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和培训会议;
(二)对区委巡察组工作进行调研指导,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三)了解掌握区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和遵守工作纪律等情况;
(四)审核区委巡察组报送领导小组和区委书记专题会的巡察情况报告、问题线索报告及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意见等材料;
(五)对区委巡察组移交、归档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六)加强区委巡察组之间的情况交流;
(七)需要指导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会同区委巡察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统筹建立巡察整改台账和问题线索台账。
第九条 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做法,创新方式方法,建立和完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
第十条 推进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管理巡察工作专项经费和巡察机构固定资产。加强与相关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为区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第十一条 加强巡察工作宣传,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应对涉巡舆情。
第十二条 加强巡察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巡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市纪委监委工作考核要求及巡察工作要求设定。
完成常规巡察工作,深入推进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整改等。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参照相关财务制度、区财政要求和有关规定执行。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充分保障区委巡察工作开展,合理开支,厉行节约,注重实效。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弥补日常经费开支不足和其他行政、事业性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开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接受相关监督检查。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1. 完成常规巡察工作;2.深入推进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整改;3.配合十一届省委对东区的巡视工作;4、按照市委巡察办安排,开展县区交叉巡察;5. 按要求参加上级巡察机构、区委组织的各类培训。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数量指标:按要求开展了常规巡察、巡视整改、交叉巡察、配合巡视等相关工作。
质量指标:严格省、市、区委工作安排,开展区委巡察工作。
时效指标:按2021年度全年工作安排推进。
成本指标:专项巡察、巡察培训、会议及办公耗材等费用50000元。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根据常规巡察工作安排、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整改等各方面成本测算,综合十一届省委对东区的巡视工作、县区交叉巡察等情况制定的绩效目标。与实际相符、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内容,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做好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2020年底,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由区委巡察办申报开展区委巡察工作项目预算。区委巡察办综合2020年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申报2021年该项目资金5万元,报区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送区财政局。财政局批复该项目资金5万。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在说明该项目全区资金计划的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部门分别说明各类资金计划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该项目资金全年总预算金额为5万元,全部为区财政资金,纳入2021年预算安排。根据工作推进进度情况使用经费。
2.资金到位。
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区资金到位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部门统计各类资金到位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及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并重点围绕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等进行评价,对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的情况作出分析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区委巡察办共使用项目经费万元,区财政下达指标3.47万元。
3.资金使用。
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区资金支出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部门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并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重点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底,该项目资金实际支出3.47万元,主要用专项巡察、巡察培训、会议及办公耗材等费用。资金支付范围、标准、依据等都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标准执行,符合规定、与预算相符。因资金到位有所滞后,支付进度有所延缓。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该项目经费使用、报销范围及标准均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及内部管理制度执行,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区委巡察办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每年制定巡察计划,开展常规巡察;深入推进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整改;做好配合十一届省委对东区的巡视工作的准备;按照市委巡察办安排,开展县区交叉巡察。
(二)项目管理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经费使用、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区财政局要求执行。严格人员管理,政府采购程序完备,内部管理制度完善。
(三)项目监管情况。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 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区级财政及审计的监督管理。按照工作进度及需要,经研究审批后,按照财政相关程序进行报销。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数量指标:按要求开展了常规巡察、巡视整改、交叉巡察、配合巡视等相关工作。
质量指标:严格省、市、区委工作安排,开展区委巡察工作。
时效指标:按2021年度全年工作安排推进。
成本指标:专项巡察、巡察培训、会议及办公耗材等费用3.47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社会效益:强化了巡察监督,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和发展良好政治生态。
满意度指标:机关企事业单位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区委巡察办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巡视整改、巡察人员专业培训等。项目推进、项目经费管理均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定要求执行,促进了2021年东区巡察的顺利开展,实现了社会效益,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无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1、高度重视目标绩效的重要性,加强绩效考核力度;
2、强化目标绩效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3、加快推进资金执行支付进度;
4、确保资金的绩效性,经费开支按用途使用合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有成效,保证项目工作正常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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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自评 区委巡察工作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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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东区纪委 11510301008324050A |
实施单位 |
东区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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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5 |
执行数: |
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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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财政拨款 |
5 |
其中: 财政拨款 |
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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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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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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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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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巡察工作部署,坚持“三个聚焦”政治巡察要求,充分发挥巡察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高质量推进2021年我区巡察工作,为推进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融入全市“两城”建设、争创县域经济发展强县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
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巡察工作部署,坚持“三个聚焦”整治巡察要求,充分发挥了巡察工作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高质量完成了2021年东区巡察工作。完成推进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整改;做好了配合十一届省委对东区的巡视工作;完成了巡察工作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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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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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常规巡察工作 指标2:巡察“回头看”工作 指标3:巡视整改工作 指标4:巡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 |
完成十届区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启动十一届区委常规巡察。 完成十届区委巡察“回头看”任务 持续推进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按要求参加上级、区里的各类培训,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巡察业务培训。 |
完成常规巡察工作 完成了十届区委巡察“回头看”任务 按规定参加各项培训,巡察干部能力得到提升 完成了上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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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高质量推进2021年巡察工作 |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高质量完成十届区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强化巡察工作制度机制建设,狠抓巡察成果运用,同步启动十一届区委常规巡察,推动我区巡察工作质量跃上新台阶。 |
加大了政治巡察,高质量完成十届区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强化巡察工作制度机制建设,狠抓巡察成果运用,同步启动十一届区委常规巡察,推动我区巡察工作质量跃上新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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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2021年全年 |
2021年全年 |
2021年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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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1:常规巡察工作、巡察“回头看”工作、巡视整改工作、巡察专项检查工作 指标2:开展交叉巡察工作 |
开展区委常规巡察、巡察“回头看”、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迎接上级对东区巡察工作的各类检查费用共计30000元 开展交叉巡察交通、食宿等费用20000元。 |
开展区委常规巡察、巡察“回头看”、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迎接上级对东区巡察工作的各类检查费用共计21000元 开展交叉巡察交通、食宿等费用136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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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
经济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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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强化巡察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
打通巡察“最后一公里”,巡察利剑作用显著发挥,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 |
打通巡察“最后一公里”,巡察利剑作用显著发挥,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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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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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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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人民群众满意度 |
人民群众认可巡察工作 |
人民群众认可巡察工作满意度达到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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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执纪监督及执纪审查办案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监督检查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各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对涉及的区管干部实施责任追究;督促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承办区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和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承办应由委机关参与调查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监督、指导全区纪检系统案件查处工作;做好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监督指导各单位部门上报问题线索处置;协助、配合区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区委组织部意见等工作,组织协调区管干部的诫勉谈话工作;综合协调、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协助考察了解全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省、市纪委监委要求及工作安排,办理违纪、违法案件。在市纪委留置中心办理留置案件需支付留置室、监控室使用费、办案陪护人员食宿费及补助等。到其他市州办理省纪委指定案件会产生相应的留置室、监控室使用费、办案陪护人员食宿费及补助等。在办理部分涉刑案件中,可能会产生司法鉴定费用支出。因办案工作需要,除留置案件以外的其他案件赴外地调查取证产生费用等。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参照省、市纪委办案经费报销标准及《攀枝花市纪检监察大案要案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攀财行政【2019】8号)有关规定执行。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充分保障办案需求,保障案件查处工作顺利进行。主要用于区纪委监委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上级纪委监委指定办理案件以及上级纪委监委抽调专人参与的案件调查审查的案件支出。在保证办案工作经费的合理需要前提下,厉行节约,注重实效。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弥补日常经费开支不足和其他行政、事业性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开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接受相关监督检查。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办理违纪、违法案件,抽调参与上级纪委监委办理案件,遏制违纪、职务违法行为,打击职务犯罪、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数量指标:
1、办理执纪监督案件22件。
2、采取留置措施案件7件。
3、抽调参与上级纪委监委办理案件3件。
质量指标:确保办案质量和标准,不出现冤假错案,不出现违规违纪办案。
时效指标: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及案件进度推进。
成本指标:用于办案场地使用费、住宿费、差旅费、交通费、办案人员及陪护人员相关费用等,共计130万。
经济效益指标:追回涉案款物、上缴国库、挽回经济损失。
社会效益指标:有效惩治贪腐、遏制违纪、职务违法行为、打击职务犯罪、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有效惩治贪腐、提升群众满意度。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根据办理留置案件成本测算,充分考虑上级纪委指派及抽调办理案件情况,综合开展日常监督等情况制定的绩效目标。与实际相符、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内容,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做好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2020年底,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由相关业务科室申报2021年执纪监督及执纪审查办案经费项目预算。业务科室综合2020年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申报2021年该项目资金130万元,报区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送区财政局。财政局批复该项目资金200万。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该项目资金全年总预算金额为200万元,全部为区财政资金,纳入2021年预算安排。
2.资金到位。
截止2021年12月,区财政共下达指标264.48万元。
3.资金使用。
截止2021年12月底,该项目资金实际支出264.4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执纪监督案件调查取证差旅费、办理留置案件的留置室使用费、办案及陪护人员补助、食宿费,财务审计费,办案用品及杂品费等。资金支付范围、标准、依据等都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及上级纪委标准执行,符合规定、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经费使用均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及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报销范围及标准均参照上级纪委标准执行。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工作,每一个案件都成立了专门的审查调查工作组;涉及留置案件,还成立了专门的陪护人员工作组。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区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常委、科室负责人担任审查调查工作组负责人。根据案件办理需要,抽调委机关相关科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公安、审计等相关部门人员参与办案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开展案件查办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每一个案件实行组长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组长负责协调案件查办,人员和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开展案件查办工作,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按照案件进度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审批后,按照财政相关程序进行报销。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全年共办理执纪监督案件67件,其中,采取留置措施案件9件。抽调参与上级纪委监委办理案件4件,达到预期目标。
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全年未出现冤假错案、无违纪违规办案,达到预期目标。
时效指标完成情况: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及案件办理要求进度进行。
成本指标完成情况:预算申报指标130万,实际申报使用金额20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底,实际拨付金额264.48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2021年共收缴违纪款1599.26万元,上缴国库,达到预期目标。
社会效益指标:加大了案件办理力度,特别是采取留置措施案件增多,形成了强大的威慑作用,达到了预期目的。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有效的惩治了贪腐行为,但是由于群众民生诉求未得到有效解决,导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列全市第四位。后期将重点关注民生问题,重点查办群众关注高、反应集中的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区纪委监委办理执纪监督案件,每年的案件数量、案件办理时间、每个案件的复杂程度及所需费用具有不确定性,所以在成本预算上无法精确。项目推进、项目经费管理均严格按照上级纪委办案要求及区财政局管理规定执行,无论在办案数量上、质量上、时效上、成本上都取得了好的成效,实现了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第一,由于案件数量及采取留置措施案件数量不确定,成本指标里面的经费使用分配无法做到精确。
第二、由于群众民生诉求未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导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排名较低,群众满意度不够。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1、高度重视目标绩效的重要性,加强绩效考核力度;
2、强化目标绩效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3、加快推进资金执行支付进度;
4、确保资金的绩效性,经费开支按用途使用合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有成效,保证项目工作正常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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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自评 执纪监督及执纪审查办案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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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东区纪委 11510301008324050A |
实施单位 |
东区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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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200 |
执行数: |
26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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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财政拨款 |
200 |
其中: 财政拨款 |
26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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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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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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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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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违纪、违法案件,抽调参与上级纪委监委办理案件,遏制违纪、职务违法行为,打击职务犯罪、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
2021年度办理了多起违纪违法案件,抽调人员参与上级纪委监委办理案件,遏制了违纪、职务违法行为,打击了职务犯罪,形成风清气正的正在生态,及时追缴违纪款上缴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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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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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办理执纪监督案件指标2:执纪监督案件并采取留置措施 指标3:抽调参与上级纪委监委办理案件 |
执纪监督案件22件 采取留置措施案件7件 抽调参与上级纪委监委办理案件3件 |
执纪监督案件67件 采取留置措施案件9件 抽调参与上级纪委监委办理案件4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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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确保办案质量和标准 |
无冤假错案、无违纪、违规办案 |
无冤假错案、无违纪、违规办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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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2021年全年 |
2021年全年 |
2021年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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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1:办案场地使用费、办案住宿费、差旅费、餐饮费、办案人员补助、陪护人员相关费用等 指标2:涉刑案件司法鉴定费用 |
指标1预计:1200000元 指标2预计:100000元 |
指标1完成256.28万元 指标2完成8.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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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
经济效益 指标 |
追回违纪违法款物,挽回国家损失。 |
追回涉案违纪违法款物,上缴财政,挽回经济损失。 |
追回违纪款上缴财政1599.2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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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遏制违纪、职务违法行为,打击职务犯罪、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
有效惩治贪腐、遏制违纪、职务违法行为。 |
有效惩治贪腐、遏制违纪、职务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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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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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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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有效惩治贪腐,提升群众满意度。 |
有效惩治贪腐,群众满意度达到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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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