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10-28 来源: 东区区委政法委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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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10 月26 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5.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5
第四部分 附件......................................................19
附件1……………………………………………………………………………19
附件2……………………………………………………………………………28
第五部分 附表......................................................5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3
二、收入决算表…………………………………………………………………53
三、支出决算表…………………………………………………………………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3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5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53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3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3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3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3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3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策,同意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区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督促、指导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履行职责时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协调、指导有重大影响的安监和政策性强或有重大争议的疑难案件。
3.指导、协调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了解掌握全区维护稳定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对策及建议措施;督促落实区委、区政府对维护稳定工作的重大部署;检查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指导、协调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分析研究全区社会治安形势和对策,制定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监督、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
5.开展政法战线调查研究工作,探索政法工作及政法管理体制改革的新途径。
6.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和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指导政法干警培训工作和政法部门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检查全区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
7.协助区委处理全区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维护稳定工作:①深化斗争,坚决维护辖区政治安全。②源头防范,加强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③集中攻坚,全力化解存量控减增量。④聚焦热点,加大对特殊利益群体管控。⑤分级部署,强化维稳应急处突响应。2、加强市域社会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①抓实抓细网格化服务管理人防网。②深入推进“雪亮工程”技防网建设。③加大多元化解联调。④强化重精患者联控。⑤加强禁毒防艾联管。⑥促进社会治安联防。⑦推进平安宣传联抓。⑧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常态排查,着力抓好相关(涉密)工作。
东区区委政法委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2021年度收、支总计905.71万元、1033.4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4.81万元、423.5万元,增长37%、69.4%。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区级智慧联动中心建设经费。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905.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5.6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 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 元,占 0%;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其他收入0.09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 01 表)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03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2.41万元,占31.2%;项目支出711万元,占68.8%;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对附属单位补 助支出 0 万元,占 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 04 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05.62万元、1033.3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4.88万元、423.57万元,增长37%、69.4%。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区级智慧联动中心建设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3.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3.57万元,增长69.4%。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区级智慧联动中心建设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3.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5.79万元,占69.3%;公共安全支出251.08万元,占2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1万元,占2.2%;卫生健康支出18.56万元,占1.8%;住房保障支出25.08万元,占2.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33.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46.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459.9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08.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5.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51.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9.9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 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2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5.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2.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2.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6.01万元、津贴补贴132.17万元、奖金1.37万元、伙食补助费 0 万元、绩效工资25.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9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4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9万元、住房公积金25.08万元、医疗费 0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93万元、离休费 0 万元、退休费 0 万元、退职(役)费 0 万元、 抚恤金 0万元、生活补助1.3万元、救济费1.6万元、医疗费补助 0 万元、助学金 0 万元、奖励金0.93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 万元、代缴社会保险 0 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 补助支出 0 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19.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7万元、印刷费 0 万元、咨询费 0 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63万元、邮电费3.14万元、取暖费 0 万 元、物业管理费 0 万元、差旅费0.0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用 0 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1.02万元、培训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1.06万元、专用材 料费 0 万元、劳务费1.51万元、委托业务费 0万元、工会经费2.61万元、福利费1.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其他交通费6.39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 0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8万元、国内债务付息 0 万元、国外债务 付息 0 万元、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0 万元、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0 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 0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 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 0 万元、大型修缮 0 万元、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 万元、物资储备 0 万元、土地补偿 0 万元、安置补助 0 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 万元、拆 迁补偿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 万 元、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 万元、无形资产购置 0 万元、其他资 本性支出 0 万元、资本金注入 0 万元、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0 万元、费用补贴 0 万元、利息补贴 0 万元、其他对企业补助 0 万元、赠与 0 万元、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 万元、对民间非营利 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完成预算6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更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的规格、费用,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1万元,完成预算6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69万元,增长111.3%。主要原因是执行全国政法系统教育整顿专题工作。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89人次,共计支出1.3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省统计局调研;2、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实地评估;3、省政法委莅临指导检查教育整顿专项工作以及参观兰尖故事;4、涉恒大问题处置交流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东区区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8万元,比2020年减少188.41万元,下降90.7%。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将公共安全支出列入项目核算,而是作为基本支出进行核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东区区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区区委政法委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省网格化平台网络租赁、账号使用及维护费;政法信息网络平台设备租赁维护费;网格员考核经费;政法专项工作经费;市域及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专项经费;长安网站建设维护工作经费;治保巡逻队伍经费;区级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经费;智慧联动中心夜间值班补助经费;见义勇为基金;智慧联动中心建设和工作经费等1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东区总工会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3.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指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攀枝花市东区2021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策,同意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区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督促、指导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履行职责时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协调、指导有重大影响的安监和政策性强或有重大争议的疑难案件。
3.指导、协调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了解掌握全区维护稳定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对策及建议措施;督促落实区委、区政府对维护稳定工作的重大部署;检查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指导、协调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分析研究全区社会治安形势和对策,制定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监督、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
5.开展政法战线调查研究工作,探索政法工作及政法管理体制改革的新途径。
6.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和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指导政法干警培训工作和政法部门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检查全区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
7.协助区委处理全区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
东区政法委有行政编制7个,事业编制9个。现我委有在编人员计15人,其中:公务员7人,事业人员8人。
(三)资产情况
2021年东区区委政法委资产总额为205.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2.0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99.40万元。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分类表述)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东区区委政法委2021年基本支出安排266.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0.1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6.30万元;年终决算支出322.40万元,人员经费302.9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9.47万元。
2、部门预算项目安排及支出情况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896万元,年终决算数711万元。
(二)追加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2021年无预算追加安排。
(三)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东区区委政法委2021年专项资金结余47.57万元,年末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四)其他资金收支及结转结余使用情况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绩效目标及指标值逐项分析。
(一)区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东区区委政法委认真落实科学监管理念,按照预算批复规范和从严控制预算执行,不随意调整和变更。严格财务资金审批程序,原则上无预算不追加,无预算不采购。严格管理,合理安排,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
数量指标:在四川省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名次有所提升,辖区居民安全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质量指标:圆满完成各重大敏感时段、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安保维稳任务目标,确保“六个不发生”,赴蓉进京“零非访”,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时效指标:完成指标时间截止2021年底。
成本指标:1.坚持底线思维,确保东区社会大局稳定。2.突出重点亮点,持续深化平安东区建设。3.全面纵深碰硬,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4.加强法治引领,不断推动法治东区建设。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经济效益:无。
社会效益:维护辖区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为东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生态效益:无。
可持续影响:无。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区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委项目经费从年初计划实施,并于2021年底前完成年度绩效目标。该项目属于经常性项目,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我委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安全性、合规性和绩效性开展工作,切实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使各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到项目。 无任何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现象。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
数量指标:2021年,共计调解矛盾纠纷2671件,调解成功2665件,调解成功率99.8%。
质量指标:完成目标任务。
时效指标:2021年1月—12月。
成本指标:2021年,“以奖代补”发放185人 ,共42.7万元;送医救治救助患者共43人,涉及经费13余万元;开展培训13场次,培训人数400余人。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经济效益:无。
社会效益:保障全区人民安居乐业,助力东区社会和谐稳定,扭住源头预防化解,突出矛盾攻坚破难,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保障全区人民安居乐业,助力东区社会和谐稳定。
生态效益:无。
可持续影响:无。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辖区居民满意,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
(二)上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无。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四)自评结论
东区区委政法委认真落实科学监管理念,严格按照预算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确保了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在具体工作中,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各行财务制度规定,按照依法理财、科学理财、阳光理财的要求,提升理财能力,切实抓好经费保障、社会治理平安建设和财会管理等工作。实行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及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措施,业务经办、审核及审批职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出纳不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平安建设,扎实推进平安东区、法治东区、过硬队伍、智能化建设,不断提升新时代政法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奋力开创东区政法事业新局面。
(1)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建设基础。一是东区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向领航,高度重视“平安东区”建设,成立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平安建设工作的总指挥、总协调、总监督、总考核。二是围绕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农民工维权、安全生产等工作,设立“平安东区”指标体系,每月发布分析报告,客观反映街镇和行业管理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各成员单位抓“平安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积极探索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创建经费的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全区“深化平安创建”工作的经费保障能力。2021年以来,共安排相关工作经费1100余万元,为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强化基层治理,夯实治理基础。一是全面推进“警网融合”,积极打造“智慧平安网格”,形成社区平安“微单元”。2021年,省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记录网格管理员工作开展流动人员管理、四类特殊人群走访等工作19.5万条次。二是持续维护好1280个“雪亮工程”视频监控正常运行,确保在线率始终保持在95%及以上。三是推动平安智慧小区建设,不断深化辖区技防纵深,现已完成71个平安智慧小区建设,覆盖人口8.7万人。四是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调,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成功调处纠纷3211件,成功率99.9%。五是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目标,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全年未发生一起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六是开展“无毒社区”创建工作,推进禁毒社会化工作,东区已建成一个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中心和五个站点。
(3)强化项目管理,夯实化解基础。一是彻底解决羿兴大厦、奥林匹克花园等“问题楼盘”6个项目办证问题,困扰群众11年的鼎盛嘉园于12月31日顺利交房,天娇名都、铂金时代均已复工。二是针对丰源矿业问题,创新“预重整”“十二项清单”等措施,近十年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深入开展“治重化积”专项整治工作,21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全部化解。三是建立《东区政法系统服务“三个圈层”建设的十二条措施》,拟定《东区政法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十大行动方案》,1470余名政法干警奋战在森林草原防灭火、疫情防控第一线,开展工作3.4万条次,服务居民39万余人。
(4)强化重点工作,夯实治理成果。一是完成智慧联动中心建设,整合现有平台资源,建立全方位高效运转的联动协同平台,形成“一个中心促统筹、一个号码管服务、一张网格管治理、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工作体系。二是全力推动扫黑除恶走深走实。印发《攀枝花市东区2021年扫黑除恶工作要点》《攀枝花市东区推进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以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带动十大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持续深入开展,制作《乾坤朗朗除黑恶 利剑高擎保安宁—东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在“攀枝花政法”“东区播报”等栏目播出。三是打造市域治理东区样板。着力“三项融合”优化“四大体系”提升“四大能力”,阳光花城平安建设东区“4&4”模式全面铺开。开展“小区doctor”聘任,将城乡基层治理与市域社会治理“六联”制度落地到社区、小区,现已发出5份聘书,聘任“小区doctor”5名。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所有开支均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项目的开展主要根据上级部门及本单位工作推进的安排,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都已按照计划完成,未逾期,整个专项资金的运行完全按照我委内部管理制度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违法的问题。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清醒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精准度不够。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改进: 严格执行预决算管理制度,全面提高预算编制准确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资金使用及时、有效; 做好资金使用规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尽量减少预算执行调整、结转和结余。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公示情况
严格制定和执行了财务管理核算制度,资金使用规范,相关资料齐全,成本控制有效,无挪用、截留经费的情况发生,保质保量的完成了项目的实施工作,有力促进了辖区食品生产经营有序,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提升部门管理服务效能。按要求及时公开公示绩效评价情况,做到让公众知悉、了解。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省网格化平台网络租赁、账号使用及维护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东区区委政法委员会是该项目的实施主体。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是:根据东区区委政法委员会的基本职能职责,按工作需求编制预算。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按照省、市要求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委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循专款专用,此资金用于维护省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平台数据录入、日常工作开展的保障经费。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省网格化平台网络租赁、账号使用及维护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保障省网格化管理平台网络运行,保障全区网格化电脑终端账号、网格管理员手持终端账号正常使用。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通过自评,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在上年末进行预算工作时申报,年初东区财政局下达批复46.02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属区级预算项目经费。
2.资金到位。
已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
单位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支付,该项目资金财政已在2021年内按规定要求使用完毕。资金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依据等是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资金发放复查由财务人员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核算,在具体支付时,手续是完善的,不存在虚假会计凭证的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根据预算项目批复,下达项目经费,预算单位进行项目实施计划。
2.拨付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呈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批复同意支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是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严格安照项目要求及财经法律法规等要求落实的。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完成情况每年都要向上级财政部门填写相关的绩效分析评价,并上报相关对口管理部门检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网格化服务管理1个系统、30个平台账号和302个终端机正常运行的目标任务。
(2)质量指标: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3)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年1月至12月。
(4)成本指标:省网格化平台网络租赁、平台、账号等运行费用及前端、机房等设备维护等费用。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无。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目标任务。
生态效益指标:无。
可持续影响指标:无。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抽样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投入指标:资金设计落实权重10分,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值,自评得分10分。
2.产出与效益指标:权重80分,得分80分。分别为:产出数量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产出质量设计权重20%,自评得分20分;产出时效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产出成本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社会效益设计权重30%,自评得分30分。
3.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8分。
根据对2021年“省网格化平台网络租赁、账号使用及维护费”项目总结和自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成绩为98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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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东区重点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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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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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网格化平台网络租赁、账号使用及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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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东区财政局 |
实施单位 |
东区区委政法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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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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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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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46.02 |
46.02 |
46.02 |
10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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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46.02 |
46.02 |
46.02 |
—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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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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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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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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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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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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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省网格化管理平台网络运行,保障全区网格化电脑终端账号、网格管理员手持终端账号正常使用。 |
完成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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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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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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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1个系统、30个平台账号和302个终端机。 |
完成目标任务 |
完成目标任务 |
1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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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指标 |
确保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网络、平台、账号等数据智能化正常运行。 |
完成目标任务 |
完成目标任务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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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2021年1月—12月 |
2021年1月—12月 |
全年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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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本指标 |
省网格化平台网络租赁、平台、账号等运行费用及前端、机房等设备维护等费用。 |
46.02 |
46.02 |
10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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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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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效益 指标 |
通过网格化管理,完成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公共服务代办等,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提升辖区群众幸福感。 |
完成目标任务 |
完成目标任务 |
30 |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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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效益 指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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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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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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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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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辖区居民、使用部门及辖区网格员等满意,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 |
抽样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 |
基本达到预期指标 |
1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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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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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政法信息网络平台设备租赁维护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东区区委政法委员会是该项目的实施主体。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是:根据东区区委政法委员会的基本职能职责,按工作需求编制预算。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按照省、市要求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委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循专款专用,此资金用于完成中央、省、市政法部门与县级政法部门的连接,满足全省政法系统信息传输功能的要求。主要费用为政法信息网络平台设备租赁维护费。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政法信息网络平台设备租赁维护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完成中央、省、市政法部门与县级政法部门的连接,满足全省政法系统信息传输功能的要求。建设政法信息专网是政法部门的工作需要,也是深化财政支出改革的客观需要。是全省政法系统共同使用、共享信息资源的综合业务信息通信专用网络。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通过自评,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在上年末进行预算工作时申报,年初东区财政局下达批复11.6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属区级预算项目经费。
2.资金到位。
已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
单位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支付,该项目资金财政已在2021年内按规定要求使用完毕。资金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依据等是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资金发放复查由财务人员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核算,在具体支付时,手续是完善的,不存在虚假会计凭证的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四)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根据预算项目批复,下达项目经费,预算单位进行项目实施计划。
2.拨付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呈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批复同意支付。
(五)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是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严格安照项目要求及财经法律法规等要求落实的。
(六)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完成情况每年都要向上级财政部门填写相关的绩效分析评价,并上报相关对口管理部门检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目标任务。
(2)质量指标: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3)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年1月至12月。
(4)成本指标:网络平台设备租赁费、维护费11.6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完成目标任务。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目标任务。
生态效益指标:完成目标任务。
可持续影响指标:无。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无。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投入指标:资金设计落实权重10分,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值,自评得分10分。
2.产出与效益指标:权重80分,得分80分。分别为:产出数量权重20%,自评得分20分;产出质量设计权重20%,自评得分20分;产出时效设计权重5%,自评得分5分;产出成本设计权重5%,自评得分5分;经济效益指标设计权重20%,自评得分20分;社会效益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生态效益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
3.满意度指标:无。
根据对2021年“政法信息网络平台设备租赁维护费”项目总结和自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成绩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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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东区重点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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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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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政法信息网络平台设备租赁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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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东区财政局 |
实施单位 |
东区区委政法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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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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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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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11.6 |
11.6 |
11.6 |
10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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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1.6 |
11.6 |
11.6 |
—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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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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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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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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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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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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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中央、省、市政法部门与县级政法部门的连接,满足全省政法系统信息传输功能的要求。建设政法信息专网是政法部门的工作需要,也是深化财政支出改革的客观需要。是全省政法系统共同使用、共享信息资源的综合业务信息通信专用网络。 |
完成任务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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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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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每年要召开近15次视频会议,涉及政法、综治、维稳、信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国安、禁毒、防邪等工作,涉及中央、省市三个层面。 |
完成目标任务 |
完成目标任务 |
20 |
20 |
|
||||||
|
质量指标 |
网络通畅、视频清晰,满足高清会议需要。较快传达中央省市精神,较快落实中央省市工作要求。 |
完成目标任务 |
完成目标任务 |
20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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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指标 |
2021年1月—12月 |
2021年1月—12月 |
全年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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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网络平台设备租赁费、维护费11.6万元 |
11.6 |
11.6 |
5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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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市场经济良好秩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政法保障。 |
完成目标任务 |
完成目标任务 |
20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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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效益 指标 |
迅速传达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委相关精神,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
完成目标任务 |
基本实现目标 |
1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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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效益 指标 |
强化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司法保护,推进环境行政执法规范化,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联动执法 |
完成目标任务 |
完成目标任务 |
1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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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
|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无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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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分 |
100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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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长安网站建设维护工作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东区区委政法委员会是该项目的实施主体。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是:根据东区区委政法委员会的基本职能职责,按工作需求编制预算。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按照省、市要求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委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循专款专用,此资金用于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长安网信息费。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长安网站建设维护工作经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东区长安网为中国长安网站集群之一,是东区政法综治网络宣传主阵地,为东区政法综治政务信息的发布平台、政法媒体新闻报道的集纳平台、政法系统新媒体作品的分享平台、政法干警网上文化生活的展示平台和政法系统联系群众的服务平台。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通过自评,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在上年末进行预算工作时申报,年初东区财政局下达批复2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属区级预算项目经费。
2.资金到位。
已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
单位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支付,该项目资金财政已在2021年内按规定要求使用完毕。资金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依据等是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资金发放复查由财务人员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核算,在具体支付时,手续是完善的,不存在虚假会计凭证的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七)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根据预算项目批复,下达项目经费,预算单位进行项目实施计划。
2.拨付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呈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批复同意支付。
(八)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是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严格安照项目要求及财经法律法规等要求落实的。
(九)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完成情况每年都要向上级财政部门填写相关的绩效分析评价,并上报相关对口管理部门检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260篇长安信息。
(2)质量指标: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3)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年1月至12月。
(4)成本指标:支付2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无。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目标任务。
生态效益指标:无。
可持续影响指标:无。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基本达到预期指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投入指标:资金设计落实权重10分,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值,自评得分10分。
2.产出与效益指标:权重80分,得分80分。分别为:产出数量权重30%,自评得分30分;产出质量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产出时效设计权重5%,自评得分5分;产出成本设计权重5%,自评得分5分;社会效益设计权重30%,自评得分30分。
3.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7分。
根据对2020年“长安网站建设维护工作经费”项目总结和自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成绩为97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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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东区重点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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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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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长安网站建设维护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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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东区财政局 |
实施单位 |
东区区委政法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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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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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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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2 |
2 |
2 |
10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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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 |
2 |
2 |
—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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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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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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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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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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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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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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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长安网为中国长安网站集群之一,是东区政法综治网络宣传主阵地,为东区政法综治政务信息的发布平台、政法媒体新闻报道的集纳平台、政法系统新媒体作品的分享平台、政法干警网上文化生活的展示平台和政法系统联系群众的服务平台。 |
上报全年总量240篇的长安网信息,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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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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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根据要求,辖区行政执法部门定期上报全年总量260篇的长安网信息,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
260篇 |
260篇 |
30 |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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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确保网站正常运行,传播正能量,维护公平正义。 |
完成目标任务 |
完成目标任务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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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2021年1月—12月 |
2021年1月—12月 |
全年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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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按合同支付2万元。 |
2 |
2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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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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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东区政法单位服务、为东区政法系统和干警服务、为广大网民服务。 |
完成目标任务 |
基本实现目标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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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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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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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辖区居民满意,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 |
抽样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 |
基本达到预期指标 |
10 |
7 |
辖区居民关注度不够,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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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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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治保巡逻队伍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东区区委政法委员会是该项目的实施主体。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是:根据东区区委政法委员会的基本职能职责,按工作需求编制预算。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按照省、市要求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委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循专款专用,此资金用于26名治安巡逻人员12个月劳务费。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治保巡逻队伍经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开展日常巡逻排查安全隐患,定期上报。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通过自评,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在上年末进行预算工作时申报,年初东区财政局下达批复90.48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属区级预算项目经费。
2.资金到位。
已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
单位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支付,该项目资金财政已在2021年内按规定要求使用完毕。资金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依据等是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资金发放复查由财务人员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核算,在具体支付时,手续是完善的,不存在虚假会计凭证的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十)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根据预算项目批复,下达项目经费,预算单位进行项目实施计划。
2.拨付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呈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批复同意支付。
(十一)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是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严格安照项目要求及财经法律法规等要求落实的。
(十二)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完成情况每年都要向上级财政部门填写相关的绩效分析评价,并上报相关对口管理部门检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目标任务
(2)质量指标:无。
(3)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年1月至12月。
(4)成本指标:26名治安巡逻人员12个月劳务费统筹安排90.48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无。
社会效益指标:基本实现目标。
生态效益指标:无。
可持续影响指标:无。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抽样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投入指标:资金设计落实权重10分,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值,自评得分10分。
2.产出与效益指标:权重80分,得分75分。分别为:产出数量权重30%,自评得分30分;产出时效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产出成本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社会效益设计权重25%,自评得分25分。
3.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
根据对2020年“治保巡逻队伍经费”项目总结和自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成绩为95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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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东区重点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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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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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治保巡逻队伍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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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 |
东区财政局 |
实施单位 |
东区区委政法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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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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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90.48 |
90.48 |
90.48 |
10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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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90.48 |
90.48 |
90.48 |
—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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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年结转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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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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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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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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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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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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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看家护院得到保障,三防工作进一步提升,治安环境良好。 |
完成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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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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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日常巡逻排查安全隐患,定期上报。 |
完成目标任务 |
完成目标任务 |
30 |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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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指标 |
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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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指标 |
2021年1月—12月 |
2021年1月—12月 |
全年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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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本指标 |
26名治安巡逻人员12个月劳务费统筹安排90.48万元。 |
90.48 |
90.48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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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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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效益 指标 |
确保辖区刑事、治安发案率持续下降,破案率上升。 |
完成目标任务 |
基本实现目标 |
30 |
25 |
破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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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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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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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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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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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辖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满意,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 |
抽样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 |
基本达到预期指标 |
1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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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分 |
100 |
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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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智慧联动中心夜间值班补助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东区区委政法委员会是该项目的实施主体。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是:根据东区区委政法委员会的基本职能职责,按工作需求编制预算。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按照省、市要求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委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循专款专用,此资金用于法学会工作经费。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智慧联动中心夜间值班补助经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保障东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24小时值班制度的实施。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通过自评,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在上年末进行预算工作时申报,年初东区财政局下达批复8.9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属区级预算项目经费。
2.资金到位。
已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
单位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支付,该项目资金财政已在2021年内按规定要求使用完毕。资金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依据等是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资金发放复查由财务人员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核算,在具体支付时,手续是完善的,不存在虚假会计凭证的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十三)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根据预算项目批复,下达项目经费,预算单位进行项目实施计划。
2.拨付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呈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批复同意支付。
(十四)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是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严格安照项目要求及财经法律法规等要求落实的。
(十五)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完成情况每年都要向上级财政部门填写相关的绩效分析评价,并上报相关对口管理部门检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2021年值班约8736小时。
(2)质量指标:24小时不间断收集信信息。
(3)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年1月至12月。
(4)成本指标:用于中心夜间值班。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无。
社会效益指标:通过网格化管理,不同渠道收集居民诉求,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提升辖区群众满意度。
生态效益指标:无。
可持续影响指标:无。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投入指标:资金设计落实权重10分,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值,自评得分6分。
2.产出与效益指标:权重80分,得分78分。分别为:产出数量权重20%,自评得分20分;产出质量设计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产出时效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产出成本设计权重5%,自评得分3分;社会效益设计权重30%,自评得分30分。
3.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9分。
根据对2021年“智慧联动中心夜间值班补助经费。”项目总结和自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成绩为93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
攀枝花市东区重点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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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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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智慧联动中心夜间值班补助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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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 |
东区财政局 |
实施单位 |
东区区委政法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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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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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资金总额 |
8.9 |
8.9 |
4.731 |
10 |
100% |
6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8.9 |
8.9 |
4.731 |
— |
10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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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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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资金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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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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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东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24小时值班制度的实施。 |
完成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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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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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2021年值班约8736小时 |
完成目标任务 |
完成目标任务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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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指标 |
24小时不间断收集信息 |
完成目标任务 |
完成目标任务 |
15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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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指标 |
2021年1月—12月 |
2021年 |
全年 |
1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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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本指标 |
值班费用 |
8.9 |
|
5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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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无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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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效益 指标 |
通过网格化管理,不同渠道收集居民诉求,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提升辖区群众满意度。 |
完成目标任务 |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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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效益 指标 |
无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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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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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辖区居民满意,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 |
抽样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 |
达到预期指标 |
10 |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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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分 |
100 |
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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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