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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 2022-10-28 来源: 攀枝花市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阅读次数:

2021年度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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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10月2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5

二、机构设置……………………………………………………………………7.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7

第四部分 附件......................................................22

附件1……………………………………………………………………………22

附件2……………………………………………………………………………31

第五部分 附表......................................................6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6

二、收入决算表…………………………………………………………………66

三、支出决算表…………………………………………………………………6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6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6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6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66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66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66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66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66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66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6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一家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 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等;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组织、知道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等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职能转变。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扎实开展。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把《退役军人保障法》列为会前学法议题,并就持续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我局结合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大走访”活动、节日走访慰问活动、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集中宣传3场次,入户宣传4000余人次,完成预期目标。

二.退役军人服务体系不断优化。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全区53个退役军人服务站随即全部组建到位,街道(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均按1名站长+1名工作人员配备,“五有”要求基本落实。今年上半年,新增4个街道(镇)完成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资料准备,实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6个街道(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全部达“国标”。

三.双拥共建特色鲜明。配合完成2021年上半年征兵工作任务,东区应征入伍61人,大学生入伍比例达93%。

今年上半年,走访慰问驻区部队4批次,“全覆盖”走访慰问全区1万余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赠送慰问金(品)100余万元。依托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布鞋奶奶”工作室,探索爱国拥军工作新模式,宣扬爱国拥军先进事迹,再掀东区爱国拥军新高潮,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浓厚氛围。

四.合法权益维护到位。设立退役军人专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退役军人提供专业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精准化、菜单式、一站式服务,引导退役军人依法理性维权。常态化关心关爱退役军人,力争做到应帮尽帮,今年上半年,使用东区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资金帮扶10名困难退役军人32490元;申请上级帮扶资金帮扶4名困难退役军人25000元,及时为辖区困难退役军人解决了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目前,退役军人诉求群体总体稳定,未发生到省进京非访集访和其他涉军群体性事件。

五.各项政策全面落实。今年上半年,向全区517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890余万元,发放医疗补助资金94人次23.6万;向12名2021年冬季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23.8万元;对全区241名残疾军人等人员开展残疾等级评定专项核查,并换发《残疾军人证》,目前已完成总任务量的93%;对173名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开展数据专项核查,目前已全部完成;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百年英烈”褒扬纪念活动的总体安排,开展网上祭英烈、烈士寻亲等活动缅怀英烈,逐步完善全区41户烈属信息,“七一”前夕,市、区领导“全覆盖”走访慰问烈属家庭,全社会崇尚英烈、捍卫英烈、学习英烈、关爱烈属的氛围浓厚;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完美收官,全区社保接续补缴系统录入1761人,办结率达100%

二、机构设置

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我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213.4万元,支出总计2160.8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5.05万元,增长2.1%;支出总计增加128.54万元,增长6.3%。主要变动原因是:1.人员调整及社会保险基数调整;2. 退役军人相关业务工作量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221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13.34万元,占9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6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16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74万元,占8.6%;项目支出1975.11万元,占9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13.3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160.7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45.1万元,增长2.1%、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8.59万元,增长6.3%。主要变动原因是:1.人员调整及社会保险基数调整;2. 退役军人相关业务工作量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6.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5.76万元,增长6.3%。主要变动原因是:1.人员调整及社会保险基数调整;2. 退役军人相关业务工作量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6.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1.93万元,占96%;卫生健康支出47.73万元,占2.3%;住房保障支出12.85万元,占0.6%;其他支出23.96万元,占1.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116.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1019.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支出决算为387.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50.2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支出决算为35.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 支出决算为9.3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支出决算为14.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支出决算为104.7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支出决算为10.5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9.6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1.7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支出决算为4.7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0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1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1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3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1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19. 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9.4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2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2.8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21.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9.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38万元、津贴补贴67.56万元、奖金1.1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1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9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4万元、住房公积金12.85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74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35.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2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3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6.15万元、电费0.79万元、邮电费1.89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2.3万元、租赁费0.15万元、会议费0.05万元、培训费0.63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15.81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2.06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3.1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6万元、国内债务付息0万元、国外债务付息0万元、国内债务发行费用0万元、国外债务发行费用0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0万元、大型修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物资储备0万元、土地补偿0万元、安置补助0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0万元、拆迁补偿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文物和陈列品购置0万元、无形资产购置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资本金注入0万元、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0万元、费用补贴0万元、利息补贴0万元、其他对企业补助0万元、赠与0万元、国家赔偿费用支出0万元、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5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节约支出。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4.3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96万元,比2020年增加25.32万元,增长238%。主要原因是2021年退役相关业务工作量增加,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工作中的办公服务及人员信息采集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退伍军人技能培训、拥军优属、优抚对象伤残抚恤、退伍军人自谋职业补助金、义务兵优待金、帮扶工作基金、大学生入伍奖励经费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本部门按照《预算法》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做到账款、账账、账实相符。为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效资金保障。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扎实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和社会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好务。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6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严格贯彻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款》,民政部《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四川省《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四川省《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把优抚安置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不折不扣的、及时的全面落实抚恤优待和安置政策,让军队退役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所有专项资金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0.06万元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 指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 指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兵的安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 指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 指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 指反映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补助(款)其他城市生活补助(项): 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 指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指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反映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

 

攀枝花市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为规范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和管理水平,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和财政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攀东财〔2021〕90号)要求,我局开展了2021年度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和财政(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1.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监督实施,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协调拥政爱民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选进典型事例。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加强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及人员情况。

2019年226中国共产党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东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攀东委〔201924),成立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东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2019年3月25日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办公室、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攀东委〔201949),内设有办公室和综合业务股,其中行政编3名,事业编5名,聘用人员3名,社区工作人员1名。

(三)固定资产情况。

我局2021年固定资产采购合计21100元,为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购办公用坐椅21100元。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1320.5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0.3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03万元、项目支出1176.24万元。

(二)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1.预算执行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对财政各项资金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定期按规定对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进行自检自查,做好资金使用效益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项目审批流程齐全、附件资料完整,资金拨付合法合规,会计核算及时,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021年度财政实际拨款2160.84万元,基本支出185.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9.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975.10万元。2021年人员支出149.72万元,占比6.93%,日常公用支出36.02万元,占比1.67%,项目支出1975.10,占比91.40%。

2.“三公”经费支出执行情况

我局2021年 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3.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21年年末结转和结余共326.2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万元。2021年政府性基金无结余。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绩效目标及指标值逐项分析。

(一)区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和成本指标。

2021部门预算已执行2160.8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9.7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6.02万元;专项支出1975.1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2021年我局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保证机构正常运行,确保完成年度职能目标任务。提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能力及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好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让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感受到国家给予的温暖。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及职工抽样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以上。

2.区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

数量指标:2021年优抚对象补助528人;2021年发放大学生入伍奖励122人;义务兵优待金2020年125人,2021年137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119人;技能培训98人;军队转业干部55人。

质量指标:所有专项资金都按规定的时间接点及标准进行发放,无拖欠、滞后现象。

成本指标:项目支出19751048.29元。项目支出比率91.4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社会效益:维护了广大退役士兵和军队转业干部的合法权益。

生态效益:对维护稳定、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可持续影响:促进了国防建设,维护了社会稳定,体现党和国家对军人的良好优待政策,提高了全民拥军意识。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回访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5%及以上。

(二)上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

我局严格贯彻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款》,民政部《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四川省《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四川省《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把优抚安置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不折不扣的、及时的全面落实抚恤优待和安置政策,让军队退役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所有专项资金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社会效益:维护了广大退役士兵和军队转业干部的合法权益。

生态效益:对维护稳定、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可持续影响:促进了国防建设,维护了社会稳定,体现党和国家对军人的良好优待政策,提高了全民拥军意识。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回访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5%及以上。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无特别说明的情况则无需阐述)

    

(四)自评结论

本部门按照《预算法》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做到账款、账账、账实相符。为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效资金保障。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扎实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和社会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好务。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偏离原因。在项目实施工作中,由于项目预算资金下达时间晚,项目实施时间长,需要跨年度完成等原因,导致部分项目资金使用未执行完成,执行进度滞后。

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完善年初预算特别是项目预算的编制工作,保证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合理安排项目预算执行,对项目任务要提前计划,及时分解、落实,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能按工作职能高效运行。三是加快未完成项目的实施,按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公示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用于指导今后的部门预算绩效工作,全面做到保障单位正常工作运转,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进度有序使用资金。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表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将在系统内网或外部网络进行公开公示。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两参”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攀枝花市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该项目的是实施主体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为“两参”退役军人困难群体进行照顾,使他们无生活上的后顾之忧。按照“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参与、个人自愿”的原则,为其安排社会公益性工作岗位,按标准发放劳动报酬及解决他们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增加“两参”退役军人的社会荣誉感。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此项资金主要用于“两参”退役军人的工资及社保发放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为“两参”退役军人符合安排条件的安排社会性岗位后发放技劳动报酬。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两参”退役军人符合安排条件的安排社会性岗位后发放技劳动报酬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使“两参”退役军人安心社会公益工作,安排自己的各项生活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通过自评,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区财政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在上年末进行预算工作时申报,年初区财政下达批复及拨付经费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属区级预算项目经费

2.资金到位。

已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在2021年内按相关规定使用,资金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依据合法合规、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拨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专款专用。财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核算,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区财政根据预算项目批复,下达项目经费,预算单位进行项目实施计划。

2.资金支付时根据实际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呈报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批复同意支付。

)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是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我局严格安照项目要求及财经法律法规等要求落实的

(三)项目监督情况

项目完成情况每年都要向财政部门填写相关的绩效分析评价。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为5名“两参”退役军人符合安排条件的安排社会性岗位后发放技劳动报酬

2)质量指标:使困难的“两参“退役人员感觉国家的关怀及党的关爱,继续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3)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年1月至12月。

4)成本指标:为5名“两参”退役军人符合安排条件的安排社会性岗位后发放技劳动报酬。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无生活上的后顾之忧,继续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2)可持续影响指标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做好项目资金管理,按照文件要求合理使用。

(二)存在的问题。

在使用此项目经费时优先使用的是财返和上级补助资金,导致部分资金使用未执行完成,

(三)相关建议。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自评

“两参”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攀枝花市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50000

 执行数:

149288

 

其中:

财政拨款

150000

其中:

财政拨款

149288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为保证参加过新中国核实验及参战的5名退役军人日常生活得到照顾,按照区十一届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定,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程序对他们的困难生活给予帮扶。对5名“两参”人员由基层社区安排合适的社会公益性岗位安排工作。

为保证参加过新中国核实验及参战的5名退役军人日常生活得到照顾,按照区十一届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定,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程序对他们的困难生活给予帮扶。对5名“两参”人员由基层社区安排合适的社会公益性岗位安排工作。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5名“两参”人员由基层社区安排合适的社会公益性岗位安排工作。

5

5

 

质量指标

“两参”退伍军人社会公益性岗位工作工资及各项社保费按时发放到位

使该群体基本生活得到 保障

基本完成预期指标

 

时效指标

1-12月

 

1-12月

 

成本指标

150000

 

149288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两参”退伍军人感觉国家和党的关怀,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生活得到保障,安心服务社会。

基本完成预期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95%

基本完成预期指标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大学生入伍奖励)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攀枝花市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该项目的是实施主体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军区司令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征兵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16〕39号)规定,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按不同学历及类别发放一次性大学生入伍奖劢,以提高大学生参军入伍的积极性,使兵源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按不同学历及类别发放一次性大学生入伍奖劢。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按照文件要求及标准发放此项经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军区司令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征兵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16〕39号)规定,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按不同学历及类别发放一次性大学生入伍奖劢,以提高大学生参军入伍的积极性,使兵源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按不同学历及类别发放一次性大学生入伍奖劢,以提高大学生参军入伍的积极性,使兵源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通过自评,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区财政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在上年末进行预算工作时申报,年初区财政下达批复及拨付经费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属区级预算项目经费

2.资金到位。

已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在2021年内按相关规定使用,资金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依据合法合规、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拨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专款专用。财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核算,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区财政根据预算项目批复,下达项目经费,预算单位进行项目实施计划。

2.资金支付时根据实际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呈报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批复同意支付。

)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是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我局严格安照项目要求及财经法律法规等要求落实的

(三)项目监督情况

项目完成情况每年都要向财政部门填写相关的绩效分析评价。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2021年发放122人。

2)质量指标: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按不同学历及类别发放一次性大学生入伍奖劢。

3)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年1月至12

4)成本指标:2021年全年发放122人,共494000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大学生参军入伍积极性,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按不同学历及类别发放一次性大学生入伍奖劢,以提高大学生参军入伍的积极性,使兵源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2)可持续影响指标。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做好项目资金管理,按照文件要求合理使用。扣分项为:实际工作因年度工作安排及未开展

根据对2021年“大学生入伍奖励”项目总结和自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成绩为98分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自评

大学生入伍奖励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攀枝花市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166000

 执行数:

494000

 

其中:

财政拨款

1166000

其中:

财政拨款

49400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军区司令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征兵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16〕39号)规定,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按不同学历及类别发放一次性大学生入伍奖劢,以提高大学生参军入伍的积极性,使兵源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按不同学历及类别发放一次性大学生入伍奖劢,以提高大学生参军入伍的积极性,使兵源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按要求工作已完成!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大学生入伍奖励

2021年发放122人

122

 

质量指标

大学生入伍奖励

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按不同学历及类别发放一次性大学生入伍奖劢。

基本完成预期指标

 

时效指标

1-12月

 

1-12月

 

成本指标

奖励所需经费,共494000元

全年发放122人,共494000元

494000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提高大学生参军入伍积极性

生活得到保障,安心部队服役。

基本完成预期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95%

基本完成预期指标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退伍军人自谋职业补助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攀枝花市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该项目的是实施主体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的通知》(川府函【2012】218号)文件精神,对每年退役士兵(官)接到报到,并按政策落实发放退伍军人自谋职业补助金,发放率过到100%。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主要用于发放退伍军人自谋职业补助。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按照文件要求及标准发放此项经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的通知》(川府函【2012】218号)文件精神,对每年退役士兵(官)接到报到,并按政策落实发放退伍军人自谋职业补助金。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对每年退役士兵(官)接到报到,并按政策落实发放退伍军人自谋职业补助金,发放率过到100%。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通过自评,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区财政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在上年末进行预算工作时申报,年初区财政下达批复及拨付经费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属区级预算项目经费

2.资金到位。

已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在2021年内按相关规定使用,资金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依据合法合规、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拨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专款专用。财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核算,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区财政根据预算项目批复,下达项目经费,预算单位进行项目实施计划。

2.资金支付时根据实际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呈报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批复同意支付。

)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是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我局严格安照项目要求及财经法律法规等要求落实的

(三)项目监督情况

项目完成情况每年都要向财政部门填写相关的绩效分析评价。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对每年退役士兵(官)接到报到,并按政策落实发放退役士兵自主择业补助金,全年共发放95人

2)质量指标:退役士兵自主择业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金发放率达到100%。⑶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年1月至12月。

3)成本指标: 2021年95名退役士兵,共计发放该群体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35.67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按政策落实发放退伍军人自谋职业补助金,使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权益得到保障

2)可持续影响指标。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做好项目资金管理,按照文件要求合理使用。根据对2021年“退伍军人自谋职业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工作经费项目总结和自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成绩为98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自评

 

退伍军人自谋职业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攀枝花市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076000

 执行数:

356687

 

其中:

财政拨款

1076000

其中:

财政拨款

356687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的通知》(川府函【2012】218号)文件精神,对每年退役士兵(官)接到报到,并按政策落实发放退伍军人自谋职业补助金。

对退役士兵此类安置工作年度要求已完成。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退伍军人自谋职业补助

2021年发放258人

258

 

质量指标

退伍军人自谋职业补助

退役士兵自主择业补助金发放率达到100%。

基本完成预期指标

 

时效指标

1-12月

 

1-12月

 

成本指标

奖励所需经费,共356687元

全年发放258,共356687

356687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权益得到保障

生活得到保障,安心服役社会。

基本完成预期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95%

基本完成预期指标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义务兵优待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攀枝花市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该项目的是实施主体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贯稳落实《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攀枝花军分区关于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驻攀部队随军随队军人配偶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攀府函【2013】44号)文件要求,对当兵入伍的义务兵发放优待金及驻攀部队随军随队军人配偶生活补助,落实家属的优待,在辖区内掀起当兵光荣的热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主要对当兵入伍的义务兵发放优待金及驻攀部队随军随队军人配偶生活补助,落实家属的优待。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按照文件要求及标准发放此项经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贯稳落实《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攀枝花军分区关于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驻攀部队随军随队军人配偶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攀府函【2013】44号)文件要求,对当兵入伍的义务兵发放优待金及驻攀部队随军随队军人配偶生活补助,落实家属的优待,在辖区内掀起当兵光荣的热潮。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对当兵入伍的义务兵发放优待金及驻攀部队随军随队军人配偶生活补助,落实家属的优待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通过自评,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区财政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在上年末进行预算工作时申报,年初区财政下达批复及拨付经费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属区级预算项目经费

2.资金到位。

已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在2021年内按相关规定使用,资金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依据合法合规、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拨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专款专用。财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核算,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区财政根据预算项目批复,下达项目经费,预算单位进行项目实施计划。

2.资金支付时根据实际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呈报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批复同意支付。

)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是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我局严格安照项目要求及财经法律法规等要求落实的

(三)项目监督情况

项目完成情况每年都要向财政部门填写相关的绩效分析评价。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按照文件要求,对当兵入伍的义务兵发放优待金及驻攀部队随军随队军人配偶生活补助,落实家属的优待。2021年共发放258人

2)质量指标:对当兵入伍的义务兵发放优待金及驻攀部队随军随队军人配偶生活补助,落实家属的优待。

3)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年1月至12

4)成本指标:发放258人测算, 2021年所发放经费为3870288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提高义务兵家庭生活水平,落实家属的优待,在辖区内掀起当兵光荣的热潮。

2)可持续影响指标。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做好项目资金管理,按照文件要求合理使用。根据对2020年“义务兵优待金”项目总结和自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成绩为98分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自评

义务兵优待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攀枝花市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4297600

 执行数:

3870288

 

其中:

财政拨款

4297600

其中:

财政拨款

3870288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攀枝花军分区关于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驻攀部队随军随队军人配偶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攀府函【2013】44号)文件要求,对当兵入伍的义务兵发放优待金及驻攀部队随军随队军人配偶生活补助,落实家属的优待,在辖区内掀起当兵光荣的热潮

当兵入伍的义务兵发放优待金及驻攀部队随军随队军人配偶生活补助,落实家属的优待。按要求工作已完成!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义务兵优待

发放优待金及驻攀部队随军随队军人配偶生活补助,落实家属的优待。2021年共发放258人

258

 

质量指标

义务兵优待

对当兵入伍的义务兵发放优待金及驻攀部队随军随队军人配偶生活补助,落实家属的优待

基本完成预期指标

 

时效指标

1-12月

 

1-12月

 

成本指标

奖励所需经费,共387288元

全年发放258人,共3870288元

3870288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落实家属的优待,在辖区内掀起当兵光荣的热潮

生活得到保障,安心部队服役。

基本完成预期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95%

基本完成预期指标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拥军优属)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攀枝花市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该项目的是实施主体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党我军的光荣传统,是加强国防建设的重要内容,它关系到国家安危、人心安定、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力开展双拥工作,通过八一、春节对部队及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对立功受奖军人进行奖励等方式,让军人的荣誉感提高,让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感受到国家给予的温暖。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通过八一、春节对部队及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对立功受奖军人进行奖励等方式,让军人的荣誉感提高,让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感受到国家给予的温暖。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开展八一、春节部队及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对每个社区拨付双拥进社区工作经费,对立功受奖军人进行奖励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开展八一、春节部队及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对每个社区拨付双拥进社区工作经费,对立功受奖军人进行奖励等。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大力开展双拥工作,通过八一、春节对部队及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对立功受奖军人进行奖励等方式,让军人的荣誉感提高,让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感受到国家给予的温暖。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通过自评,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区财政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在上年末进行预算工作时申报,年初区财政下达批复及拨付经费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属区级预算项目经费

2.资金到位。

已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在2021年内按相关规定使用,资金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依据合法合规、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拨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专款专用。财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核算,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区财政根据预算项目批复,下达项目经费,预算单位进行项目实施计划。

2.资金支付时根据实际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呈报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批复同意支付。

)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是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我局严格安照项目要求及财经法律法规等要求落实的

(三)项目监督情况

项目完成情况每年都要向财政部门填写相关的绩效分析评价。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展八一、春节部队及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对每个社区拨付双拥进社区工作经费,对立功受奖军人进行奖励等。

2)质量指标:让军人的荣誉感提高,让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感受到国家给予的温暖。

3)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年1月至12月。

4)成本指标:拨付双拥进社区工作经费元,春节、八一走访部队及优抚对象,对立功受奖军人进行奖励,慰问部队4万元,慰问重点优抚对象0.4万元,慰问在乡复员军人0.12万元元,各街道(镇)慰问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24.76万元,合计29.28万元。2021年“八一”、“春节”慰问共需经费53.42万元。参照2016年以来,每年立三等功人数6人,2000元/人。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让军人的荣誉感提高,让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感受到国家给予的温暖

2)可持续影响指标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做好项目资金管理,按照文件要求合理使用。根据对2021年“拥军优属”工作经费项目总结和自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成绩为98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实施时间长,需要跨年度完成等原因,导致部分资金使用未执行完成,执行进度滞后

(三)相关建议。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自评

拥军优属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攀枝花市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722000

 执行数:

121937

其中:

财政拨款

722000

其中:

财政拨款

121937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党我军的光荣传统,是加强国防建设的重要内容,它关系到国家安危、人心安定、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力开展双拥工作,通过八一、春节对部队及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对立功受奖军人进行奖励等方式,让军人的荣誉感提高,让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感受到国家给予的温暖

年度双拥、走访慰问工作顺利完成。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拥军优属

开展八一、春节部队及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对每个社区拨付双拥进社区工作经费,对立功受奖军人进行奖励等。

基本完成预期指标

 

质量指标

:拥军优属

让军人的荣誉感提高,让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感受到国家给予的温暖。

基本完成预期指标

时效指标

1-12月

 

1-12月

成本指标

双拥相关工作共计121937元

春节、八一走访部队及优抚对象,对立功受奖军人进行奖励,其他双拥相关工作共计121937元

121937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让军人的荣誉感提高,让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感受到国家给予的温暖

全社会崇尚军人职业的风气。

基本完成预期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95%

基本完成预期指标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优抚对象抚恤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攀枝花市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该项目的是实施主体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按照《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攀民政【2018】213号)文件精神,保证优抚经费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主要用于发放优抚对象抚恤经费。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通过银行直发的方式,确保该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按照《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攀民政【2018】213号)文件精神,保证优抚经费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让优抚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国家给予的温暖。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通过自评,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区财政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在上年末进行预算工作时申报,年初区财政下达批复及拨付经费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属区级预算项目经费

2.资金到位。

已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在2020年内按相关规定使用,资金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依据合法合规、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拨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专款专用。财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核算,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区财政根据预算项目批复,下达项目经费,预算单位进行项目实施计划。

2.资金支付时根据实际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呈报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批复同意支付。

)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是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我局严格安照项目要求及财经法律法规等要求落实的

(三)项目监督情况

项目完成情况每年都要向财政部门填写相关的绩效分析评价。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根据文件要求,对不同类别优抚对象按照不同的标准发放抚恤金及生活补助。

2)质量指标:通过银行直发的方式,确保该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3)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时间为2020年1月至12月。

4)成本指标:优抚对象共计529人,按不同类型、不同标准兑现,扣除上级补助,全年支出233.19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让优抚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使优抚对象的权益得到保障。

2)可持续影响指标。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做好项目资金管理,按照文件要求合理使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自评

优抚对象抚恤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攀枝花市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744100

 执行数:

1744100

其中:

财政拨款

1744100

其中:

财政拨款

174410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攀民政【2018】213号)文件精神,保证优抚经费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各类抚恤及生活补助发放工作顺利完成。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优抚对象伤残抚恤520余人

,保证优抚经费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共520余人

已完成工作

 

质量指标

优抚对象伤残抚恤

通过银行直发的方式,确保该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完成预期指标

时效指标

1-12月

 

1-12月

成本指标

优抚对象伤残抚恤174.41万元

优抚对象共计519人,按不同类型、不同标准兑现,扣除上级补助,全年支出174.41万元。

1744100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让优抚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使优抚对象的权益得到保障。

基本完成预期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95%

基本完成预期指标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