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10-28 来源: 东区卫生健康局 阅读次数:
2021年度
东区卫生健康局(本级)
决算编制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10月28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4
一、职能简介…………………………………………………………….……..4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6
三、机构设置情况...............................................................................................6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0
第四部分 附件......................................................25
第五部分 附表......................................................6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0
二、收入决算表…………………………………………………………………60
三、支出决算表…………………………………………………………………6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0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6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6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6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60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60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60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60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60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0
一、职能简介
攀枝花市东区卫生健康局(简称区卫生健康局) 是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区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综合业务股(重大传染病防治股、卫生应急办公室)、社会事务股(区爱国卫生工作办公室)、法制健康股。下属机构:东区基层发展促进中心、东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组织开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
6.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8.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9.制定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予以组织实施。
10.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1.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2.负责区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直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3.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持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一是组织召开全区防控工作调度会、专班工作组会等44次;实施重点人群及环境新冠病毒检测4100份;2021年共摸排、管控重点人员3900余人,集中隔离318人,居家隔离560人,核酸采样9594人。二是全力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印发《攀枝花市东区新冠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召开专题部署会16次,累计接种756715剂次;针对特殊行业、岗位人群,已累计接种“加强针”77451剂次。
2.有序推进健康促进区创建。一是以健康促进区创建活动为载体,实施“6大专项工作、12个专项行动”,指导全区200余个单位申报创建健康细胞、卫生单位。二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烟环境建设、卫生大扫除,助力疫情防控。三是开展全国第六届暨东区第五届“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共71个单位58支队伍502人参赛。
3.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完成“东区第三方检验共建”项目建设。二是为全区基层医疗机构打造智慧医疗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区域卫生信息数据共享,向居民开放移动支付、预约挂号等服务。三是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今年,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97.1%,老年人健康体检率60%,两病患者健康管理率60%、70%,重精管理率4.5‰、规范管理率96.06%、治疗率89.72%。
4.高效推进公共卫生工作。一是及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起、食源性暴发事件1起,接种异常反应30例,法定传染病发病率继续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二是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90%以上,从业人员免费体检6691人次,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115份,碘缺乏病监测600份。二是区疾控中心和突发公卫指挥中心开工建设。三是顺利建成育龄妇女孕情监测机制,高质量完成“两纲”各项指标和辖区5所大医院省级“爱婴医院”复核。四是强化执法监督,组织200余家民营医疗机构开展各类培训3次600余人次,行政立案50起,罚款50余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人。
5.深入贯彻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措施。一是实施全国人口监测试点工作,全面落实计划生育“三项制度”政策及特殊家庭关怀措施,做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三个全覆盖”,发放、扶助金371.06万元。二是成功申报省级暖心家园示范点项目“攀枝花市生命阳光老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6.加快完善康养+医疗产业链。铜锣湾中医体检馆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达康肾病专科医院已完成一期建设正式运营,启动“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试点工作。
三、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是隶属于攀枝花市东区卫生健康局的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2021年度收、支总计5154.2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300.2万元,下降39%。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已开展工作费用未支付。6163.12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455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53.99万元,占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17万元,占0.1%。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51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55万元,占12.4%;项目支出4478.85万元,占87.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54.0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299.97万元,下降39%。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已开展工作费用未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09.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54万元,下降17.1%。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已开展工作费用未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09.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12万元,占3%;卫生健康支出4914.7万元,占96.2%;住房保障支出40.3万元,占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109.12,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9.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养老支出208(类)05(款)01(项): 支出决算为24.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养老支出208(类)05(款)02(项): 支出决算为3.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养老支出208(类)05(款)05(项): 支出决算为32.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养老支出208(类)05(款)06(项): 支出决算为5.4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死亡抚恤208(类)08(款)01(项): 支出决算为47.9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残疾人事业208(类)11(款)99(项): 支出决算为21.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生活救助208(类)25(款)01(项): 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社会保障208(类)99(款)99(项): 支出决算为17.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9.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10(类)01(款)01(项):支出决算为376.2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99.6%,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工作已开展但费用未支付。
10.卫生健康管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0(类)01(款)02(项):支出决算为51.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1.卫生健康管理机关服务210(类)01(款)03(项):支出决算为76.7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2.卫生健康管理机关服务210(类)01(款)99(项):支出决算为175.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210(类)03(款)01(项):支出决算为406.3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4.基层医疗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210(类)03(款)99(项):支出决算为548.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10(类)04(款)08(项):支出决算为2732.0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6.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10(类)04(款)09(项):支出决算为69.2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69.5%,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12月下达的资金,工作已开展但费用未支付。
1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10(类)04(款)10(项):支出决算为140.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8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10(类)04(款)99(项):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9.中医(民族医)药专项210(类)06款)01(项):支出决算为4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20.计划生育服务210(类)07款)17(项):支出决算为47.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21.行政单位医疗210(类)11款)01(项):支出决算为20.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22.事业单位医疗210(类)11款)02(项):支出决算为5.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23.公务员医疗补助210(类)11款)03(项):支出决算为3.3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24.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10(类)99款)99(项):支出决算为204.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2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4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6.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4.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4.65万元、津贴补贴189.8万元、奖金5.81万元、绩效工资42.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1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4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9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3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2万元、住房公积金40.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7.69万元、离休费8.46万元、抚恤金47.99万元、生活补助19.82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51.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04万元、水费1.34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6.76万元、差旅费4.46万元、维修(护)费1.76万元、租赁费0.28万元、培训费0.01万元、劳务费2.09万元、工会经费5.37万元、福利费3.62万元、其他交通费16.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1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11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东区卫健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53万元,比2020年减少0.63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工作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东区卫健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机构设备采购以及局机关办公设备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区卫健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病媒生物防制和四害消杀项目、从业人员体检项目、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干部人才健康体检项目、红星房租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成本(药品和卫生耗材)、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成本(疫苗)、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成本(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工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定期帮扶、扶助关怀、特别扶助)、计划生育专项工作经费、计提福利基金、健康城市项目、健康促进区项目、狂防经费项目、企业派驻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社保缴费补差、社会心理服务体系、食堂经费、医疗卫生管理工作经费、银江镇卫生院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重大传染病项目、重性精神病防治项目等2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0.17万元。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已经丧葬补助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补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生活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和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21.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 反映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反映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23.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24.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5.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6.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27.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卫生健康(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
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
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3.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卫生健康方面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