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6-08-27 来源: 攀枝花市东区科学技术局 阅读次数:
关于票据遗失作废的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攀枝花市东区科学技术局,在日常财政票据保管、盘点核查工作中,核查发现部分财政票据不慎遗失。为严格规范财政票据管理,杜绝遗失票据被冒用、滥用,防范财务风险,依据相关规定,现将票据遗失及作废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票据遗失基本情况
经我单位财务票据台账全面核对、逐一清点确认,本次遗失票据共两本,具体信息如下:
1.票据种类:均为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2.票据号码:起始票号0047037510、终止票号004703775,共计25份;起始票号0327731016、终止票号032773125,共计25份。
3.票据状态:全部为空白未使用票据,无已开具、入账、核销记录
5.遗失发现时间:2026年7月31日
6.遗失经过:我单位在票据清理核销工作中,核对票据领用、使用、留存台账时,发现上述票据实物缺失。经全面排查档案室、财务库房、办公区域及历次票据交接记录,未找到遗失票据实物,确认票据已遗失,无法追回。
二、票据作废声明
为维护财政票据管理秩序,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避各类风险,我单位郑重声明:
自本情况说明报备之日起,上述所有遗失票据全部作废,不再具备任何经济结算、财务报销、行政证明及法律效力。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使用、冒用、转借上述作废票据开展相关业务,凡违规使用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及不良后果,均与攀枝花市东区科学技术局无关。
我单位已严格按照财政票据管理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遗失票据作废公开公示手续,留存完整公示凭证,全程留痕备查。
五、其他说明
本次遗失票据无对外开具、无资金往来、无违规使用情况,未造成任何财政资金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我单位已完成全部自查工作,严格落实票据遗失报备、作废公示流程。
特此说明。
攀枝花市东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