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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东区龙岗水库安全鉴定工作技术服务竞争性比选公告

时间: 2026-08-17 来源: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东区龙岗水库安全鉴定工作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现邀请有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线下报送响应文件参与投标。

    一、项目简要说明

1.1项目名称:攀枝花市东区龙岗水库安全鉴定工作技术服务

1.2服务内容: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和《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开展龙岗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主要包括:

1)收集、整理并复核安全评价相关基础资料;

2)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编制现场安全检查报告;

3)根据需要开展工程测量、工程质量检测、地质勘探及鉴定试验等工作;

4)按有关技术标准对大坝安全状况进行分项评价,包括:水库运行管理评价、工程质量评价、防洪标准复核、结构安全与稳定评价、渗流安全评价、抗震安全复核、金属结构及电气设备安全复核与评价等;

5)编制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6)按鉴定审定部门的审查意见,补充相关工作并修改完善安全评价报告;

7)起草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8)配合采购人完成大坝安全鉴定审查及相关工作。

最终提交的大坝安全评价报告和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应通过相关审查。

1.3地址:攀枝花市东区银江镇龙岗水库。

1.4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以本项目实际技术工作工期为准。

1.5比选控制价:6万元以下。

1.6报价要求:比选控制价下浮报价,将以最低价选取中选人(承包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2.2.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第十一条:“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必须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单位承担”的规定,企业资质需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也可为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具备水库大坝安全评价能力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55年(20218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水库大坝安全评价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关键页)。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3.1凡符合要求的企业,请于2026817日至2026819日,每日上午9:0011:45,下午3:006:00(北京时间)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86号第一机关大楼485办公室提交响应文件。

3.2提交响应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留以下资料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信用查、报价文件。响应单位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审开始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响应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将拒绝其参加谈判。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4.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81918:00时。

4.2谈判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会议室。

4.3谈判时间:计划于20268209:00时进行,如有变动,采购人将通过电话一一通知响应单位参加谈判。

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体及联系方式

本竞争性比选公告在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86号第一机关大楼485办公室(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

联系人:雷先生。

电话:0812-2229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