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6-08-10 来源: 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阅读次数: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大人力资本投资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就业方面)经办细则〉的通知》(川人社规〔2026〕2号)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区征集企业临时性就业援助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情况
全区拟开发企业临时性就业援助岗位40个,按企业申请先后顺序受理,岗位名额报满后,结合辖区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人员规模、企业申报岗位数量等情况对岗位规模实行动态调整。岗位类型不作前置限定,根据企业申报需求灵活设置。岗位申报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岗位期限不超过6个月。
二、岗位开发主体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申报之日前6个月内未裁员的企业(以失业金领取人数为依据确定未裁员企业)。
三、援助对象
稳就业重点调控行业失业3个月以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
四、补贴标准
1500元/人·月,用于支付临时性就业援助岗位人员工资待遇、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保险等。
五、岗位开发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按需向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提出设立临时性就业援助岗位的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对企业资质、岗位需求的必要性、可行性等开展审核认定,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完成岗位设立,按程序开展后续人员招用安置相关工作。
六、岗位开发申请材料
1.《企业临时性就业援助岗位开发申请书》。申请内容包括设定事由、岗位名称、数量、期限和岗位要求、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等;
2.《攀枝花市东区企业临时性就业援助岗位申请表》(详见附件);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信用记录。
七、相关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临时性就业援助岗位用工主体责任,落实人员招录、考勤管理、薪酬发放、劳动安全等用工事项,主动接受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监督。
八、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政务中心二楼88号窗口
联系电话:0812-3509006。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