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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时间: 2026-06-10 来源: 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按照《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文件第22条“工资保证金对应的工程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作出书面承诺该工程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及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示30日后,可以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正本”的相关规定,工资保证金对应的工程完工,缴纳工资保证金的单位做出书面承诺工程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向我局提交了工资支付凭证。我局对提出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审查,下列工程建设项目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30日,时间截至2026年7月10日止。若下列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相关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我局将依法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开户银行办理销户。

  投诉举报电话:0812-3933521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86号东区第一机关办公区(四楼)

  建设单位:攀枝花市东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中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沙坝村、攀枝花村、华山村等9个村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标段

  项目地址:攀枝花市东区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