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8-12 来源: 攀枝花市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阅读次数: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建筑垃圾收运处置市场秩序,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现将东区范围内具备合法资质从事城市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运输及处置的企业信息及相关事项公示如下,供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一、 建筑垃圾运输核准企业信息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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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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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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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数量及车辆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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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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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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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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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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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宇运工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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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163号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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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辆(川D69763、川DJE305、云AD287K、川DKT327、川W983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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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D01字第 2025乙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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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3-202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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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享剑13350555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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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垃圾处置场所信息
由于东区属于主城区,尚未规划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如需处理建筑垃圾请联系仁和区、西区或盐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咨询规范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信息。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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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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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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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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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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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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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3885546
0812-3885560 0812-388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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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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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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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291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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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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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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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3161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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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说明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责任:处置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选择本公示名录内具备相应资质的运输企业和处置场所,签订规范合同,承担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的管理责任。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密闭措施,确保车辆净车出场、车身整洁,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严禁超载、超速、沿途抛撒滴漏、偷倒乱倒。
2.动态管理:本公示企业信息将根据企业资质变动、违规查处、新增核准等情况进行动态更新,不再具备资质的企业将及时移出名录。最新信息请以我局官方发布为准。
3.风险自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个人委托未在本公示名录内的单位或个人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风险自行承担。
4.法律后果:对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公示发布日期:2025年8月12日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