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7-31 来源: 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有效提升存续企业质量,我局近期将对涉嫌长期停业未经营的企业,开展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核查工作。住所核查通过邮寄专用信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核查函]进行。凡两次邮寄无人签收的,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通过邮寄专用信函的方式与企业联系。经向企业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两次邮寄无人签收的,视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两次邮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5日,不得超过30日”的规定,将视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如对此方式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
联系人:罗洪飞 联系电话:0812-2310752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