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6-09-15 来源: 幸福东区 阅读次数:
9月14日,东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召开,决定任命刘志强为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决定刘志强为东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霄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23人,出席会议的有18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攀枝花市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毛志强辞去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和《攀枝花市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刘志强同志为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决定》,决定任命刘志强为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决定刘志强为东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事项,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康、吴昊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苗鹏亮,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