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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十一届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时间: 2026-06-24 来源: 幸福东区   阅读次数:

  苟军主持召开东区十一届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强调

  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

  以高质量巡察成效护航东区改革发展大局

  6月23日,东区十一届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区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苟军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标对表做好东区巡察工作,以高质量巡察成效护航东区改革发展大局。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相关会议、文件等精神,听取了十一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审议了相关情况报告和工作制度。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整改责任。

  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要加强对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的全面监督与跟踪问效,推动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开展实地查看和调研督导,全面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落实、销号等情况。对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区委巡察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作用,动态掌握整改进展情况,持续推动整改销号,及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

  被巡察单位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

  会议强调,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政治巡视巡察核心定位,全面梳理十一届区委巡察工作的成效与短板,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启动新一届区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的调研与编制工作,加强对村(社区)巡察工作,明确未来五年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为扎实做好新一届区委巡察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各巡察组要自觉把依规依纪依法贯穿巡察全过程,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加强监督检查,严明纪律规矩,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巡察铁军。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刘建含,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社工部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泉材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