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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

时间: 2026-03-06 来源: 幸福东区   阅读次数:

  3月5日,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霄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精神、攀枝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攀枝花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攀枝花市东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精神;听取并审议了攀枝花市东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攀枝花市东区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送审稿)、攀枝花市东区2026年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办法(草案)(送审稿)、攀枝花市东区2026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草案)(送审稿)、攀枝花市东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以及攀枝花市东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相关事宜。

  经过大家共同努力,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刘霄指出,要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案促改促治,用好监察建议书,层层压实责任,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要强化监督贯通,健全各类监督联动机制,实现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要加强队伍建设,运用大数据提高精准监督水平,深化以案代训、跟案实训机制,切实提升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与业务能力。

  刘霄强调,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是在深入贯彻区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奋力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要牢记“为民代言”,带头履行代表职责。立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认真审议好各项报告,积极建言献策,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要牢记以身作则,带头严守会议纪律。严肃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和会中履职工作,服从大会统一安排,自觉遵守大会各项纪律和规定,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担当精神,全身心地投入到会议中,确保大会风清气正、圆满成功。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康、蒲雄泉、吴昊出席会议。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洋,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刘建含,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银江镇人大主席团负责人、人大各街道工委主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