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21 阅读次数:
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14 号)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攀人社发〔2020〕449 号)规定,我中心审核通过了东区第二批以工代训补贴,拟发放补贴71家,发放补贴155.5万元。
现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单位)名单和金额进行公示,干部群众如有反映,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反映。
举报联系地点和电话:
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12-2233380
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电话:0812-22225340
攀枝花市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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