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局领导班子202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工作任务 |
具体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数量指标 |
统筹谋划部署 |
1.组织召开本单位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
3月31日前 |
1 |
2.制定、实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度任务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统计各专业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明确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
3月31日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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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及时组织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文件、讲话精神,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任务或专项工作,进一步坚定政治信仰,不断增强对党忠诚和责任担当意识。 |
每月28日前 |
不少于 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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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制发东区统计局《202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基础任务)》,将任务细化,落实到位。 |
3月31日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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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东区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年底认真开展自查总结并向区纪委提交《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 |
12月30日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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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工作机制 |
6.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监督整改。 |
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日内 |
1 |
强化宣传教育 |
7. 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东区统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以及平时的统计工作、普查工作中,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
3月31日前 |
1 |
8. 年内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至少2次。 |
12月30日前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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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作风建设 |
9.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省、市、区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召开本单位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会,强调节日纪律要求,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节日病”。 |
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节后7日内 |
5 |
10.聚焦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常态化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召开工作会议明确工作纪律、严肃作风要求,加强人员管理。 |
12月30日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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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深刻吸取杨礼文、王文彬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抓好“以案促改”工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务卡使用、公车使用、厉行节约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根治“四风”顽疾。 |
12月30日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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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源头治理 |
12.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决策记实制,通知纪检组长参与“三重一大”决策过程并听取意见建议。 |
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前 |
4 |
13.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分类分级确定廉政风险等级,找出统计廉政风险点,防范以数谋私,同时建立廉政风险台账,为廉政风险防控打基础。 |
6月30日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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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反对腐败 |
14.领导且支持本单位及派驻纪检监察组依纪依法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为其充分履职提供人财物保障。 |
12月30日前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