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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202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2-06-17 来源:东区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区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202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工作任务

具体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数量指标

统筹谋划部署

1.组织召开本单位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331日前

1

2.制定、实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度任务,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331日前

1

3.每月至少学习传达1次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文件、讲话精神,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任务或专项工作。

每月28日前

不少于

12

4.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清单,逐人逐项审核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确保主体责任清单可执行、无遗漏、不笼统。

331日前

1

5.年底认真开展自查总结,党委向区纪委提交《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提交《述责述廉报告》。

1230日前

1

健全工作机制

6.建立健全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与股室工作人员定期谈话制度,每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

廉政谈话后7日内

2

健全工作机制

7.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效果,自觉接受监督。

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日内

1

强化宣传教育

8.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331日前

1

9.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1230日前

2

10.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每年向服务企业征求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意见1次。

1230日前

1

深化作风建设

1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省、市、区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召开本单位会议研究、部署、强调节日纪律要求,严禁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节礼、公款大吃大喝、大操大办、公车私用、赌博等。

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节后7日内

5

12.聚焦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常态化疫情防控、换届等重点工作,召开工作会议明确纪律作风要求,加强人员管理。

1230日前

1

13.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深刻吸取杨礼文、王文彬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抓好以案促改工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务卡使用、公车使用、厉行节约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根治四风顽疾。

1230日前

1

强化源头治理

14.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决策记实制,通知纪检组织负责人参与三重一大决策过程并听取意见建议。

330日、630日、930日、1230日前

4

15.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分类分级确定廉政风险等级,建立廉政风险台账等工作。

630日前

1

坚决反对腐败

16.领导和支持本单位及派驻纪检监察组依纪依法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为其充分履职提供人财物保障。

1230日前

1

维护群众权益

17.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和情况反馈。

1230日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