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专题专栏 > 2022年东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 政府部门 > 正文
区民政局领导班子202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2-06-17 来源:东区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区民政局领导班子202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工作任务

具体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数量指标

统筹谋划部署

1.组织召开本单位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强调工作重要性

331日前

1

2.制定、实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度任务,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331日前

1

3.每月至少学习传达1次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文件、讲话精神,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任务或专项工作。

每月28日前

不少于

12

4.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清单,逐人逐项审核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确保主体责任清单可执行、无遗漏、不笼统。

331日前

1

5.年底认真开展自查总结,党组向区纪委提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1230日前

1

 

6.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经局党组会议审定后在东区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331日前

1

健全工作机制

7.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把会议质量关,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效果,自觉接受监督。

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日内

1

8.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抓好问题整改。

1230日前

2

强化宣传教育

9.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331日前

1

10.全年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1230日前

2

11.讲廉政党课,主要负责人全年不少于1次。

1230日前

1

深化作风建设

1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省、市、区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紧扣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召开会议强调纪律要求,严禁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节礼、公款大吃大喝、大操大办、公车私用、赌博等。

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节后7日内

5

13.聚焦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窗口腐败、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召开工作会议明确纪律作风要求,强化人员管理。

1230日前

1

14.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深刻吸取各类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抓好以案促改工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务卡使用、公车使用、厉行节约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根治四风顽疾。

1230日前

1

15.指导各街道(镇)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工作进社区、进网格、进楼栋工作。

1230日前

1

强化源头治理

16.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决策记实制,通知纪检组织负责人参与三重一大决策过程并听取意见建议。

330日、630日、930日、1230日前

4

17.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分类分级确定廉政风险等级,建立廉政风险台账。

630日前

1

18.认真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1230日前

1

19.围绕重点工作、民生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民生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针对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开展专项防控工作。

1230日前

2

坚决反对腐败

20.领导和支持本单位及派驻纪检监察组依纪依法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为其充分履职提供人财物保障。

1230日前

1

21.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分层次的干部培训,提升干部能力素质。

1230日前

2

22.每半年召开廉情通报会,及时对局廉政情况进行汇报。

1230日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