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清单(徐波)
工作任务 |
具体工作举措 |
完成时限 |
数量指标 |
责任领导 |
落实分管 职责 |
1.制定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清单,确保班子成员一人一份,明确工作内容、细化工作措施。 |
3月31日前 |
1 |
徐 波 |
2.每季度向区委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以及分管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纠止措施。 |
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前 |
4 |
徐 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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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月30日前向同级党委提交年度述责述廉报告。 |
12月30日前 |
1 |
徐 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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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工作 指导 |
4.对分管联系单位(股、所、站、室)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指导和经常性督促检查,每半年听取分管联系单位(股、所、站、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要求。 |
6月30日、12月30日前 |
2 |
徐 波 |
加强日常 监管 |
5.全年至少约谈1次分管联系单位(股、所、站、室)主要负责人,对重点单位、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约谈。 |
12月30日前 |
1 |
徐 波 |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分管联系单位新任(调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
12月30日前 |
1 |
徐 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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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接受 监督 |
7.带头遵守并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强化自我约束,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
12月30日前 |
1 |
徐 波 |
强化日常 指导 |
8.年内到分管联系街道、党支部或委机关以及政法各部门党支部讲廉政党课至少1次。 |
12月30日前 |
1 |
徐 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