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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总工会202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2-06-16 来源:东区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区总工会202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工作任务

具体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数量指标

统筹谋划部署

1.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本单位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工作任务安排部署,强调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

331日前

1

2.主要负责人通过召开会议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度任务,对本单位 年度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331日前

1

3.每月至少学习传达1次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文件、讲话精神,研究区委目标绩效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任务或专项工作。

每月28日前

不少于

12

4.制定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由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逐人逐项审核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确保主体责任清单可执行、无遗漏、不笼统。

331日前

1

5.年底认真开展自查总结,向区纪委提交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1230日前

1

健全工作机制

6.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在群团支部会议上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效果,自觉接受党支部、职工和群众监督。

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日内

1

强化宣传教育

7.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中心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331日前

1

8.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4,本单位全体职工参加警示教育活动

1230日前

4

深化作风建设

9.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省、市、区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主要负责人紧扣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召开会议强调纪律要求,严禁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节礼、公款大吃大喝、大操大办、公车私用、赌博、行贿受贿,确保领导干部和职工保持廉洁自律工作作风

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节后7日内

5

10.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聚焦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常态化疫情防控、目标绩效考核、重点项目、民生事项等重点工作,召开工作会议明确工作要求及纪律作风要求,按照分管部室职责,做好安排部署和责任分工

1230日前

1

11.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深刻吸取各类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抓好以案促改工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务卡使用、公车使用、厉行节约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根治四风顽疾。

1230日前

1

强化源头治理

12.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决策记实制,制定《攀枝花市东区总工会机关采购理暂行办法》,涉及本单位重大项目、活动组织、 表彰评选、购买第三方服务等事项通知纪检组织负责人参与“三重一大”决策过程并听取意见议。

330日、630日、930日、1230日前

4

13.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分类分级确定廉政风险等级,建立廉政风险台账。

630日前

1

坚决反对腐败

14.领导和支持本单位及派驻纪检监察组依纪依法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为其充分履职提供人财物保障。

1230日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