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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一届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纪要

时间:2021-10-28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2021年8月22日上午,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凌永航在区应急管理局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区十一届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了以下事项:   

        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会议要求,区级各部门、各街道(镇)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于国家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协同配合,有力有效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要广泛宣传发动,让《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着力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人义务的法律意识。区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结合部门职能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引领和监管作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听取《关于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暨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要求,区级各部门、各街道(镇)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积极主动作为,以更大的决心、更足的干劲、更强的力度、更硬的举措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区环督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积极主动做好上下协调、沟通联络,对一些“顽瘴痼疾”要强化动真碰硬意识,加强对部门的指导监督,明晰属地、行业监管责任,真正做到问题不排查彻底绝不放过、不拿出整改方案绝不放过、不整改到位绝不放过。区级部门、街道(镇)要积极履职尽责、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到实处,确保迎督工作顺利开展。  

       三、审议《关于报请审议<攀枝花市东区保障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攻坚行动方案(送审稿)>的请示》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请示》,按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要求,东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管会要科学制定方案,有效处理工地施工、机械扬尘及噪音等问题,杜绝“以关代改”和“一刀切”式整改,促进经济绿色健康高质量发展。  

       四、审议《关于报请审议<攀枝花市东区建立健全网格化信息化环境监管体系工作方案(送审稿)>的请示》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请示》,按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要求,东区生态环境局要与区级相关部门充分沟通衔接,加强信息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网格员指导、监督,充分发挥网格监管体系作用。  

        五、审议《关于报请审议<攀枝花市东区餐饮油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送审稿)>的请示》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请示》,按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组织实施。

  会议要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现有餐饮油烟商铺进行全面梳理、规范存量、控制增量,分类整治。要及时总结经验,动态完善整改方案。  

        六、审议《关于报请审议<攀枝花市东区市政污水管网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年)(送审稿)>的请示》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请示》,按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要求,庞靖杰副区长负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各街道(镇)细化实施方案和实施措施,按轻重缓急原则加快组织实施。    

      七、关于提高公文质量的贯彻落实建议

  会议要求,区级各部门、各街道(镇)要加强作风建设,坚持“零延误、零失误、零差错”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我是公文最后一道关”的思想观念,加强政策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着力打造素质高、标准严、文风好的公文管理队伍。要细化规范公文起草、审核、印发、流转等各个环节,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对公文进行逐段、逐句、逐字审核把关,确保公文格式规范、要素齐全、语言精练、文字准确。要落实重大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涉密文件处理规范,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区政府办公室要严格执行公文质量“红黄牌”预警处置制度,对区级各部门、各街道(镇)公文错情、运转不畅、照搬照抄等问题严格打表、逗硬考核。区级各部门、各街道(镇)要进一步强化学习意识、规矩意识、责任意识,营造讲短话、办实事、写短文、用得上的良好文风,切实提高办文质量。  

        八、关于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切实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建议

  会议要求,区级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要立即整改,增量项目要严格控制。要强化“两高”项目审批管理,依法依规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注重源头管控。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厉查处未批先建、违法违规等企业。要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把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明确属地和行业的主体责任、减排目标,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为契机,加快强弱项、补短板,扎实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九、审议《关于报请审议<关于攀枝花市东区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送审稿)>的请示》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请示》,按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会议要求,区发展和改革局要对报告数据、内容进行再核实、再把关。同时要科学制定规划,确保计划内容有序实施,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十、审议《关于报请审议<关于攀枝花市东区202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送审稿)的请示》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请示》,待决算批复后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十一、审议《关于报请审议<关于攀枝花市东区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送审稿)>的请示》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请示》,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十二、审议《关于报请审议<关于东区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送审稿)>的请示》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请示》,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十三、审议《关于开展银江镇阿署达村农户聚居区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请示》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请示》,纳入区发展和改革局包装的马家田沟整治中央资金,由东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银江镇按程序组织实施。  

        十四、审议《关于报请审议<工业园区及重点企业“环保管家”服务的试点工作方案(送审稿)>的请示》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请示》,按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要求,园管会要强化企业责任落实,加强与企业沟通交流和配合协作,提升服务效益。要动态完善工作方案,不断优化东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十五、会议还议定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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