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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三个圈层 发展规划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时间:2022-05-26 来源:东区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数:

 

  (2022年5月25日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攀枝花市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顺利实施,取得显著成效,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区,顺利实施“十四五”规划,加快建设产强城优人民幸福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区,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攀枝花市东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对东区2021年至2025年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守正创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突出重点难点内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宣传《民法典》,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宣传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创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和人民安宁。注重加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学习宣传力度,促进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更好地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

  三、盯紧抓牢关键群体,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落实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提高公民的法治素养。大力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述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切实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规则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提高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人群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四、深化普法治理实践,持续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推动实现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一体贯通。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落实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深化依法治校,切实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重点抓好校园欺凌、网络沉迷、不良网络借贷、电信诈骗、非法传销防范工作。深化依法治企,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治理,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维护社会秩序。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营造法治浓厚氛围,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宣传栏等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鼓励创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包括网络形式在内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艺作品,支持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传播,打造法治文化精品。加强法治、德治、自治融合,深入挖掘三线建设红色法治基因,大力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的法治内涵,讲好身边法治故事。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建立和完善学法用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宣传教育表彰制度。营造法治浓厚氛围,以法治文化的力量滋养公众法治素养。

  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以各类人群不同法治需求为导向,分类分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充分利用传统普法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在法治宣传中的重要作用,开设法治专栏。强化实时普法,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制度。建立司法、行政执法部门面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制度,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

  七、强化普法责任落实,切实保障普法工作扎实推进。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全力推进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度,在重要频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展公益普法行动。区人民政府、银江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目标考核、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并分别向区人大常委会、镇人大主席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的有效实施。

  本决议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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