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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名白酒零售许可证》办理
法定依据 《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四川省酒类管理实施细则》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2005年第25号令)。
申请条件 办理名白酒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2、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从事国家名白酒零售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不得少于40㎡)、仓库(面积不少于100㎡)和必要的设施;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登记表(申请登记表由酒类专卖管理机关印制);
4、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和资金担保证明;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包括划拨证明、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协议或合同);
7、从业人员名册;
8、无主管单位的企业还应提交企业章程;
9、卫生许可证复印件、进货渠道证明、质监证明;
10、颁证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证件等。
办理程序 1、申请;
2、审核;
3、发证。
办理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联系方式 1、中心窗口联系电话:0812-2231086;
2、投诉电话:
中心投诉受理电话:0812-2233612;
区效能投诉中心电话:0812-2233444。
3、网上联系:
中心网站:http://www.scdongqu.gov/dq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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