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商务局
|
|
|
《四川省国家名白酒零售许可证》办理 |
| 法定依据 |
《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四川省酒类管理实施细则》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2005年第25号令)。 |
| 申请条件 |
办理名白酒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2、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从事国家名白酒零售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不得少于40㎡)、仓库(面积不少于100㎡)和必要的设施;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
|
| 申报材料 |
1、申请报告;
2、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登记表(申请登记表由酒类专卖管理机关印制);
4、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和资金担保证明;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包括划拨证明、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协议或合同);
7、从业人员名册;
8、无主管单位的企业还应提交企业章程;
9、卫生许可证复印件、进货渠道证明、质监证明;
10、颁证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证件等。
|
| 办理程序 |
1、申请;
2、审核;
3、发证。
|
| 办理时限 |
即办。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 联系方式 |
1、中心窗口联系电话:0812-2231086;
2、投诉电话:
中心投诉受理电话:0812-2233612;
区效能投诉中心电话:0812-2233444。
3、网上联系:
中心网站:http://www.scdongqu.gov/dqzw/
|
| 表格下载 |
暂无相关表格下载 |
| 特别说明 |
|
|
|
 |
通知通告 |
 |
 |
站内搜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