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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法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
申请条件 1、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不属于核准管理范围的,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以外,实行备案管理;
2、企业申报项目属于基本建设项目;
3、企业申报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实行备案。
申报材料 1、提交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1份;
2、提交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1份(并附电子文档);
3、项目备案申请表(由省级备案机关统一制订)1式5份并附电子文档1份。
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查;
3、出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或不予备案通知书。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联系方式 1、中心窗口联系电话:0812-2231086;
2、投诉电话:
中心投诉受理电话:0812-2233612;
区效能投诉中心电话:0812-2233444。
3、网上联系:
中心网站:http://www.scdongqu.gov/dq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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